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律师忙道:“您客气了,别送了,快进屋吧。”
律师一行人离开后,林老爷子也让林觉词扶着他回家了,走前他劝了一声:“和你媳妇好好说。”
等到家里只有三人,吴大哥才问道:“妹夫,你刚刚说结婚前你们两有约定,这是怎么回事?”
苏志远此时可没心情说这些,他只道:“大哥,这件事您自己问她。这么多年,我待她不薄,该为她考虑的我也都考虑到了。”
说实话他立这遗嘱是偏向女儿,但也不是完全没考虑过吴佩荷。
他名下财产不外乎三部分——酒店、私房菜馆的股份,不动产以及现金。
不给吴佩荷股份是因为酒店餐馆都需要经营,年头不好时亏本都有可能。
吴佩荷不会经营,还耳根子软,容易被骗,他怕她被吴家人一撺掇,仗着自己名下有股份在公司一通瞎指挥,把他好不容易做起来的酒店搞垮了。
二来这也是他的私心,酒店和餐馆是他一手搞起来的,就像他的另一个孩子,他只有把它们交给禾真才能放心。
房产的话,他名下有十三套房子。
价值高的也就A市、S市以及京市那三套房子,剩下的房产大部分在二三线城市,一栋百来平的房子,价值低的五六十万,高的百来万,并不算特别贵重,有一半房产贷款还没有还完,总价值就更低了。
且这两年房地产遇冷,房价隐隐有下跌的趋势,那些二三线城市的房子全部加起来都未必抵得上霍家给的那套位于市区的大平层。
他给吴佩荷一套S市的房产,一套二线城市的全款房,再加上百来万的现金,已经算是很够意思。
至于不直接给她,而是交给信托运营,每月按时给她分红,也是考虑到她的性子和脑子,怕她手里有钱,被人一哄老本都骗走了,将来手里没钱,连养老吃饭都成问题。
可他考虑这么多,吴佩荷却依然不知满足。
苏志远不是傻子,吴佩荷和她大哥突然闹这一通,不肯他定遗嘱,定然是回来时听到了他和律师商量的财产分配,嫌他给的少,这才闹闹哄哄把律师们赶走。
吴大哥听了苏志远的话,扭头看向吴佩荷,问道:“大妹,妹夫刚那话是什么意思?”
吴佩荷刚开始不想说,但吴大哥怎么会给她逃避的机会,支支吾吾说了半天,吴大哥才弄明白这其中的缘由。
苏家的财产,准确地说还真全是苏志远的。
当初吴佩荷离婚除了她不能生外,还因为前妹夫好赌还家暴。
她和前妹夫离了婚,辗转去苏志远的酒店找了个服务员的工作,偏偏她前头那个男人还死死纠缠她不放,时不时找她要钱,要钱不说有时还会对她动拳头。
吴佩荷烦不胜扰,苏志远当时撞见了两次,出于好心也是不想有人在酒店闹事影响了酒店生意,就出手帮她赶走了前夫。
后来不知怎么地就传出了流言,说她和妹夫有一腿。
反正当时话说得听难听的。
苏志远当即就打算让吴佩荷走人,在朋友公司找个活儿让她去哪儿,分开后两人没有交集,慢慢地这流言也就散了。
但吴佩荷不愿意。
她当时都打听好了,苏志远是酒店老板,四十五六,丧偶单身,家里有个刚成年去外地读大学的女儿。
这样的条件,有些二八少女眼里都是好对象,更别说她这种中年失婚妇女了。
她也是有点心机在,一哭二闹三上吊,反正就是类似的套路,让苏志远没能把她赶走。
再后来他生了场重病,偏偏女儿在外地读书,身边也没个亲人照顾,吴佩荷抓住了机会,熬汤做饭,端茶倒水,伺候地好好的。
可能是年纪大了,也想身边有个伴儿。苏志远就妥协了,接受了她。
只是他这个妹夫心机重,同意结婚的同时也要求吴佩荷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双方婚前婚后赚取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
这样一算,吴佩荷有个屁的财产。
婚前是个服务员,婚后干脆就没上班,在家做家庭主妇,日常都是找苏志远拿生活费,她能有什么财产?
甚至说苏志远立遗嘱时还想着给这个妻子两套房子一百来万现金,都算得上很善良很有良心了。
只是转念一想若是没有这财产协议,两人婚后这十来年,苏志远陆续开的酒店餐馆、买的房子就都是婚内共同财产,都有吴佩荷一半。
但现在这些东西全都是苏志远一个人的,和吴佩荷一点关系都没有,又怎么能让他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