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叫做《仙缘》讲的是在世俗界做奴仆的女主拜师进入天剑门成为一代剑宗的故事。
但因为是无cp,所以里面出现的比较帅气的男性角色,要么是女主的敌人,要么和女主就是互相利用的关系。
白袅袅不怎么看小说,看这本书还是因为沉迷言情故事的恋爱脑表妹突然有了事业心。
她好奇小表妹为什么突然看破红尘,醒悟了过来,不再为渣男当舔狗。
然后那家伙就给她推荐了《仙缘》。
“呜呜呜,表姐,小鱼好惨的,这些男人白瞎了那张脸,都是为了利用我们小鱼……”
“妈妈我好心疼小鱼,表姐你说得对,男人都没一个好东西。”
啊,小表妹甚至成为了女主李清鱼的妈妈粉。
不过,那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毕竟胎穿的她,已经在这个修仙世界待了百年了啊。
和土著也无甚差别了。
就是性格方面,还是改不了呢。
喜欢人不能持久什么的。
最多也就会多给一点分手费补偿一下了。
霍启安只要她一滴精血,就答应分手,对她来说也不亏。
精血虽难以炼出来,但花个一月两月也能恢复。
也算是,全了这段姻缘。
白袅袅松开宋雪时,抬步向前的时候,被宋雪时抓了回来,那充满骨感的手精准抓住了她的手腕。
“你真要给他?”
“一滴精血至少得要你打坐修炼两月,你要是不想,我也有其他法子让他滚回蓬莱。”
“他老爹来昆仑抓他了,就算你不给,我把他捆了给蓬莱岛主送去,你也一样能脱身。”
白袅袅望了宋雪时一眼,拒绝了他的提议。
难怪霍启安这么轻易松口了,原来是知道他要被抓回去了。
风雪压在了红衣少年的肩上,他也没用护体真气挡开。
就任由雪花将他掩埋。
霍启安的额头有一道刀疤,是除魔时被魔族所伤,长相是那种很阳刚的帅气,又有着少年独有的桀骜。
但这时,他身上的锋芒好像都被生生折断了,像萎靡的花,又像倒塌的墙,脆弱的琉璃,或者别的什么。
白袅袅很少见到他这一面。
“一滴精血,我们说好了,这以后,各自安好,互不相干。”
白袅袅将手腕递给他,示意他划开。
处于禁法时期的她可划不开自己金丹期的皮肤。
霍启安牵过她的手。
羊脂白玉般光滑细腻的肌肤,在长年持刀的而磨出的薄茧上滑过。
少年的眼如刀似剑,亦能盛满柔情蜜意。
“袅袅。”他轻轻喟叹俯身,在白袅袅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之前,在宋雪时捏着阵盘的手开始施法之前。
吻上了她的手腕。
尖锐的虎牙刺破了娇嫩的皮肤,柔软的舌头舔舐溢出来的精血,再不紧不慢在她的肌肤上打转。
像是亲吻,又像是撩拨。
温热的,柔软的。
炽热的,火一般的男子的气息。
“我爱你,你要记得。”
霍启安的声音淹没在冰雹声中,宋雪时拿出了一个攻击的阵盘。
冰雹只追着霍启安砸。
白袅袅多看了一眼,并不是担心,只是意外这人的举动,根本不像是答应了她的分手的样子。
有些不安。
宋雪时却误会了她的意思,以为她在担心。
“我有分寸,打不死他,顶多让他吃点苦头。”
“我上报了长老,估计一会儿他老爹就来抓他了。”
“既然该说的都说完了,我们还是先回去吧。”
“你刚失了一滴精血,又还在禁法期。”
“等回去我给你炼点补血的丹药,补一补。”
宋雪时将从储物戒指里拿出来的砂布缠在了白袅袅的手腕上,打了一个对称的白色蝴蝶结。
他是个医修,能用阵盘杀人也能用医术救人的那种医修。
回春术不嫌浪费的扔在了她那个小小的伤口上,很快就只剩下一道浅浅的粉色痕迹了。
白袅袅瞟了一眼。
“雪时,这没有包扎的必要了吧。”
再不包扎,伤口都快好了……
但宋雪时在这种事情上有着不容白袅袅置喙的坚持。
“我是医修,处理伤口这种事情,你还是听我的吧。”
最终,白袅袅还是妥协了,让他给自己绑了个跟装饰一样的白色蝴蝶结。
包扎完后,宋雪时就自然牵住了她的手,一起藏在狐绒披风里。
好像忘记了松开。
他的侧脸还是一样挂着温和的笑,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的让人看不穿。
算了,宋雪时不一样,他们百年相处,青梅竹马……
“宋雪时,朋友可以长长久久。”
“可是道侣不会。”
“至少我的道侣,永远不会。”
宋雪时愣了一下,深一脚浅一脚,拉着白袅袅走在雪地里。
一只雪兔慌慌张张从他们前面的路窜过。
他抓着她的手,近到能闻见她身上的熏香,却无端觉得距离遥远。
她是风又是云,让他留不住的存在。
可是,青梅竹马,怎么能不了解对方,他知道她喜欢过谁,知道她分手的原因,知道她的喜欢是烟花一样的炙热短暂。
正是因为知道,才选择了在发现这隐秘的爱意之后继续做她的朋友。
是啊,朋友才能长久。
“我和霍启安不一样。”
“我的袅袅,就应该被很多很多的人喜欢。”
“而我,会永远不分青红皂白站在你身边。”
“只要你还需要,我们就会一直是最好的朋友。”
宋雪时轻声地说,那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