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4第十三章
在很穷的地方,人们会使用干草、泥巴与木头框架来造房子。这种房子没有地基,人们在泥土上生活,铺稻草做床,与家禽畜牧同眠。若是天要下雨,住在房里的人会比天上的云更早知道这个消息,他们的关节就是最准确的晴雨表。而到了干燥的时候,主妇做饭时必须无比小心,每一刻都得睁大被烟熏得通红流泪的眼睛,因为几个冒出灶台的火星就有可能烧毁她们的家。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种窝棚造起来与烧毁同样容易,建造它的工序不会比现代人支一个帐篷要复杂多少。
到了富裕一点的地方,人们就开始用木头造房子了,这种房子甚至可能会有地基和烟囱,房顶还有瓦片,墙壁也许还漆了不同的颜色。如果屋舍为新造,它甚至还会颇具几分姿色,就像不论面目如何,青春年少之人总归要比老朽美上几分。不过相应的,它依然比较脆弱。
再富裕一点的人,大概就是领主,可以建造庄园了。有的庄园环有坚固的栅栏,但有的庄园会有石头砌成的高大围墙,墙上设有如箭孔一类的城防设施,甚至可能还建有高/耸的警戒塔楼。一般情况下,庄园内的建筑多会采用石制,其建筑内容包括居所、谷仓、兽栏等等,有时还会有一些粗笨高大的避难所。庄园的军事意义通常会大于居住意义,不过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当一个人有了财产之后,最首要的便是考虑该如何将其守住,而在这个时候,能夺去他人财产与生命的力量,也着实是太多了一些。
庄园的终极进化版本就是城堡,通常情况下,只有大贵/族与国王才会住在城堡里。当庄园进化成城堡之后,该城堡大概可以理解为今时的大城市,贵/族甚至国王们建起高墙,将自己的财产保护在墙后。到了这个时候,普通老百/姓也可以随时享有城墙的保护,一座固若金汤的城堡能够给人以绝顶的安全感——至少在火/药大炮被用于攻城之前是这样。
在战火纷飞的中世纪欧洲,我们可以根据这些建筑推断出一个残酷的道理——当你有钱以后,你就必须好好地保护你的财产;而如果你想要将财产保护得很好,那你就必须变得更他/妈/的有钱。一切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经济问题,这听起来很残酷,但没办法,事实如此。
按照这个标准来看,红水村无疑是算不得有钱的。作为一个比邻迷雾森林又久负盛名的工匠村,该村的屋舍多采用木质结构。木头无疑是一种表现优秀的建材,极具巧思的工匠们可以用木头将他们的居所建筑得美观大方、坚固耐用、遮阳避雨、冬暖夏凉……但作为木头,它天然的不具备防火这一义务。于是当烈焰燃尽,此处唯剩焦土。
此时已是午后,天/宇呈现出冷灰色,如一块巨大而阴沉的幕布,充满凛冽寒冷的冬意。风凄怆地吹拂,卷起灰烬,村口的老树上停了一排乌鸦,焚/毁的屋舍残躯与焦糊的牲/畜尸体瑟瑟发/抖,漆黑的田地则好似大地的疤痕。
“哦,真是惨烈。”河湾镇守备队长保罗嘟囔了一句。早先被派来探查此处的驱魔人迎了上来,他便问道:“这里有幸存者吗?”
“没有,这里只剩下尸体了。”名叫蒙克的驱魔人回答道,“大部分尸体都在前面。看起来他们躲进了庄园的避难所里,结果来袭的强盗在避难所外堆满稻草,把他们烧成了熏鸡。”
“这是强盗做的?”保罗问道。红水村之事的性质尚未界定,但他依然带了五十名守卫队员(顺便捎上了靳一梦),主要是为了收拾善后。先到的驱魔人或许会顺手帮他们略作收拾,但掩埋死者、修葺屋舍、整理田地这一类收拾残局的活计,显然并不能指望这些专责与异类打交道的家伙。
“对,这是你们的事务。”蒙克回答,“木头的房子都烧没了,但一些石头的房子还比较完好,我们搜/查过它们,发现值钱的东西全不见了。对于异类而言人类的财物毫无意义,这肯定是强盗做的,只不过是比较残/忍的强盗。”
不止残/忍,而且还很强大。靳一梦在心中说道。他策马行向河边,以他的目力,河边景致早已一览无余,而那并不是会使人愉快的景象。
有几人想要往红水河边逃跑,结果在距离河边尚远的地方被投矛射穿了头颅。这些投矛自后脑贯入,破颈而出,余势不衰,深/插/入土。那几具尸体悬挂在矛杆上,如数面僵硬沉重的旗帜,标记出属于亡者的凄凉国度。
靳一梦拔/出一把长矛,将尸体放到了地上。这长矛的矛杆是木质,矛头则是金属,入手颇为沉重。从重量和角度来看,投矛者肯定都骑着马。他在心中默算,往回找了四十余米,很快便在冻凝的土地上找到了许多马蹄印。
“这不像强盗做的。”靳一梦招呼其他人过来看,“他们的马蹄印比我留下的马蹄印深太多了,这得多出几十公斤的分量。他们穿着全/套铠甲,应该还带着长枪这一类的重武/器。你们这儿的强盗都这么有钱吗?在我老家那块儿,只有穷鬼才会去当强盗。”
保罗倒抽一口凉气:“你的意思是……”
“军/队。”
“我以为你要说是土耳其人。”保罗苦笑,“好吧,反正都差不多。”
“别什么黑锅都往土耳其人头上扣,几日骑程的区域内都没有战事。”
“那就……不是军/队?”保罗看起来有些糊涂。
靳一梦叹了口气,这一刻他是如此的想念热衷于解谜(炫耀)的李/明夜,因为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解释的人:“我的意思是,附近确实有一支武/装,但不是土耳其人。土耳其人的实际占领区域离这里有十万八千里,他们就算派人来劫掠,也不会搞一支重骑。”只有傻/子才会把重装骑兵派到老远的地方去打劫,就像没人会派装甲军去打游击一样。这特么根本就不叫打劫,这叫千里送外卖。
“那不就是强盗嘛。”蒙克发表意见,“现在骑马穿盔甲的强盗也不少,其中很多人以前还打过仗。在这个事情上,我得说一句——打猎的狗没法用来看家,战马不可能去犁田。人如果习惯了战场,就很难再指望这个人会老老实实地回家务农了。”
“也许吧。”靳一梦掂了掂手中的长矛,他很难说服自己相信一支强盗队伍会如此的装备精良、训练有素。骑马投矛不是像看上去那样容易的事情,至少绝对不是上过几次战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