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说:“今晚你跟我睡吧,深秋点冷,我怕你挨冻,你太小。” 刚出去,遇上一个穿着刑警制服小哥,朝着陈朗打招呼,他好像刚出任务回,满脸是汗,但面部轮廓很深邃,笑痞气又好看。 他问陈朗:“刚入警犬苗子?” 陈朗举着温时给他看:“我觉得很灵性就买,五千块钱,花我一个月工资,心疼死,过上头同意给我报销,我心里舒坦,抱回去睡,免得放那里出事,这才个月到大小。” 那男人洗完脸,随便擦一把,脸上在掉水珠:“什么品种啊这么贵?贝斯也才千多,那是杜宾犬苗呢。” 陈朗摸摸温时脑袋,笑着回答:“谁知道什么品种,那家伙骗我说蓝湾牧羊犬基因,但我觉得太像,好像更像狼犬,过也就是一个眼缘,我看中,就买回,我觉得应该比我想象要聪明。” 那男人朝着这边走过,也伸摸摸温时脑袋:“确实像蓝湾牧羊犬,更像狼犬和二哈杂交种,过也行,看很可爱。” 陈朗开心:“队长这样说,那我就觉得我这钱花值,等他适应两天,训练就要安排上。” 刑警大队队长名叫夏甄,他看一眼陈朗道:“那麻烦你,又事情做,驯养警犬可是一件辛苦事情。” 陈朗回答:“没办法,喜欢狗狗,就喜欢和们互动。” 夏甄嗯一声,挺拔身影转身要离开,走两步突然想什么似,又回头叮嘱陈朗:“贝斯最近胃口又好,大概是受伤缘故,你多注意点饮食情况,可能让我们战友出现什么意外。” 陈朗听到贝斯情况好,又转身往回去走,他以为其他饲养员照顾贝斯,没想到贝斯最近食欲振。 贝斯受伤,在前久打击犯罪现场,为保护一个队员,被犯罪分子打一枪,所幸是擦破肚子上皮肉,子弹从他皮肉上穿过去。 陈朗本在休假,贝斯日常是其他训导员在负责,可是贝斯受伤之后情绪很低落,吃喝,这才把正在休假陈朗叫回。 陈朗连夜赶回,在夜市上买只小狗,回把这茬差点忘。 要是夏甄提,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贝斯。 贝斯是一只杜宾犬,原本是很难入选警犬。 因为杜宾体质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类没法比,可是在警犬选拔训练中,作为杜宾犬贝斯却脱颖出,完美完成所考验,这才入选警犬。 他当警犬已经一年多,一岁时候入选警犬,编制,今年已经两岁。 贝斯是那种攻击力强,但战友很忠诚犬类,身材比一般警犬要高大很多,就连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面前都显得很矮。 整个大队男人都喜欢贝斯,喜欢他优雅帅气外表,也喜欢他每个战友忠诚,基本上什么大型刑事案件,贝斯绝是被带去勘察现场第一狗选。 他追踪能力和反应都比其他警犬要快很多,这也是他受伤原因,因为反应快,所以救自己战友一命,自己却被子弹穿透肚皮。 大家都已经把贝斯当成犬,把他当成自己好战友。 陈朗再次开门进去,把灯打开,所警犬都再次活跃。 这里关着大概十几只警犬,各各用处和功能,基本上都算大家战友。 管在哪里,警犬和军犬早就在身份上被人类赋予一种神奇力量。 在人类看,他们是动物,是一出生入死伙伴。 温时被陈朗抱在怀里,看着一圈比他大很多警犬,心里突然慌。 他当人时候,警犬都比较敬重且崇拜,作为动物,竟然能为人类做到那种地步,所以管遇到什么犬类,温时他们都一种滤镜。 作为犬中翘楚,警犬,温时他们更一层敬意。 他们也是和伙伴们负重前行战友啊。 这样一想,温时觉得当警犬其实也没什么好,他一辈子碌碌无为,死都知道怎么死,一辈子平平庸庸活着,完全没任何作用,说他是人间凑数都为过。 没想到这当动物,变成一只狗狗,竟然为人民服务机。 他被男人带回之后,就比很多人类要强很多,至少他要是成功入选警犬,那他就编制,编制他就铁饭碗,虽然这个铁饭碗可能点沉。 他被陈朗放在地上,蹲在一个很大铁笼子前,笼子里关着一只大型杜宾犬,全身棕色毛发细腻发亮,耳朵直直竖着,他冷眼看着蹲在笼子外面小狗。 他好像一个审视世界智,那眼神带着藐视一切高傲。 陈朗将门打开后,呼唤他出,他想看看这家伙伤到底重重。 但那家伙没动,只是盯着小狗狗。 陈朗见他没动静,就伸去抚摸他脑袋,没想到杜宾犬一点攻击意思都没。 警犬进食都是时间,过那个点,就再进食。 但为贝斯伤势着想,陈朗是给他又添点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