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成分好一点,而你们现在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重新变成可以呼风唤雨的资本家而已。”
这是曾经叶砚秋被要求分开且无人得知她是叶家大女儿的原因之一——她的户口根本不跟叶守诚等人在一起。
小时候叶砚秋不觉得这个有什么问题,家里要有一个成分好的人顶着,她作为大女儿,当然要为家里分担。
可后来她才发现,没有这个户口,就连法律上都难以说明,她是叶守诚的女儿,除非她去验DNA拿着报告跟各大媒体报道、扯皮,让叶守诚低头,不然她就是跟叶家无关的、不在叶家户口上的外人。
叶守诚夫妻俩给叶砚秋办户口时,借用了一个远房亲戚的农户地址,对方无儿无女,过完户没多久就过世了,现在叶砚秋是自己的户主。
被叶砚秋跟何娟嫁出去的时候,对外说的也是养女,而叶砚秋不知道,她一直以亲生女儿自居,她自己难道还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女儿吗?
结果要离婚的时候,婆家都在嫌弃她是个远房养女,要不是借了叶家的名头,还嫁不了金龟婿呢,加上叶家跟她断绝关系,人都拉黑了,那肯定要离婚,跟更好的女人联姻。
前世叶砚秋离婚之后一无所长,她最好的二十岁到三十岁,被叶守诚跟何娟扔在家里,根本没出去赚过钱,在家当全职保姆,因为她记得何娟说过,要给她找个好对象,所以她早早以家庭主妇自居。
等到三十岁真的嫁人了,她在家相夫教子,加上时代变化太快,她已经跟社会脱节了,完全无法赚钱养活自己。
离婚后叶砚秋净身出户,丈夫连一分钱都没给她,理由是当初结婚的时候,他们签了结婚协议,互相不干涉对方的财产,可她根本不记得自己签过,闹了一通,才被前夫告知,是叶家父母拿了文件在民政局给她签的,她看都没仔细看,父母拿给她,她就签了。
因为这份协议,她甚至没办法拿到丈夫给的聘礼,那份聘礼听说是直接送给了叶守诚跟何娟,她自己又因为被何娟哄着独身出嫁,没有任何拿在手里的嫁妆,家里小姑子看她可怜,就给了她一万块,顺便说,她的嫁妆其实是有的,但叶家父母直接给了她丈夫。
也就是说,叶家跟叶砚秋的丈夫之间,签了无利无税的协议,互相交换了聘礼嫁妆,只有叶砚秋像个附带的垃圾一样,被两方人踢来踢去,生下孩子后没有利用价值,就被丢出去了。
叶砚秋拿着前小姑子给的一万块,想到自己的农村户口,准备回乡种地,她实在搞不懂那个时代应该怎么赚钱,自己又确实是被养废了的大小姐,还只有高中文凭,就想着,要不她回去种地算了。
结果回到户口的地方,当地派出所说,因为八六年土地改革,国家分配宅基地、自留地跟自留山,虽然归属集体所有,但可以承包生产,每年上缴农业税即可,问题是,属于叶砚秋的地,她在分配的时候没回来。
派出所跟农业部的找不到人,就联系了叶家,问是否要按名额以及承包能力给叶砚秋留下宅基地、自留地跟自留山,结果叶家拒绝了,说在给叶砚秋办城镇户口,以后用不上田地了,所以属于叶砚秋的那一份地,全部充公划给了其他人。
而随着十几年过去,国家对土地管理愈发严格,早就无法拿回来了。
叶砚秋只能又回到了城市,开始接下来的二十年漂泊。
而这一切,都可以说是叶守诚跟何娟一手造成的,但凡他们当时有点恻隐之心,把地留给叶砚秋或者真的给她改了户口呢?
父母只会一次次出尔反尔,叶砚秋却花了二十年才看透他们的真面目,实在愚蠢。
现在听着何娟再说这种冠冕堂皇的话,叶砚秋只觉得可笑,看着何娟脸上有些难堪的表情,她又说:“母亲,你们太会玩了,我玩不过你们,城市套路深,我想回农村,就算农村遍地坑,比也城里强,咱们啊,以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们过你们的好日子,我当我自己的农民工,互不打扰,可以吧?”
何娟气得鼻子都快歪了:“……我们供你读这么多年书,就是让你去当农民的?”
“你这么大声地歧视农民,我可以举报你的。”叶砚秋看傻子一样看着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