李承鄞碗里挑咸菜吃,然后把吃不完的米线拨到李承鄞碗里,自己一口米线汤一口果汁,快乐地混着喝。
虽然李承鄞看她的眼神很奇怪,但是这样其实还蛮好喝的。
他们一边吃着喝着,一边聊路上的见闻。铃铛笑眯眯地教李承鄞如何见微知著,比如粮价和肉价对比,这样估算京城周围的粮食和肉类产量。又比如看糖人摊子附近围了多少人,来推算今年的年成。
李承鄞则教她各种甲胄的区别,不同的包边分别属于哪个卫率。
他们常常一起出宫,不只是一起出去玩,更是看看百姓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帝王不能仅仅长于深宫,不然就容易“何不食肉糜”。每次发下圣旨之前,铃铛也常常把自己换到童年贫苦生活的视角,试着给李承鄞一些意见。
说实话,回想这一生,如果真的有人去评价她,可能会说一代贤后,也可能会说彪炳史册,但是如果真的让她自己评价自己,她可能只会说,她觉得自己和李承鄞,只能算得上差强人意吧。
这么多年,她不止一次两次体会到挫败感,并不是自己有能力就能真的做出一些实事。朝堂倾轧、勾心斗角,这些事情都牵扯了他们太多的精力,以至于每次拟定圣旨的时候,她自己先要叹一口气。
一晃一晃,这辈子就过去了。
(三)
比起李承鄞,她的职责其实还多了身为皇后的职责,那就是照料并教导年幼的皇子公主,引导王妃和太子妃。
远征回来,阿穆曾不止一次伏在她的膝头,他喜欢裴家的十六娘,可是那孩子却不适合作为他的太子妃。
阿穆想要一个像母后那样,能辅佐自己的太子妃。
裴十六娘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上头有七八个哥哥,父亲四十岁才得了一个女儿,自然娇惯得不成样子。小时候混在男孩子堆里,打架淘气,那是样样都有的。直到十几岁的时候,十六娘在街上揍了调戏民女的齐王。齐王那个人,好色胆大,打听得她是裴誉的女儿,便取了个诨名叫“野蔷薇”,意思是又香又白可惜扎手。
铃铛并不看好她。
但这毕竟是阿穆自己的事,她要做的就只是给儿子保驾护航。毕竟无论怎么跟儿子讲道理,该摔的跟头一个都躲不掉。她想看看阿穆究竟会怎么取舍。
阿穆枯坐良久,终于红着眼眶说:“十六娘不合适,她顶多适合做一个宠妃,不出岔子就是天大的喜讯——可是我们是太子,也是太子妃,这种事情并不是能够胡来的。”
铃铛反而一笑:“你要是实在喜欢,那就叫进宫里,只要性格还行,人不算蠢,而且不懒,你娘我总归是能把她变成合适的模样的。”
阿穆听到这里,一下子就睁大了眼睛:“娘,你说的是真的吗?”
铃铛只是含笑不语。
她连李承鄞那样的人都能治的服服帖帖的,区区一个裴家姑娘又算得了什么呢?
阿穆仔仔细细地想了想,有些犹豫不定的说:“十六娘算起来是个有些惫懒的人,娘,你真的能把她改成像您这样的人吗?”
“这种事情其实很简单,如果你想要学的话,娘也可以教你。”铃铛只是笑,“毕竟我也不是只成功过一次两次了。”
第一次是李承鄞,第二次是李穆,第三次……
她只是一个看起来乖巧的人,实际上哪次她想做的事情没有成功呢?
果然一听到这种话,阿穆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
“只要你能把她变成你想要的样子,娘就让你娶她。”铃铛含笑,她的儿子,应该有这样的能力。
教会一个孩子好学,这并不算是什么坏事。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就和李承鄞一起期待阿穆的成果。
结果不好也不坏,铃铛接纳了十六娘作为儿媳,阿穆也成功把十六娘变成了能陪他打拼的人。
十六娘第一胎是个女孩子,她怀孩子的时候,也常常浑身发困,甚至不愿意带凤冠。铃铛怔忪了很久,命人去取来一个盒子,亲自打开。
里面是一顶凤冠,一顶累丝嵌宝金凤冠。
铃铛托着这顶凤冠,忍不住露出微笑:“这是我的婆婆,在做太子妃时,因为身子遭不住,她的婆婆为她打制的凤冠。后来到我做了太子妃,那段时间身子骨太弱,受不住当时的凤冠,母后就把这顶凤冠转赠给了我。”
或许是人老多情,铃铛笑着,慢慢鼻子就有点酸。
李承鄞显然也想起了母后,他沉默着,慢慢红了眼眶。
二十年过去,他早就不恨了。
他只是有些遗憾——什么时候,母后能投胎来做他的孩子,他一定会温柔的,笑着去抱起那个小家伙。
二十年了啊……
十六娘好奇地问:“是顾氏太婆婆吗?”
“不是她。”铃铛只是笑着摇头,“是先帝的张庶人,当时还是张皇后……她虽然害了顾太后,但是她对你们父皇格外的好,因此也对我几分真心。”
她笑了笑,笑中含泪:“那是你们父皇小时候的事情了。”
她想告诉儿孙们,想让他们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养大了李承鄞,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留下荫庇,好让怀孕的太子妃得以休息。
他们都很想她……
张玫娘不是个合格的母亲,但她是个好婆婆,更是个好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