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尹回过身。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精神放大了这具身体的感知,让他的听觉、嗅觉都变极其敏锐,虽然他看不见,但依旧准确无误地将脸庞转向了发音的地方,他从对方的音中辨别那是堂里的布尼尔修士。 布尼尔比这年轻的神父要年长十岁,但那并不让他感到骄傲,神父纯洁的信仰、高尚的品德都令他深深地折服,他那十岁只是虚度的年华,尤金神父才是真正的伟大。 “奥斯亲王已经到了。” 莫尹的脑海里立刻调了有关这个人物的信息。 在这片四五裂的大陆上,他所处的莱锡是个君主制正摇摇欲坠的国家,革命党保皇党间的战争如火如荼,国王亚尔林已经年老衰弱,王太子夏尔曼在马岛革命党大战时受了重伤,是各位亲王都蠢蠢欲动了起来,纷纷赶往王都来探望“或许快要王位失交臂”的可怜虫。 奥斯亲王就是其中一位。 奥斯亲王全为兰德斯·德·哈卡特,他的封地在奥斯,是亲王中罕见的对封地享有实际管理权的领主,他的兄弟曾酸溜溜地说:“这可真好,兰德斯可以在他的封地用初夜权,”他耸了耸肩,“但他要是不那么做的,又有哪个女人愿意跟他睡觉呢?”他哈哈大笑起来,马上就被兰德斯一拳揍在了鼻子上。 兰德斯是个不幸的王子,他天生就是个瘸子,左腿比右腿要短一些,而他小时候又遭遇过一场火灾,大火毁了他的半张脸,他面上留下了可怕难看的疤痕,令他看上去不比魔鬼亲切多少,就这样,兰德斯在不幸中逐渐长大成为了奥斯亲王。 兰德斯拄着拐杖下了马车,天气炎热,他穿着白色的真丝衬衣,领口袖子没有做成时下流行的花苞样式,还是老一套的波浪纹样,领子散开了一,露他结实的因为打猎而晒黑的蜜色胸膛,肩膀上披了件短猎披风,拐杖的钢尖有地顿在地上,他慢慢抬头,露那张被大火伤害的脸孔。 他的左半边脸全是褐色烧伤的疤痕,简直叫人不忍直视,剩下的半张脸其实称上英俊,但也被他那双深棕色的眼睛散发的冷酷光芒给毁一干二净,他活像个屠夫,因在地狱的烈焰中屠宰而受到了惩罚。 “比尔,”兰德斯的线华丽而优雅,他的身上终有他的贵族身份相衬的地方了,然而他吐来的语言却是如此刻薄,甚至亵渎,带着漫不经心的野蛮,“让我祈祷吧,希望我亲爱的瞎子神父至少别比玛门更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