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有些违法行为,都还是天灾所至,那你面对的就是死路一条,就人性而言,只要有机会肯定会落草为寇,好死不如赖活着。 秦朝的严刑峻法,很快就导致满山都是贼寇,自秦孝公到秦始皇,这秦人渐渐明白一个道理,首先,千万别违法,其次,只要违法,就立刻跑路,当强盗去。” 蔡卞就问道:“轻刑可治乱世?” “这是唯一的答桉。”张斐非常肯定地说道。 蔡卞一愣,问道:“此话怎讲?” “我再重申一遍,法制之法是个人捍卫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既然是一种共识,它就会有自我恢复能力,当大家都知道,法律已经恢复,我种田不会再天天有人来抢,大部分人就会回去种田,不会去当草寇,当良民成为多数,草寇就会变得更加虚弱。” “依老师之意,官府是什么都不要做,用老子的无为而治。” “玄机就在这里。” 张斐道:“我方才说行军打仗用重典,这是可以的,且自古以来,对军队纪律的要求,一定是高于普通百姓的,这是一个常识。 为何?因为他们有兵器,他的专业就是杀人,他们非常强大,军队一旦作乱,后果是不堪设想,这一点相信我朝是最有体会的。” 不少人纷纷点头。 宋朝就是从军阀混战中建立起来了,对于将帅管控,已经严到快要自废武功的境界。 司马光一看,这情况不对,大家不是来吵架的吗,怎么他说什么,你们还都赞成? 这难道这就是说他们的话,让他们都无话可说? 张斐又继续言道:“同理而言,官员呢?官员手握权力,那么对官员的要求,必然也是要高于普通百姓的。 但是重典是往往伴随着强权,是要给予官员极大的权力,以及极少的束缚,这是不是本末倒置。 再倒置过来就行了,治理乱世的关键,从来就不是重典治民,而是在于治吏,恢复法制之法,还是需要依靠官府去引导。” 本来还在频频点头的老夫子们,听到这话,顿时就惊醒过来。 好家伙! 说了半天,原来是要重典对付我们? 此子可真是狼子野心啊! 叶祖恰似乎也感觉到背后的阵阵寒意,于是道:“依老师之见,当用重典治吏。” 张斐道:“这我才刚刚说完,你就不长记性,百姓如此,官员更是如此啊?这要是重典治吏,官员贪一文钱,那不得将村里的人都给杀了灭口,这是很可怕的。 宋刑统中很多律例都存有这种思想,你将人往死路上逼,多半人就会狗急跳墙,变成亡命之徒,你们将来若从事司法,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上官均立刻道:“那说到底就还是要看官员的能力和品行,而不是看法制之法,这就需要依靠儒家之法,道德品行上佳的官员,才能够治理好乱世。” 老夫子们又面露微笑,此子要不是状元,那真是老天瞎了眼。 治吏得用德,可不能用重典啊。 张斐来到早就为他准备好的木板前,用炭笔写上一句话,正是大宋的祖宗之法,“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这回他是轻轻敲着木板,“我朝祖宗之法,有暗示一丝丝的道德品行吗?” 白发那边顿时射来无数道杀人的目光。 本来是有的,就是你小子给坏了事。 以前的祖宗之法,真是处处充满仁义,他们将太祖太宗的一些政策也都算在里面,全都是儒家的传统政策。 一场官司打得这祖宗之法就变成了一句话。 提起这事,他们就恨啊! 张斐又道:“我方才就说过,对于军队、官员的约束,必然是要高于对普通百姓。可是道德品行是一种约束吗?不是!是一种自我修养,否则的话,就不需要法律,德治就可以搞定一切。这虽然不算本末倒置,德治还是能够起到辅助作用,但到底不是约束。 而我们的祖宗之法,其实就包含了治吏之法,相互制衡,但是怎么制衡,记住,这是关键,是必须要建立在法制之法上面。 是人去执法,这没错,但是要确保,执法之人亦受法监督。” 上官均反驳道:“可到底法是死的,人是活得,法不可能主动去监督执法之人,还是需要人去监督。” “这个问题好,这就要提到我的专业。” 张斐笑道:“那就是讼学。为什么朝中总有人议论,要废除讼学。很简单,百姓不懂法,但耳笔懂法。 讼学其实就是我朝祖宗之法与法制之法的结合。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其中一个含义,就是在设计制度时,要经过周详、严密的考虑。 在朝中是用分权的方式,但是怎么用于民间?最好的方法,就是法制之法,捍卫个人正当权益。 你有权抓我,但我也有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权力。一桩冤桉的发生,跟上级没有利益关系,但是跟受害者却息息相关。 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都是要求上级管理下级,而法制之法,是追求百姓诉讼的权力,你们说那种方法更能够避免冤桉。” 法治和人治从来就不是对立的,而是相对的,法治越强,人治就越弱,反之,人治越强,法治就越弱,但人治是不会消失的,法治是可以消失的。 当个人捍卫自身正当权益的权力越大,社会就越倾向法治,反之,就倾向于人治。 上官均道:“可上诉也是要去上级告。” 张斐道:“你们先别管上级还是上上级,你们先回答,哪种方法更能够避免冤桉。” 蔡京道:“当然是法制之法,故此我朝才允许民告官。” 不愧是大奸臣,就是会说话。张斐笑着点点头道:“事实就是如此,至于还是要去上级告么.......你们要明白,你不去告,与上级就没有太多的责任关系,也很有可能被下面的官吏蒙混过关。 但你去告了,他就有责任,而且是主要责任,当然,他也有可能徇私枉法,但是,这世上没有最好的方法,只有相对好的方法。” 叶祖恰突然道:“百姓有冤情,可以上诉,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是否要通过耳笔去争讼,这个我认为还是值得商榷的。 因为耳笔争讼不是为公平正义,而是为了谋利,有些耳笔心术不正,为求谋取更多的利益,将一桩简单的官司,变得非常复杂,不但冤情更甚,同时还徒增官府的消耗,尤其是在财政困难之际,这反而会因小失大,令许多冤桉搁浅,又何尝不是一种本末倒置。” “说得好!” 张斐笑着点点道:“这就是为什么法家能够让秦国统一六国,但我却让大家引以为戒的主要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