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门的间隙里,叶默看到了那间屋子,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也没有什么光线,很昏暗,看起来非常压抑。 “是他做错了什么事情吗?你不能这样对待他。” 诺顿重新直起了身体,他看着叶默,忽然伸手,将他的头发整理到来耳后,他慢慢道,“如果说他有什么错,那只能说因为他是一个格兰斯。” 叶默看着诺顿,“我不明白……” 诺顿依旧很平静,“我很想你一生都可以不明白。” “但我会告诉你一切的,这是每一名格兰斯的必经之路。” 诺顿也曾经幻想过,或许叶默也可以是那个意外,他是那么不同。 格兰斯从小就会展露极具格兰斯风格的性格,喜欢冒险,喜欢竞争,喜欢刺激,机甲跟格斗格外受他们青睐,再大一点每一个格兰斯都以猎到王虫为荣。 到了成长期,格兰斯的精神力极速发育,他们会深受自己的精神力影响,变得强大,也会变得暴躁易怒,情绪不受控,直到最后,他们越来越强大,也会逐渐失去自我,最终沦为一头被本能所驱动着的野兽。 但叶默不一样,他跟这种性格搭不上边,他很安静,他喜欢植物,诺顿看过叶默小时候写过的作文,叶默的梦想一直都是开一个植物园,可以吃到自己种的菜。 所以诺顿设想过很多次,或许叶默会成为那个例外,诺顿每次都会坚定地否定自己,将这个设想埋到内心最深处。 然后诺顿就会开始设想最可能也是最糟的那个结果 只有这样,当那一天来临的时候,诺顿觉得自己才会接受那个事实,不至于像父亲那样,在失去两名子女又失手杀掉了母亲后放弃自己。 诺顿杀死父亲的时候,他还能在大部分时间保持清醒,还远远不到那个地步。 他是在亲手杀掉了自己的妻子还有一个孩子之后,自愿迎接了死亡。 于是诺顿给了他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