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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 2)

兴庆二十四年,八月初,正值初秋时节。

皎洁月色透过窗柩在昏暗木屋内洒下点点银光,远处不时飘来几声蟋蟀蝉鸣,一盏微弱的烛光轻轻晃动,地面上全是丢落的废弃纸团,满地狼籍。

李瑶静坐在桌案前,提笔在一张泛黄的旧纸上撰写下工整字迹,神情认真而专注。一笔落成之后,她撂下笔仔细研读起来,忽地眉头一皱,把旧纸揉成团如同扔垃圾般朝后丢了去。

“你这丫头,还要熬到何时?”

木门被人倏地从外推开,发出吱呀的动静。一位衣着朴素的中年妇女提灯走来,瞥见女子在烛光下提笔的动作和挺直的身躯,忍不住叹息:“虽说你前段时间在公堂上口头赢了你爹那畜生,让你明日上堂辩论,可你也不该这么熬夜啊,会把身子熬坏的。”

李瑶攥着笔的手随着妇女的话落下紧了一紧,大有把笔折断的架势,窗外夜色暗涌、漆黑一片,她目视前方,语气沉静道:“他不配为我爹!撒谎说我娘戳瞎他的双眼,在公堂上把我拉下浑水,企图将我们母女赶尽杀绝,这种人,不配为人!”

说话间,她再度撂下笔缓缓起身,眼中带着冰冷的情绪,冷笑道:“丈夫殴打妻子平安无事,妻子反抗就要坐牢处刑,这种刑法就该被钉在耻辱柱上,家暴的人永远不得好死!”

女孩淡淡的语气里簇着令人不寒而栗的狠毒,狠绝到让人心发慌。

余光瞥见妇女惊骇地往后退了两步,李瑶忙低眸掩下眼中的狠厉之意,浅浅一笑,“我说的不对吗?”

这种人渣,若是在现代时落入她手,早就被她送进监狱终生坐牢了。

岂能让他如此嚣张?

没错,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前世她是华隆律师事务所里最叛道离经的“诡辩律师”,从未在打官司这方面失手过。谁知在一次去了解案子的中途不幸遭遇车祸,醒来后就发觉自己穿越到了这位贫家女身上。

还未等她反应过来这一切,便见衙役强硬地闯进杨家院子里把她和原主娘杨翠扣押住带到了衙门。被抓走时杨翠的鬓发乱糟糟的,满目凄哀,疯狂为自己挣扎诉冤,可谓是狼狈至极。

而原主爹李观跪在堂上笑脸旁观,嘴里不断骂着她,“活该!谁叫你戳了老子的眼,坐牢去吧你!”

接收完原主记忆的她才慢半拍地弄清楚这事的原委。

原主是李家村李观之女,因李观常年赌博嗜酒,暴躁易怒的性子让原主自幼便生长在一个暴力的家庭中,俗称家暴。好在杨翠时常关爱她,才使原主心理并未扭曲,但却逐渐被养成了一个遇事只会喊娘、懦弱无能的窝囊废。

几日前李观和往常一样醉酒回家不慎和村民撞上,两人互不相让,发生了冲突。回到家的李观心底带了气儿,二话不说直接拿起木棍对着一旁熟睡的原主就是一打。

原主的哭喊和哀嚎惊醒了杨翠,杨翠护女心切,找到藏在枕头下的匕首戳中了李观的眼,李观措不及防,当场疼晕过去。

事后杨翠深怕他醒来后她们会遭殃,连夜带着原主赶回了娘家。

哪知第二日李观便绝情地把杨翠告上了衙门,衙役找到杨翠把她和早已吓晕迟迟不醒的原主一同抓去了衙门,而她就是那个时候穿过来的。

李观在公堂上刻意夸大事实露出伤口,直指杨翠为凶手,还搬出了那把作案凶器。  经过确认,那把凶器的确是杨翠的。

证据确凿,杨翠锒铛入狱。

不仅如此,李观更是连亲生女儿都不放过,随口找了个罪名强加在了她身上。若非不是她反应敏捷,费劲口舌请求县令给她两天时间找出证据再重新审案,恐怕早就被关押进牢里了。

她依稀记得,在她成功征求到两日时间的时候,李观那副气愤吃惊的丑恶嘴脸。

所以她现在所处的情况十分危急。

再过几个小时就要上堂了,如若她不能及时在公堂上为自己翻案,那么就会被关进大牢,到那时她只有死路一条。

在此之前她还激活且绑定了个诉讼系统,和别的系统不同,它除了绑定时撂下一句“打赢官司即可获得奖励机会”就再也没说过话。

任凭她怎么在心里敲它,它也无动于衷持续装死。

久而久之,李瑶便放弃了找它的想法,开始梳理案情。

此案单从明面讲是件“丈夫家暴,妻子反抗”的故事,若是放在现代却不值一提,因为家暴案比比皆是,一切判决都由法律定夺,讲求公正。

但这件事发生在思想落后又封建的古代,虽说古代人对于家暴一事也是不会容忍的,可惩罚方式却和现代大相径庭。

妻子家暴丈夫需坐牢两年,如若伤势严重罪加三等,杨翠坐牢不可避免。

要是换成丈夫家暴妻子只需挨几个板子就算完事,实属欺人太甚。若单说这些,只要掌握了证据,再给衙门塞点儿好处,顺利和离,那么想要翻案还不算太难。

关键在于杨翠动了刀子。

李瑶认为,不论发生何事只要有一方动了刀,性质就会突变,古代亦是如此。就算没有伤到对方,衙门恐怕依然会将杨翠的举动归纳为动刀杀人。

而动刀杀人的罪名一旦成立,几乎没救了。

所以她要想翻案,就必须想办法证明杨翠没有动刀,或是将此案往“夫妻纠缠不休”的方向引,如此便能减轻杨翠的罪过。

古代人大部分都偏向男性,李观即使在公堂上怎么闹腾,但毕竟面对的是县令,心底难免不会惶恐。

于是他给原主安排的罪名很离谱,子女不孝、鼓舞杨翠谋害父亲、常在外偷鸡摸狗之类的样样都有,放在古代,要是特别严重的话是要被判死刑的。

偏偏这些罪名的关键点就在杨翠伤夫这案子上,只要杨翠入不了狱,再加上她现阶段掌握的证据,那她就有希望自救。

可这谈何容易。

且不说公堂之上,犯人家属是不容辩论的,否则会被判为故意包庇罪。

就算她辩论时句句在理、讲究证据,县令也肯定会因为她是李家女儿而有所顾忌,不会百分百相信她的话。

要是翻案失败,她也完了,她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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