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呆:重色轻友,我真是服了你这个老六。
感受到阿呆鄙视的目光,叶歌不好意思地撇开视线。咳咳,欣赏,单纯的欣赏,这怎么能叫好色呢?
其实秦嬴也早就醒了,只是感受到了叶歌炽热的目光一直不好意思睁眼,这下再不起床就不礼貌了。
“早安,师尊,早安,阿呆前辈。”
“早啊,小徒弟,收拾一下我们去城里置办一下东西。”
“是,谨遵师尊吩咐。”秦嬴一副乖宝宝的模样,叶歌越看越喜欢,这样的小徒弟可要好好养才是。
永平府不愧是都城,当真繁华,街上熙熙攘攘,货物十分丰富。
叶歌挑了两把普通的剑作为兵器,皇宫失窃,恐怕通缉令已经到处张贴,如此一来霜华剑就有些惹眼了,还是低调些好。
买了一架马车,又置办了些赶路必备的用品,基本就齐活儿了。多亏原主财大气粗,小徒弟精打细算,否则以她现在那半文盲的水平,擎等着挨宰吧。
行侠仗义,锄强扶弱,江湖,我们来啦!
沿着永平府一路南下,出了国都,远离天子脚下,才能品出真正的世间百态。
乌金国盛产金属,冶炼铺子随处可见,反而耕作之人甚少;坤舆国的情况则刚好相反,那里沃野千里,盛产粮食,但是其它资源就不那么丰富了。
目前,两国之间暂时形成了一种脆弱的平衡。乌金国向坤舆国出售农具、兵器等金属制品,而坤舆国则用等价的粮食进行交换,两国各取所需,才能维持住大陆的和平。
然而,一旦有任何一方撕毁盟约,这种平衡立刻就会被打破,整片大陆立刻就会陷入战火之中。无论哪方获胜,亦或两败俱伤,双方百姓都会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叶歌的眉头紧紧皱起,目前看来,最有可能率先撕毁盟约的就是乌金国。金属资源丰富注定了乌金国的战士都配有上等的甲胄和兵刃,攻打只擅长种地的坤舆国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但是,胜利了又如何?乌金国国民并不擅长耕种,还是要强迫坤舆国的子民继续耕种或者传授他们耕种技巧,势必会引起坤舆国子民激烈的反抗。
可以说,一旦开战,想要再次获得和平,就不知要到猴年马月了。
“唉,我对这和平爱得深沉!”小徒弟正在外面驾车,叶歌仰倒在马车里的软垫上,翘着二郎腿,嘴里还嚼着小徒弟给她洗的鲜果,惬意得很。
“你看看你,有你这样当师父的吗?就知道压榨徒弟。”阿呆抱着一个足足有它体型十倍大的果子正在啃着,光是果子流下来的汁液都够给它洗个澡了。
叶歌换了条腿,狠狠地咬了一口果子:“徒弟孝敬师父那是天经地义,我看你啊,就是嫉妒我有一个这么好的徒弟。”
“切,谁嫉妒你,我是怕你把人家欺负惨了,人家另投别处了。”阿呆傲娇地扭头,表示不想搭理她。
“不会的,我永远不会离开师尊的。除非......师尊不要我了。”隔着马车的帘子,传来秦嬴清朗的声音,只是说着说着,孩子的声音突然变得委屈巴巴的。
叶歌伸出手指弹了一下阿呆胖胖的身躯,话却是冲着小徒弟说的:“嬴嬴,别听它瞎说,你永远是为师的好徒弟。”
“是,师尊,徒儿永远都不离开您。”听到嬴嬴这个称呼,秦嬴瞬间被顺毛了,嘴角忍不住往上扬。
嗐,这孩子哪里都好,就是心思有些敏感。按照叶歌的理解,这应该叫做讨好型人格,不知道小徒弟是不是小时候吃过苦,所以才会养成这样的个性,太过在意别人的看法了。有时候,她反倒希望小徒弟跟她撒撒娇,提提要求,不必这么着急提前变成刻板恭顺的小大人。
不过,封面可说男主是魔神来的,小徒弟以后......会黑化吗?啊啊啊,早知道她就应该早点翻开书看看,也不至于对剧情两眼一抹黑。
清冷师尊提前下线了,官配被拆了,球球了,新女主赶快上线吧,要不以后小徒弟黑化可不太好办。再说了,她还等着抱孙子呢!
谁能想到,在现代单身了二十几年的她,很有可能在这片大陆上实现儿孙满堂。叶歌忍不住搓了搓手,想想就兴奋,看以后谁还敢催她的婚。
正在赶车的秦嬴努力消化着叶歌的心声,手差点没握住缰绳。
师尊说的似乎是他,师尊知道他是魔种?但是,她没有想要炼化他,反而规划给他娶妻生子?
一瞬间千种滋味汇聚心头,令他无所适从。过了许久,一股甜意在他的心中以压倒性的胜利蔓延开来,一直涌到了嗓子眼,他仿佛真真切切地在嘴里尝到了甜味。
师尊,真好,是他从未感受过的那种好。
虽然他不知道师尊究竟来自哪里,她说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话又是什么意思,但他确信,师尊,永远都不会伤害他。
还有,师尊刚才是不是说,她二十多年一直单身?秦嬴的眸色一下子变得深沉了许多,嘴角上扬得更加热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