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四周还是万籁俱寂,只有几声虫鸣窸窣。
江羡昨夜歇的早,一夜好眠,一早只觉精神状态奇好,一人能打五个王嬷嬷。
自行穿好衣衫,推门而出准备叫青枝端水洗漱时,却直觉这个院子不对劲。
但是各种摆件用具都在各自该在的位置上,并无不妥之处。
她有些困惑,却在扭头看见门上半个带血的手印时瞬间如同被打通了一般回忆起几日前的一桩事。
那时她还是痴傻的状态,半夜也不睡觉,就坐在这个院子里自言自语。
那应该是四天前了,一阵嘈杂声传来,随即便于一双带着血丝的眼睛对上。
那时她还是个傻子,对这些并无感触,甚至与他四目相对,但如今回想起来,知觉背脊发凉,那分明是个亡命之徒。
那人应该是想杀了她的,只是碍于时间上来不及,或者又因自己是个毫无威胁的傻子,所以便并未伤她,自己抽身而去。
只是……江羡看着这半个血手印,头皮发麻,照现在看来,那人估计是回味过来,心里不安,想要除之而后快了。
这都是些什么糟心事啊!
江羡有些想哭,呜呜活着好难。
昨夜这人没得手,或许是因为第二日来问她话的那些人。
撞见那个凶狠之徒的第二日便有几个自称刑部的人来问过她话,但当时她还只是一个傻子啊,一个傻子你能指望她回答些什么呢?
看来他们虽然没问出来东西,但还是选择保住她的小命,呜呜,世上还是好人多!
江羡趁着青枝还未发现,轻手轻脚的取了帕子沾水将这半个血手印擦干净,又绕着小院一圈,没再发现异常,这才松下一口气。
有些事还是不好让别人知道的好。
待青枝伺候了她洗漱,再给她绾好发髻,这才坐下来开始静静思考自己后面的路。
她本不欲回到那个冷冰冰的侯府的,这两年来,自初见第一天,那一大家子发现这是个失了记忆的女儿时,为了维护那个假千金的地位,又不想自己的骨肉流落在外,便发善心,便蒙骗自己是个死了爹娘的投奔侯府的穷亲戚。
就他们连自己都咒的这点,不吹不黑,她是真服气。
这两年来她实在是怕了这个毫无逻辑的剧情,没有半点合理性可言,但又不能让人低估它掌握人物轨迹的力量。
如果自己一直没有行动,那么按照原剧的内容的话……
江羡眯着眼睛,将本已经被放到记忆深处的小说拉出来再仔细搜寻。
如果她放任如此,那么将在半年后,女主给男主挡刀时,被男主反应快一步拉过来给女主挡刀失血而死!
江羡震惊。
不是,凭什么啊!
太霸道了吧!
凭什么你们秀恩爱死的是我啊!
这死的也太窝囊了,绝对不行!
如果想要切断和远剧情的牵连,势必要远离男女主,这样的话,起码要先回去和他们切断关联,否则若是日后日日为此烦心就不好了。
暗自思忖了会儿,她实在是觉得自己这个傻病妙的很。
这样无论自己做了什么出格的举动,都能说通,毕竟谁会和一个有精神病史的人计较呢?
这样一想,简直通体舒畅。
此时日头已经高高升起了。
青枝端来了简单的早饭,此时的王嬷嬷被江羡吓了回去,无人刁难,这顿饭虽然简单,但尚且能够入口。
但这些于江羡而言,还是寡淡粗糙的难以下咽。
脱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啊,她含泪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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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府内,一家人在用早饭时江妧提到今日要去将妹妹接回来。
第一个不赞同的便是靖安侯江烠,他语气生硬:“接她作甚?自打将她接回来,府上没有一日安宁,眼高手低又贪慕虚荣,嫉妒心还强,让她再在庄子上呆几个月长长记性!”
年方十二的侯府世子江逸亦是满心的不愿,话里话外里是掩饰不住的嫌弃:
“姐,你就是心软,那个傻子都这么欺负你了,你还帮她说话,接回来她再伤了你怎么办?别人根本不管她是不是侯府的表小姐,她在外面出了丑,还要连累我在书院遭人笑话。”
“上次那傻子在宴席上做出那种事,连我们书院的同窗都知道了!”
一口一个傻子的叫着他的亲姐姐,可他丝毫不觉不对,桌上的两个长辈也并不纠正。
江妧意识到他们对这个有着血缘关系的女儿已经丝毫不在意时,嘴角勾起了一个浅浅的弧度。
当初江羡拿着那个刻了字的银镯子找到侯府时,她的确心慌得不行,生怕就此失去爹年的宠爱。
但后来……她想到一些事,嘴角弧度愈发明显,夹了个水晶虾饺放到江逸的碗里,此时场上并无外人,她开口劝道:
“那怎么说也是你的亲姐姐,怎么能如此称呼她?”
说着,她突然将话头一转:
“女儿占了她的位置,实在心中不安,她这些年在外长成这般不服教训的性子,也实非她所愿,还是将她接回来,改改身上的毛病,何况她也到说亲的年纪了。”
“她的名声已经不好了,若性子还是这般,只怕更找不到正经人家了,她回来了我这个做姐姐的多让这她便是。”
父子俩不赞同的想法也在她轻轻柔柔的声音中消散。
江烠看着女儿姣好柔和的面庞,想到那些来府上求亲之人,对这个懂事孝顺的女儿更是满意,相对的,对另外一个就更是嫌恶,不禁道:
“她若是能学到你的十分之一,我们便也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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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羡等的快要昏昏欲睡了,终于等到侯府派人过来。
此时已是将近午时,天气晴好,不时有风拂过,惹得石缝里的嫩草相继悄声探出头来,喘喘憋了一个冬日的气。
庄子很小,只是一个二进的小院,与侯府相比实在是天差地别。
江妧熟门熟路的来到了江羡住的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