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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手之劳(2 / 2)

不少人在音乐停下时就茫然四看,现在闻声抬头。

凌越周围的灯被熄灭了。看不清脸,只一个模糊的轮廓。大概是穿着黑色的工装裤,有着相当惊人的腿长。领口挂着的银色装饰随着动作垂落下来,像凌光一现的锋利星星。

身型气质,是可以通过眼睛最直观感受到的。

宋涛这里的消费水平相当高,一般人负担不起,所以从不缺有头有脸的人来。宋老板的好友们,一个赛一个的贵,熟客们多少都认识。

但所有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今天这个。他站得并不端正,也叫人想起一个词来:天潢贵胄。

凌越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如果被写进小说里的话,大概会是什么在沼泽里生长出的浑身带着刺的暗色玫瑰,带着不可一世的骄傲,却需要用命挣扎抵抗。

但他偏偏不是。家境、背景、天赋、能力,都受上天的眷顾。他拥有着对沼泽对困境不屑一顾的绝对资本。

宋涛已经习惯了。

宋涛这里安保一向到位,对女性顾客的保护尤其重视,即使李思唯没下去,安保人员也已经介入了。他本来是想给李思唯一个表现的机会的,不过现在身边这位发了话,宋涛立刻就没犹豫。

他拿过一旁某个奢侈品牌出的喇叭朝下喊,相当惹眼的亮蓝色。他这个喇叭当时被狠狠嫌弃过,被说跟百货市场二三十个一样的没区别,甚至,还没人家普通喇叭喊得响。

但奢侈品,实用价值从来都是放在最后一位的。贴上品牌标,后面理所当然跟一堆零。

“找事的、不尊重人的不算我的客人。”宋涛抬手朝安保队长做了个手势,对方立刻制住了还在骂骂咧咧的男人,毫不客气地拖走了。

插曲告一段落,音乐灯光重新到位。

“你干嘛抢人英雄救美的风头,你也有兴趣啊?”宋涛在人群里找到就离开几步之遥的李思唯,都觉得有几分可怜。

“但也不至于就这样把你拿下吧?”

凌越这种出身,从小就见识过太多,所以总是兴致缺缺的模样。要不是他对网球一见钟情,有着不断追求的目标,他的人生大概多少会有些无趣。

他已经不费力气拥有太多了。

他不爱玩,也不爱多交朋友,跟宋涛他们不太一样,自由很多却完全能自控。说冷清吧,一眼过去就是压不住的傲气凌人。但要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吧,他也能开玩笑能给面子。

大多数人会选择藏着自己的逆鳞,毕竟“逆鳞”这个词的传说都是指巨龙脖子下巴掌大小的一块白色鳞片。

但凌越不是,如果他生了这片白色鳞片,只会在最显眼的位置。

大写的:别惹我。

所以他身边从来没有过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不止是因为他洁身自好,更是因为他明白清楚的告知。所有对他抱有不该有想法或者下套手段的人,自己就会掂量。

凌越笑一声,“怎么可能。”

宋涛不依不饶,“那为什么啊?事态完全在可控范围内,完全没有需要你站出来的程度吧。”

凌越看他一眼,“既然都是要帮忙,那就快点帮到位,本来就是在你地盘该做到的事。拿英雄救美卖人情,我替你丢脸啊宋少。”

宋涛摊手,“我觉悟没你这么高啊,永远的ladies first。”

还剩一句凌越没说。

那个宋悦词,看起来就是绝对不想欠人情的类型,但如果欠了那位李少的,估计不可能一次就还完。

那刚好,他最不需要的就是别人还他人情。

所以这个举手之劳,不如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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