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刘华来说,难以忘记,那个洪水滔天的夏天。新闻里天天都在说救灾。像他这种等待救助的另类灾民却无人问津。 正是这样的情境下,许丽的救助才更显得珍贵。 那一天,许丽做了一番精心的打扮,她烫了头发,卷卷的垂在肩上,抹了口红,摘掉了眼镜。 老话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还真没说错。过去那个平平无奇又内秀的姑娘这么一番打扮下,瞬间就漂亮了许多。 就连那张标准的国字脸,也显出了几分清秀气。 她是带着重大的决定来见刘华的。这种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关乎自己一生的决定。 工作之后,许丽手上渐渐有了盈余,除了偶尔会塞给刘华一些,其余几乎都攒下来了。 说来刘华这个男人也确实有着招女人心疼的优点。他从不会过分的向许丽伸手,甚至在为了维护自己在学校的尊严而不得不暂时接受的许丽的救济也总是带着一种不安和愧疚的心情。 他甚至一板一眼的将那些金钱的数目记录到一个专门的笔记本上。那上面同时记着他爹欠下的债。都是他心里暗自发决心将来要还的债。 然而旧债未清,新债已来。 18岁的女孩自带一股清香的来到他的面前。稍加打扮的女子就如同天然去雕饰的玉石,在这个不谙世事的小青年眼里,立刻散发出夺目的光芒。 刘华立时就有点坐立不安,心乱如麻。稍加掠过她的脸,心里就有种非同一般的感受。他以前,还从来没发现过许丽竟长得这么美。 女孩在男孩的眼神中找到了自信,并有了勇气。在刘华那间不大的装满书本的房间里,女孩第一次主动吻了男孩。 刘华的脸倏地通红起来。窗外的知了叫得嘶嘶悠长。太阳像炼丹炉似的烘烤着一切。 一切静得出奇。 他抬头望着许丽,想说点什么,望着女孩亮晶晶的眼睛,鬼使神差的,又主动回吻了过去。 接着一发不可收拾,年轻人体内蕴藏着无穷的荷尔蒙,任由欲望将彼此淹没。两个年轻人不可避免的偷吃了禁果。 事后,许丽是甜蜜的,刘华却有些胆怯起来。他不知道这样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知道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内心有些迷糊和颓丧。 但是,这种迷糊和颓丧难道不是人生初体验之后该有的状态吗?这么一想他又释然了。 趁着甜蜜的空档,两个年轻人探讨起未来。以刘华的想法,打算就不读书了,读书要借很多债,更何况还借不到。他打算像许丽一样的去打工。 许丽便趁机告诉了刘华那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那笔巨款的秘密。 女孩用着一股特有的决心,将自己连同母亲留下的钱全部交给了刘华。 在那个异常潮热又干燥的夏天里,他们彼此沉溺在对方的温柔中。直到刘华踏上远途的火车。 其实连刘华也不知道,正是在这个夏天,现实替他在命运的轮盘上投掷了一颗炸弹。 他自己心甘情愿安上去的一颗炸弹。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若干年后的两个人,其实都更希望那个夏天可以从生命中删除。 其实到这里,谜题几乎呼之欲出。孤注一掷是非常危险的游戏。 过早的许诺和决定,又未尝不是另一种非常危险的游戏。 青春的两个人,都带着赤诚,并没有阴暗的心机和见利起意的阳谋。 当刘华枯坐在火车坚硬的凳子上,趁着那段漫长的旅途时光甚至细细回望了他们的过去,一点一滴,带着甜蜜。 当初只是觉得很亲近的同伴,不希望看到她难过,希望她和自己一样的少年的心,是带着亲人的感情,有种依恋的味道。就像,追逐已经远去的妈妈的脚步。 后来,那个夏天的拥抱,让他开始打开了自己的心门,愿意让爱情那道神圣的光芒映照进自己的内心。 在后来,在这样一个夏天,他收获了一个女友,未来的妻子。一切很突然,又似乎是必然,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她。 在填志愿那天傍晚,他们一起想了很久。两个人做了一番郑重又理智的考量。最后才决定学医,去最好的地方学最高精的医术。只有医生,不会担心工作问题。 刘华决定了,他要异常努力,把中医和西医的精髓都学到手,以后就算是找不到工作,还可以自己干。 在火车上,他想了很多。越想,越觉得许丽好,越想,越感到一种幸福。才刚走出家门,他竟然有些想念她了。 幸福感可以治愈很多东西。让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重新回到了躯体里。 只是连刘华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新的环境对一个人的冲击和改变。 进入大学之后,刘华渐渐开始明白自己的内心。原来自己一直是个渴望自由和飞翔的人。他变得阳光,变得健谈,变得沉稳和自信。 他忘了自己那帅气的长相,在女生中间的冲击力。 他像一道光芒,闪耀在上海医科大那古老的绿廊里,成了一道风景。映入进了一个女孩的内心。 刘华的世界由此进入了两面,一面是鲜花锦簇的伊甸园,一面是灰白平凡的桦木林。 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故事,如同战争,总是伴随着输赢。这种老套的剧情无数遍的在人间上演,说起来都乏善可陈。 但是,如果你有耐心看到最后,当事人拥有一定年岁之后,再回首看待这段过往,也许又会是另外一番解读。 当时,他们都太年轻。 许丽的角色注定要显得悲壮些。当时的她在老家,已经自作主张的踏进了人生的新阶段——为了自己的小家而努力。 她成了厂里的模范标兵,肯吃苦,肯学习,为此还当上了组长。如同千千万万个农村妇女一样,坚定而质朴的维护着属于她自己的小世界。 她不仅上班,还兼顾刘华的家里,休息的时候就把刘华家里里外外的拾掇得井然有序。依然养着鸡鸭鹅。 她几乎变成了刘华的半个妈,把刘华照顾得一丝不苟的同时,每周还坚持给刘华写信。一个只有十九岁的姑娘,却有着无比非凡的梦想——将来要去城里买上房子,要给刘华生一个大胖小子,以后要让自己的儿子在城里上学,上最好的小学,最好的中学,升最好的高中,并上最好的大学。 她和刘华都拥有着那么好的学习天赋,他们的孩子当然也不会差! 她的永不停歇所释放出来的能量,甚至感染了刘华那心如死灰的瘸腿老爹。让他终于不再酗酒和麻将中消磨时光了。而是跟着自己这未来的媳妇一起劳动起来。 如此的情形当然是刘家的亲戚乐于看到的。却让许家的人感到膈应得慌。就好像自家好不容易养大的猪,屁颠屁颠的老往别人家门上送,亏得心慌。 许丽婶婶甚至奔忙了好长一段时间,想着毕竟以着自家侄女儿这种条件,找个比刘家强点的人家,以后对自家也有个照应。刘家就算了吧,那刘掰子自从腿瘸了之后。连心也瘸了,常常冲天绊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