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其中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粮种改进, 黔首们只要多花费一点力气就能换到很大的收获,黔首们看到希望,自然才愿意努力嘛。” 赵不息最后总结:“创新才是第一驱动力。”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嬴政问:“那做工的黔首获得工钱, 种地的黔首用粮食换钱, 粮商也获得利润,那岂不是唯一受到损失的就是你,你支付给黔首颇高的工钱,只出不进,就算有千万金也撑不起这样挥霍吧?” 朝廷尚且可以通过税赋达到收支平衡, 可赵不息是没有税收权的, 她尽管可以通过河内郡郡守陈长来安排各项政策,可收上来的税收也只会进入河内郡的仓库而不会进入赵不息自己的仓库。 雇佣黔首做工, 这些钱可都是赵不息自己出的。 赵不息叉腰:“这就是涉及到经济循环的原理啦!” “我将钱支付给黔首, 黔首富裕了, 所以他们肯定要将多出来的钱用于消费对不对?”赵不息得意挑眉,“他们有钱了就不会满足于只吃糙饼了, 他们会想要吃肉,想要更舒服的衣服, 还会想要喝酒, 他们也想要更大的房子。” “而附近几个县一大半卖这些东西的店铺都是我开的!整个河内郡的三十二支专业建筑队也都是在我名下的!” 赵不息将自己右手中的毛笔换到了左手中,得瑟地向着嬴政炫耀。 “钱只是从我的左口袋转移到了我的右口袋, 我并没有失去我心爱的金子。” 嬴政看着赵不息小得瑟的模样,忍不住被她的得意给逗笑了,抬起手轻轻用食指指节扣了一下赵不息的脑门。 “小贪财鬼。” 赵不息哼哼唧唧:“我这是将钱流通出去了,我和黔首双赢好不好。黔首们从我这里得到了钱,然后拿着钱去买肉买酒盖房子送他们孩子去学堂,他们成功的将他们的劳动力换成了他们需要的东西, 他们个个都对我感恩戴德,还叫我恩人呢。” “流通起来的钱才叫做钱,不能流通的钱就是一堆除了好看之外什么用都没有的金子。” 这个话听起来颇为古怪,嬴政想了想,不太明白。 不过没事,身为帝王并不需要事事都知道。 他只要知道自己手下有人擅长这一道就可以了。 嬴政哂笑,打趣道:“这倒是和管仲治民颇为相似,不息是我的管仲啊。” 赵不息听着却撇撇嘴:“我是管仲倒没什么,你别是齐桓公就行,齐桓公不听管仲之言亲近小人,最终一代霸主竟然活生生被饿死在宫中,下场可不太好。” “齐桓公……”嬴政轻蔑一笑。 寻常人不配鄙视齐桓公,可嬴政却是实打实看不起齐桓公,事实上,除了自家秦国的历代先君之外,历朝历代历国的君王就没有嬴政看得起的。 一个最大的野心也只是称霸诸国,做诸国盟主的齐桓公,嬴政是真的瞧不上眼。自己国家强大不趁机吞并天下,反而只满足一时称霸,单单这一点,就足以让嬴政鄙视了。 “晚年昏庸到连几个佞臣都无法操纵,身为君主竟然被臣子活生生饿死,尸体被虫蚕食了六十七日才得以入土。”嬴政嗤笑一声。 “这样的无能之人也配和我相提并论?” 赵不息心想,自己便宜爹本事确实是有一些的,就是总爱吹嘘,眼高于顶。 齐桓公好歹是春秋五霸,人家晚年的确是昏庸的有点过分了,可人家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代雄主。 你一个商贾,有点本事,还敢看不起人家春秋霸主来了。 看来自己造反时候有要紧的事情也不能交给便宜爹,骄纵而轻视他人,这不像是能成事的模样。 不过面上肯定是不能这么说的,要不然她便宜爹又要恼羞成怒弹她脑门了。 于是赵不息只敷衍着:“对对对,你说的都对。” 嬴政觉得赵不息是在敷衍他,又找不出什么证据。 “快写快写,等你写完这个小册子我就带你出城打猎。”赵不息看着嬴政手上的动作慢了还是不是催促一下他。 看在赵不息鞍前马后的给他捏肩膀、倒茶的份上,嬴政也只不满轻哼了一声,笔下奋笔疾书,只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就写完了《征夫必看:徭役需要注意的九十九条秦律》。 书房之中已经点起了蜡烛,外罩了一层玻璃灯罩的蜡烛摆满了整个书房,将书房照得宛如白昼。 罩了玻璃灯罩以后的蜡烛就不用怕距离书本过近会灼烧人和纸页了,所以整个书桌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蜡烛,十分明亮。 嬴政沉浸做事,竟然都没有察觉到时间流逝,直到写下最后一行墨字,搁置下毛笔,转了转微酸的手腕,嬴政下意识抬眼看向窗外,这才意识到天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黑透了,他转目看向桌案对面埋头处理事务的赵不息。 窗外夜凉如水,几声虫鸣稀疏。 是个赏月的好时候。 嬴政看着赵不息的侧脸,赵不息平时一向是带着笑的,偶尔假哭两声骗一骗他的同情,可总是表情生动活泼,似乎把快乐和不快乐都写在脸上。 而嬴政的性格,少年时期阴翳隐忍,后来掌权之后则是严肃不苟言笑。 尽管容貌相似,可因着性格截然不同,在旁人甚至是嬴政自己看来,两个人都没什么除了脸之外相似的地方。 可现在,赵不息埋头处理事务,神色平静,略有些严肃,眼睛微眯着,烛光下面部的棱角更加锐利。 活脱脱就是一个少年版的自己。 嬴政忍不住轻笑一声。赵不息十二岁,再过几个月也就要十三了,自己如她这般年纪的时候,正是父亲死亡,秦国短短四年连死了三王,国家动乱,敌国虎视眈眈的危急存亡之际。那时候自己才刚刚归秦没几年,秦话刚刚说利索,没有得到父亲的任何教育和帮助就被仓促推上了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