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仅有的他能引为知己的那类人,他们的雄心几乎是同卵而生,从最初的频率上他们就是无比契合的。
“这天气,我倒是想起来第一次注意到你的时候了。”炎凤松开几粒扣方便落座,毕竟不是少年人,再精于保养还是免不了发福,那些经年的脂肪沙尘一样牢牢地黏附在皮下,日累的重量把飞在云端的少年逐渐牵向地面,再引向地底。鬓已星星,身处歌楼画台也似深林僧庐,红烛和残灯无甚差别,至于当年和熊冯特空许的凌云志……早就是过眼烟云了。
“我也记得,那时候我不过二十出头,你向金鹏讨几个有眼力见的马仔随你向北挺险,不知道从谁那里走漏了风声,说是你要过去的人还没几个能安全回来的,泼天富贵没命享,全都不干。”熊冯特也落座,不远不近,刚刚好拿捏了个叙旧的距离。
炎凤轻笑了几声,笑得干脆豪气:“不过你小子是真有种,知道了还能来。”
熊冯特的确有种,但也不是莽夫之勇,他谨慎多疑的性格不至于等到中年才养成,他知道炎凤一定是故意散出之前的行动无人生还的消息,所以当年他才表现得很有种。
桌上的酒杯在投影下显得影影绰绰,色泽近乎浓艳的液体勾得嗓子生津,二人都自然而然地拿起,碎瓷般的清音对碰,不错的酒。
事实上,炎凤早已知晓熊冯特看出他当时是故意散布消息,也早就明白那次他招不到真正有种的人,但这么多年,炎凤并没有拆穿,熊冯特也从不挑明,这至少能证明熊冯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聪明人。那次行动正是和熊师第一次联手,熊冯特的表现也证明他没选错人,熊师那个老不死的中国话很一般,却送了几个恰如其分的字给熊冯特,不可多得。
确实是不可多得,要是忠心不二就更好了,不,熊冯特也确实忠心不二,只对他自己的野心忠心不二。
他们心有灵犀地相处了这么久,炎凤从没有一刻不赞赏这种聪明,也从没有一刻不珍视和熊冯特的心有灵犀,但是炎凤最近才明白,聪明或许还有一个近义词,那就是狡诈。
褒贬不取决于词性,它的摇摆只存在于人心的尺寸,差殊毫厘便是天壤之别。
手下给杯中续酒,熊冯特手指轻点桌边,示意已足量,这杯他不想再添:“我还一直奇怪,又不缺钱,你一个老老实实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会回来倒腾这个?”
“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这层皮跑到英国人那边不吃香,但没开始严打的时候从外边夹带点货到封港是很容易的事,不知道没碰过还好,赚了几手容易的没几个人刹得住。你还用问我,这道理你不是比我懂得多?”
炎凤出身这事基地里没人知道,所以也没人跟他聊。炎凤名字是他祖父亲自定的,端端正正两个大字裱在这处别院凤栖楼的正堂一层。炎凤出身梨园世家,祖父那辈战乱,唱的是杨门忠义,彪炳的是良臣将相,卖国这事做不来,给囚了几年。后来战乱停了,炎凤父亲也争气,甚至比祖父还叫座,谁见了都尊一声炎老板。战乱撑过去了,没撑过本帮梨园行内斗,炎凤的父亲颇清高,脏的乱的手段忍不了,又不屑以同样的下三滥手段还了去,一气之下举家赴英。
炎凤并不是个会向友人抱怨的性格,所以关于他在异国他乡过得不愉快的事情,是熊冯特揣测的。显然,他的揣测是正确的,因为正是他的这些揣测使他走到了如今的位置。
“哎呀,到了这个年纪,心气也是会变的,金鹏临死的时候,你后悔过吗?你和我不一样,你远有无数条更光明的路可以走,最后走上这条路,你后悔过吗?”
要不怎么说熊冯特是炎凤的知音呢,连他现在想什么、安排什么都在试探。
但同是知己,炎凤怎么会不清楚熊冯特的心思呢?
炎凤痛饮一口酒,然后长叹了一口气:“当然后悔,毕竟是我儿子。”
怎么不后悔,后悔识人不明,错信了不该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