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矫情书院>女生耽美>野人> 第89章 主动约大公子去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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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主动约大公子去郊外(1 / 1)

“叫你提前半小时来这儿进行交接班,同时,也要负责打扫大堂的卫生。你倒好,现在都九点过了才来,让人家交班的同志,把你的活儿都快干完了,按规定是要扣你一百元工钱的,鉴于你是初犯,就先口头警告,下次再迟到,十分钟内罚款200元,超过10分钟,每5分钟增加100元。记住了吗?”汪雪花仍旧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她不能让前台的几名员工知道她昨天晚上撞见的风流韵事了。她还真不是长舌妇,男才(财)女貌,这年头,不发生点啥才是奇怪的,没什么长长短短的话可说。换了自己,如果张二虎喜欢她,也想要她,她还不是啥也不顾都要上的。可以理解,大龄女人嘛,谁不渴望那甜蜜的爱情呢。

金喜儿反而有些高兴,至少汪雪花没有当着同事们的面,说她什么“别以为跟总经理那个了就牛皮哄哄的,一副藐视一切的样子”,这样说,喜儿才真的完了,留也不是走也不是。现在只是公事公办,喜儿虽然脸红心跳,到底是自己失礼在先,迟到了就是不对。张二虎的第二次旅行,折腾得的确久了些。可是也不能怪她呀,那个时候,谁还知道时间是个什么破烂东西?!留不住也管不了。

“请汪经理放心,作息时间没有调整好,闹钟又出了故障,所以,起床迟了些,下次不会了,如果还有下次,按酒店规定,该怎么罚,就怎么罚,我毫无怨言。”喜儿一副善解人意的同时又信誓旦旦的口气。

汪雪花心里明白,便说道:“好了,希望没有下次了,开工吧。好好干。多为我们部门争光而不是添乱!”

喜儿竟然笑了笑,她的笑总是很迷人,当然迷的都是男人,对女人来说,则有些羡慕嫉妒恨了。“好,我争光,不添乱,请汪经理走好!”喜儿说。

汪雪花走了,心里想的是,本姑奶奶也要向你学,该出手时就出手,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既然张二虎没她汪雪花什么事儿了,大公子野人不是还没有女朋友吗?赶紧约呀。迟了,不定又让什么媚功女人给勾到席梦思上去了。

想到这儿,一回到办公室,翻看公司的内网,看了一下大公子何洪金今天的日程安排,发现晚上居然是空白的。说明,大公子今天晚上没有公事要办。于是,她找到大公子的电话,然后用心编发了一条短信。为了增加约出来的成功率,汪雪花先是在电脑上反复修改约会短信。她开头是这样写的:“尊敬的大公子,想必你在百忙之中,并不记得你的下属里面有一个小小的部门经理吧……不用猜了,那个人就是我,汪雪花,长安大酒店大堂接待部门经理,谈不上什么年轻漂亮,但对工作一向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酒店的发展也算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一直仰慕大公子的为人处事风格和充满传奇色彩的个人魅力,我和大公子一样,崇拜陶渊明崇拜梭罗,向往田园生活,喜欢旷野里的灯火,喜欢绿树林中的野兔,更喜欢在夏天的夜里,在月色如银的田野,摇着蒲扇听取蛙声一片……今晚八九点钟,请大公子前往郊外太平居一见,让我们就着天籁之音共赴陶渊明和梭罗的意境。”汪雪花并不喜欢农村,讨厌村子里的不方便和不繁华。但听说野人有田园梦,喜欢“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她只好生拉活扯,让自己也做这样的梦了。反复修改多次,又加上一些陶渊明的诗句,如“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然后又加上一两句梭罗的话,什么“时间无非就是供我垂钓的河流。我饮着河水,但当我喝水的时候我看见河底的沙,发现河流是多么浅。”“到空中去钓鱼吧,天上的河底到处嵌着卵石般的星星。”这些名诗名句的引用自是汪雪花读书多的例证,也是她精心挑选的结果。她要用这些展示美好田园风光的诗句来拉近她与大公子野人之间的身体和心灵的距离。

不过,汪雪花却认为,这大公子几乎就是梭罗的翻版。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却非要去当乡村野人,过什么原始生活,那是人过的日子吗?陶渊明性格孤僻,官场混不动了,跑到乡下,却非要弄得这么高大上,逃避就逃避吧,还要找出什么花活来给自己的脸上贴金。一个时代的弃儿罢了。而美国的梭罗,20岁就毕业于哈佛大学的高材生,放着好好的私立学校教师工作不干,却要跑到瓦尔登湖边上去“自己动手,艰苦奋斗”当刀耕火种自建木屋的农民,吃不饱穿不暖,一月只花几块钱,过得人不人鬼不鬼的,结果如何,身体搞垮了吧,45岁就去天堂见上帝了——都是一些逃避世事的软蛋,都不知大公子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他们当偶像——汪雪花显然有自己的主见,尽管她对两位文化名人的结论有些偏激。但这也是人家表达个人观点的权力。她不喜欢,你又能把她怎样?她只是想找个豪门,只要能嫁过去,哪怕大公子天天晚上住到终南山去,也没关系。大权和亿万家产交给她掌管,这就够了。有了这些,别的还会没有吗?月亮都出来了,星星还会继续躲猫猫吗?

心里想的,和短信上写的,完全相反,这可是难为汪雪花了。但为了幸福的豪门生活,为了人生少奋斗数十年,汪雪花真的要豁出去了。

她确信能打动大公子后,短信就发了出去。如果大公子不回,她只当自己发错了。如果回了,也同意跟她去郊外的太平居了,她自是要好好抓住机会。太平居离城比较远,就在终南山的脚下,是一处乡间酒店,前身其实就是没什么档次的农家乐,现在改成可以吃饭住宿的乡村酒店了。汪雪花去过一次,仿唐建筑,之所以取名太平居,是因为唐朝的太平公主曾经在这儿游山玩水,夜里就在这儿扎营过夜。汪雪花不觉得有多漂亮,只是没来过时,可以看一看,但她并不喜欢在那儿过夜,太安静了,让人没有安全感。但是如果大公子去了,那么,一切都听大公子的,他想在那儿过夜,汪雪花岂有不陪伴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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