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三娘子诧异地转过头,看见自己身后的林遥之面不改色,自己倒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开口拒绝道:“郎君的好意奴家心领了,这花儿就不必了吧?”
见乔三娘子拒绝,林遥之确认道:“娘子不要?”
乔三娘子摇头。
林遥之依旧把铜板递出去:“那某戴。”
乔三娘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宋朝有些男性士人确实喜欢戴花,这自己是知道的。
可本以为那喜欢戴花的士人不过是“闻之却未曾见”,却不曾想到竟有一天自己能亲眼看见这种人!
出于礼貌,乔三娘子虽是惊讶,却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来,以免吓到人家。
小童接了铜板,将篮子里剩下的几束花细心理好,递给林遥之。
林遥之接了花,乔三娘子也没过多在意,正准备往前走,突然一只手从左边伸过来——
——将这花给自己戴上了!
乔三娘子没料到还有这一下,往后一哆嗦,就看见了林遥之的脸,还有微微颤抖的手。
脸挺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围红色灯笼光的缘故。
下一秒,林遥之用哆嗦的手指着乔三娘子:
“你……耳朵红了。”
·
乔三娘子这才觉得,自己耳朵确实很烧。
而且那朵花就别在离自己很烧的耳朵的上方。
乔三娘子比刚才还要震惊,直接忘记了敬称:“你!你不是说你戴的吗?!”
林遥之一脸诚实,看起来有些呆板:“是啊,可不就是某给娘子戴吗?”
乔三娘子这才反应过来他方才说的“某戴”并不是“我自己戴”,而是“那我给你戴”!
乔三娘子心里已经尴尬死,还要躬身谢道:“多谢郎君。”
林遥之摆摆手,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乔三娘子不等林遥之反应,直接飞速道:“那奴家便回去了,林郎君不用送了,奴家多谢郎君今日相送之情,来日再谢。”然后灰溜溜地以光速逃走。
“呃……”林遥之怔怔看着乔三娘子远去的背影,却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等到人家都走没影了,林遥之才反应过来,在路边寻了处地方坐下,心中很是懊恼。
林遥之啊林遥之,你在官场上如此巧舌如簧能说会道,怎的今日面对这一个娘子反而还露怯说不出话来了呢?
林遥之自己也说不出理由,只是这个娘子与自己官场上见到的那些人,似乎都不一样。
人们看见一个人的时候,最先看的,一定是他的眼睛。
林遥之扪心自问,自己活了将近半生,见过的人不止万计。有畏畏缩缩的下属,他们的眼神里有畏惧,于是自己便算计他们。有身居高位的公卿,他们的眼神里是狡猾,于是自己便奉承他们。
这便是林遥之在官场生存的方法,从未失策。
可是,不知为何,当她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当自己看向她的眼睛的时候,一切规矩和法则便都失效了。
或许是因为,她的眼睛里,有着最原始的真实吧。
以至于,自己只好用自己的真实来面对她的真实。
有人说,面具一但戴久了,就再也摘不下来了。
林遥之坐在街边,吹着冷风,突然发现,确实如此,在官场上呆久了,自己已经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但是今日这个姑娘却在不经意间让他看到了最真实的自己。
还是二十年前那个小男孩,穿着到处是补丁的粗布麻衣,下着暴雨,电闪雷鸣。小小的个子,努力扒着学堂的窗户往里看,却不小心被坐在屋内的富家子弟发现,于是一群人像看一只畜生一般新鲜地围上来,嘲笑他的节衣缩食,嘲笑他的补丁衣衫……
每逢暴雨时节,别人都撑伞回家,唯有他,只能在滂沱大雨中抹开脸上的雨水奋力奔跑……
林遥之痛苦地甩了甩头,似乎想把这记忆从自己脑海中甩出去一般。自己原本以为中了科举便能改变命运,可没想到,仕途官场并不比自己童年生活的村镇好到哪里去。
有些东西,出生时没有的,或许这一辈子都很难再拥有了。
没有一个显赫的家世背景,自己左右逢源八面玲珑如履薄冰小心翼翼走了这许多年,一步都不敢被人揪到错处,如今能活着走到这个地位,已经是自己万幸了。
而那个淋着雨奋力奔跑的身影,也已经许多年没有在自己眼前出现过了。
林遥之以为自己可以摆脱他了。
没想到,毫无预兆地,那个小男孩突然又出现在自己眼前。
林遥之明白,那样一个真实的自己——
原来从来都没有离开过。
从来,都没有。
·
虽说沈记馄饨已经关门,但沈于归并未休息,而是熄了烛火锁了门,去城中转转。
先前自己在城中闲逛,身上没有一个铜子还畏畏缩缩的,如今自己赚了钱,这下出门就算看到好吃的也不会囊中羞涩而被人鄙视了。
沈于归顺着青鱼街往外走,青鱼街位置并不甚佳,故而虽有些小食,但看着不甚诱人。若说这汴京城的美食积聚地,当属朱雀门至龙津桥之间的这一段路程。街道并不宽敞,但两边皆是小摊贩,有的推着小车,有的摆着地摊,有的干脆背个竹篓沿街叫卖。沈于归一路晃晃悠悠,边走边瞧。
沿街一路热闹得很,尽管已经入夜但依旧繁华如白昼。沈于归看着这些映着灯火的摊位,心中道,这怕不是就是最早的夜市了吧。
从龙津桥下,一路皆是各色美食,都是大鱼大肉,旋煎羊白肠、肉脯、盘兔、旋炙猪皮肉、野鸭肉、滴酥水晶鲙、煎夹子、猪脏之类。由于天气冷温度低,这些鱼肉自然又不能冷食,于是每个摊位都有一个火炉,将这些肉温着,等有人来买时再拿出来便是热气腾腾,香味四溢,让人极有食欲。
每次炉盖揭开,便有水汽调皮地遛出来,勾引人的味蕾,这也是那些摊主的生存之道。
沈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