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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2 / 3)

不绝于耳。

大抵他们打死都不会想到,平时只会出现在字句段落间,那个一手遮天的人物,现下正坐在人群之间。

这还是萧让尘初次在对方不知情的状态下,如此直观的听到百姓们议论自己。

褒奖尊崇固然让人高兴,可隐藏在深处的畏惧与臣服,更多则是让他脊梁骨发寒,后知后觉的感到害怕。

果然,卸任避世是正确的做法。

他手中有兵权,朝野有自愿倾斜的所谓“摄政王党”,再往下,深得民心……

对图谋皇位的逆臣来讲,这是天时地利人和。

对他而言,条条状状都是架在脖子上的尖刀。

错失分厘,连坐九族。

萧让尘深谙此理,所以在皇帝和新太子对他感激器重尚存之时,功成身退。

首先,他归还了虎符和帝印,彻底卸掉监国的职责。其次,他斩草除根,连“摄政王”这一封号都一并摘除,免得惹起敏感与忌惮。

想到这里,萧让尘循序渐进扬起头颅,露出线条清晰流畅的下巴,与此同时深深吸了口气。

停留片刻,缓缓吐出……

随着那口气息在冷风中形成白雾,丝丝晕晕地散开、飘远,如同他的思绪般,回到了他受封摄政王的那天。

当时,皇帝龙体久久缠绵于病榻,无法料理朝政。下面的皇子不是年幼就是怯懦,江山一度风雨飘摇,岌岌可危。

终于,大长公主,也就是萧让尘的祖母,站了出来。

几十余载的风霜,使得那位高贵娇嫩的少女公主,两鬓染上花白。

她眼看着父皇和兄长相继离去,如今高位之上坐的是她的亲侄。而她,也早已嫁做萧家妇。

那日骄阳似火,炽热狠辣地历练着人间。大长公主身着诰命服,携刚从疆场上归来的孙儿,到宣政宫以性命起誓。

她要萧家后人披肝沥胆替皇族守住江山,且不得有半点谋逆之念。待皇帝圣体康愈,或皇子们有所成,便悄然身退,绝不觊觎不属于自己的权势。

一颗私心,被分成两半,一半给了母族,另一半给了夫家。

之所以选择萧让尘,因为他是她唯一的亲孙,由她一手教导抚育长大。她信任他,亦视他的成就为自身荣光

另外,萧让尘比起他的父亲萧兆兴,缺少许多阅历,在朝中人脉也不甚广泛,只空有平阳公与大长公主之孙、小公爷之子的名头,不会对皇权造成过度威胁。

所幸,他继承了祖辈几代沉积的智慧,头脑聪颖,胆识过人,沉着冷静,还在北境随父征战数年,有信服力,手下握着一批死忠的亲卫,可谓辅国的不二人选。

于是乎,萧让尘凭借自身能力,成功跃居祖辈父辈之上,跳出袭承公爵的命运,受封为王。

当时,从皇帝口中说出“摄政”二字,意味着救赎。

而现在,将这两个字拆开,每一笔一划,都叫嚣着威胁。

众所周知,监国向来不是什么如意差事。

他上不是帝王,下不似良臣,却把揽朝政,人人为之忌惮……一切终究来的名不正言不顺。

萧让尘夹在那股微妙当中,支撑了近五年。摄政王是他的官职,同样也是王公诸臣和百姓对他的惧怕与敬重。

揭露掉太子的伪善面具后,扶起了真正贤德的二皇子,他终于能退身朝堂,真真切切为自己活一回。

卸掉监国一职,他不再担摄政王,二皇子亲自到御前请封,用承王的名号依旧予他往昔的尊贵荣光。

——享皇家之恩泽,奉也,受也。继平阳公、大长公主血脉,忠于西丘,辅佐储君匡扶社稷……是为承也。

只是民间,仍习惯称呼他为摄政王,自上到下奉他若神明,讲述着他的事迹。

例如,传闻中摄政王气度相貌宛若天人,百姓们谈及时便会以他为基准,去评判别人。

寻常也会视他做风向,稍有一丁点风吹草动便会举国上下大肆畅谈。

宋辞将手中的糯米小圆子撒进一层薄粉中,边有一搭无一搭听着身后的谈论。

他们……好像都对那个所谓的摄政王心悦诚服。在心里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好像比皇帝更得民心似的。

然宋辞却对这类话题毫不感冒。

穿越前,原主只是一个木工的女儿,脾气柔和,秉性老实,与其让她在那种事上浪费心思,还不如多干点活来的实在。

穿越过来以后呢,宋辞脑中没有什么关于摄政王的记忆,她又是个现代人,理解追星,但不盲目追星。

尤其是像视阶级为生命的古代,尊卑关乎着生死,上位者轻轻一抬手指头,就可以轻易碾碎匍匐在地蝼蚁的骨头。

宋辞清醒且理智,她眼下只想好好赚钱。

先把摊位做大做强,一路从食肆开到酒楼,乃至最后分店遍布整个西丘。

等她手里有了银子,落户到朱漆青瓦的大宅院里,衣食无忧吃喝不愁……等那时,钱也有了,地位尊严也有了,或许她能有闲情逸致抓一把瓜子,好好去跟他们聊一聊皇帝或是摄政王。

至于现在嘛,手里的活都够干几个来回了,她无暇去管太多。

见锅里的水煮得冒起小泡泡以后,她将案板上的小圆子捧起,轻轻抚掉余粉,放入锅中。

待小圆子慢慢煮熟,随翻涌的气泡半漂浮起来,宋辞放入朱红发亮的去核小蜜枣,又扔进一把冲洗干净的枸杞。

调味上她选用的是这个朝代原有的黄晶糖,看上去纯净无害,满满透着自然健康。

原料配料放的差不多了,宋辞用勺子在锅中搅拌着,一个是为了化开冰糖,均匀味道,另一个也是防止小圆子粘连。

等糖彻底融在锅中,她把买来的一罐酒酿倒进里面。

顿时,扑鼻的香气缠绕在热雾当中,飘出老远,经久不散,仿佛闻上一口都会在这充满桂花香甜的味道里微醺。

本来有些地方的做法还要往里面打蛋花的,因为宋辞个人不大习惯在酒酿小圆子里吃到蛋花,所以便没有放,看到熟了就立即盛入碗中。

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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