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她塞下一块西瓜看着前面舞台上的人,忽然就想上去玩玩,“我上去弹一首去。”
陈亘看着走上台拿起吉他的郑弥,又一次意外了:“她还会吉他?”
孟揽月划着酒杯的杯口,望向那边的陈亘:“她会的可多了。虽然谈不上多精,但样样也都拿的出手。她这个人呐,最不怕的就是尝试。”
孟揽月看着台上的郑弥,慕然想起小时候郑弥第一次去兴趣班学吉他的时候,那时候班里都是七八岁大的小孩,差不多也正是小孩时期最调皮叛逆的年纪,郑弥那时候和孟揽月一起回家看着路边街头卖艺的人都要拍手夸一句好帅,还说着要学吉他,孟揽月当时只当那是她三分钟热度的玩笑话,却没想到后面她还真去了暑假的兴趣班。
可她这个人骨子有股很倔的劲儿,喜欢上什么东西,即使选择了,学了,那她就会拼尽全力学好,吉他很长,对于七八岁的小孩来说并不是很好拿,吉他的弦也都很硬,郑弥是初学者,也没有什么天赋,当时的兴趣班里的孩子都只是为了兴趣学学,大家的耐力也不多。
刚开始就是从爬格子学起,每天就是坐在那里一点一点地爬着六根弦,练得十根手指指尖都发酸发红,可能是太过枯燥,也可能是练得难受,那个年纪的小孩也没几个坐得住的,没几天后面就走了不少,也有不少转去了其他兴趣班里,只有郑弥从她进去之后每天就一个人坐在后面,不停地练,直到最后暑假结束,她成功的弹出一首曲子。
离开的时候兴趣班的老师还问她为什么会坚持这么久,本以为她会说点什么鸡汤文学,谁知,她来了句——
“吉他班的钱好贵,不好好学我怕我会亏。”
那之后孟揽月就再没怀疑过她的任何想法,因为她吧,真的是不怕尝试,也最不缺毅力,甚至有时候孟揽月都会羡慕郑弥骨子里那股不服亏的劲儿。
台上的郑弥弹着弹着就被推到了主唱的位置上,她拿着吉他起身也没有推脱,自然又大方地接过话筒,还不忘礼貌地回句谢谢。
这地方说是酒吧,倒更像是个清吧,周围环境没那么吵闹,除了人声的交谈,就剩下音乐和酒杯的碰撞,几处声音时不时的混在一起,陈亘难得的听起来不烦躁,甚至有些奇怪的舒适感。
许一林和郑弥有点像,都是很热情的人,但郑弥却比他多了份细腻和温柔,陈亘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却因为郑弥来了这个吵嚷的清吧,不爱人际交往的他,也因为郑弥和许一林一起喝了几杯酒,和孟揽月说了几句话。
这一切就好像是,他有在通过郑弥一点点地融入这个虽然讨厌却又意外灿烂的世界。
台上的歌声流转下来,郑弥的声音一点点的环绕在灯光昏沉的小小一隅。
“You don''t have to say l love you to say l love you.
Forget all the shooting stars and all the silver moon...”
陈亘想起刚刚影片里的那句话。
“Hello from the end of the word.”
嗯。
他好像确实是听到了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