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边跪下:“我与父亲走散时年岁尚小,实在很难依靠自己活下来。所以我取下耳饰,掩饰自己异族的身份。与狗争食,尽力求得温饱。有一日,我见一衣着华贵之人赏了几个乞丐一锭银子,便冲上去抱住他的脚,乞得他的收留。那人便是郢朝先帝。”
颜陆余从未听他讲过这些事,此时心中不免大恸,终究还是没忍住,伸手抚着他的头。
九思身体僵了一下,很快又放松了下来,继续说:“我来路不明,性情亦不好,东宫里的人大多都不喜欢我。他们叫我野狗,也叫我白眼狼,人人都惧我恶我欺压于我。先帝仁善却也忙碌,自然没有精力搭理一个随手捡回来的小乞丐。整个东宫,只有公主待我是诚心的。”
他像是回忆起了很多美好的事情,嘴角不自觉地弯起,眼底是一派温柔:“一开始,她只是偶遇一个嬷嬷责打我,小小的一个个子,急匆匆地冲到我的前面,张开手将我护在身后。我知道她身负宠爱又性情单纯,便有意讨好,以求得她的庇护。”
颜陆余此时也冷静了不少,叹息道:“所以后来你便一直跟在她身边伺候。”
九思点点头:“她实在很好哄,不必卑躬屈膝,只需事事顺着她的意,她便能开心得不行。我原本只是想要伺机逃走以便寻回亲人。可是渐渐的,对父母的记忆越来越淡,有时甚至有些恍惚,或许我生来便是殿下的人。”
颜陆余也有所感触,却还是道:“朕知道郢朝那丫头对你有恩,朕也愿意助她夺权,这还不够吗?”
九思微微弯了弯嘴角,不似在笑,却也看不出忧愁:“无数个日日夜夜,我心中都只有一件事,那便是如何讨她欢心,护她平安。图谋成了习惯,习惯又成了心愿。早不知何时起,一切就不一样了。”
他抬头直视着颜陆余的眼睛:“您方才说我觉得自己是郢朝人,实在是错了。郢朝也好,诺国也罢,对我而言,不过是个符号。我分明就只是殿下的人罢了。”
颜陆余听完后沉默了许久,最终也只是拍了拍九思的肩,示意他好好休息,而后独自起身离开。
天色已暗了下来,侍从为天子掌了灯,日月轮换之后,一封圣旨终于还是被恭敬送出了门——诺国才刚刚寻回来的和恒王爷即将履行婚约,与郢朝的公主在五日之后完婚。
因两地习俗有许多地方都不一样,颜陆余特地指派了一个女官来给李妍君一一讲明。
好在世间的繁文缛节大多相通,李妍君又自小长在皇室,对条条框框的约束再熟悉不过,此时学起来倒也不觉得困难。
好容易又熬完了一天的说教,若月连忙站在一旁为她捏肩,过一会又开始为她揉腰,嘴里嘟嘟囔囔地抱怨:“小小的一个地方,偏偏有大大的规矩,看把殿下累的。”
李妍君无所谓地笑笑,安抚地拍了拍若月的手。
刚开始应下这桩婚事时,她心中总是惊惶,时常想到郢朝那一团乱麻的局势,不知自己此时算不算是为了一己私欲逃脱责任。但有些时候她也会想,自己与九思成亲,争取了诺国国君的支持,于朝局有利,大概也算不上自私?
时至今日,婚期将近,这些想法却通通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言而又隐秘的期待与紧张。
与她成婚的不是旁人,而是九思。兜兜转转,她竟可以嫁给九思。
他是那样好的身形与眉眼,即便只是穿宫中侍卫的服饰也是那样好看。只是他素日里不爱穿鲜亮的颜色,不知穿上婚服是怎样的景象。
“诺国的婚服是红色吗?”李妍君情不自禁地低语一声,很快又自觉失言,抿着唇低头掩饰。
落兰闻言便道:“奴婢记得是红色的,样式不比郢朝繁复。方才的女官说婚期太近,是以来不及绘图制衣,只能送些好的过来给殿下挑选。”
样式有什么要紧的,只要是红色,只要那人是九思。
李妍君暗暗想着,只觉得双颊烧得火热,连忙转移话题:“你们初入宫时也要学这些礼数吗?”
“我们学的东西那可海了去了呢,做错了一点就要挨嬷嬷的打。日日都像是被扒了一层皮。”若月挨着李妍君蹲下,摊开自己的手凑到李妍君眼前,可怜巴巴地说,“公主您看,还留疤了呢。”
李妍君捧着若月的手细看去,掌心处果不其然有一条一寸长的淡淡疤痕,平日里竟没注意。
她惊呼道:“是哪个嬷嬷,竟下这样重的手。”
若月得了乖,美滋滋地任由李妍君抚摸她旧时的伤处,笑道:“管她哪个嬷嬷,反正不疼了。”
落兰走过去,轻轻拍了拍她的头,笑骂道:“在宫里伺候的哪个没学过规矩?既是学规矩又有谁没落下点疤?你个小丫头片子有阿离护着,不知少挨了多少打,也好意思在公主面前显眼?”
若月抱着头,躲在李妍君身后,不依不饶道:“落兰姐姐在东宫时规矩学得好,又得嬷嬷喜欢,自然不知道我们这些人的痛处。便是九思那般的聪明人,不也是要挨打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