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手脚都已经不能用太大力气。 这些是金盆洗手的代价。 他看到窗外飘起一股烟。 陈星辉起身察看,发现是维森蹲在后花园烧自己早上捡回去的破烂娃娃。 维森也抬头看了他一眼。 “看个屁!早上我还以为又闹鬼了!”维森起身,指着他骂道,“以后别给我乱捡东西回来!” “对不起!”陈星辉马上道歉。 维森用树枝挑了挑被彻底烧成灰和焦炭的残骸,总算是放松了下来。 这件事,看来是彻底了结了。 她看向三楼的方向,想起那幅蓝衣娃娃画像上还没有填上的资料留白,发呆了一会儿。 她只在梦里见过艾若文,之后就再也没梦见过她。 她不知道这么个能接受她一切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的挚友,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消失了,而自己的喉咙里,总是泛着一股酸涩恶心,类似于铁锈的味道。 当时,她只知道,她要把所有的混混都清除掉,彻底清除掉。 只是现在,好像也有点累了。 她好像忘记了很重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一股寒意从胸口慢慢沁入躯体,扩散到背部,然后整个人都开始感觉在慢慢变凉…… “刮风了,这几天会降温,我给你拿了外套。” 抬起头,她看见茯苓站在自己旁边,手里拿着一件红黑格子的毛昵外套。 算了,不想了,珍惜当下才更重要。 维森接过茯苓的外套,披在身上。虽然寒意并没有被驱散,但身体在慢慢变得暖和。 “过阵子咱们去看马戏团吧。”维森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马戏团的宣传单。 “你已经说过一次了。” “我说过吗?” “说过了,你记性真差。” “……” 是啊……维森一边走进屋里,一边想着:我的记性真的有够差的。 伴随着北风的到来,游乐场里的气氛却变得愈发热闹起来。 嘉年华的喜庆驱散了萧瑟的秋风,随着马戏团的到来,这里人山人海,熙熙攘攘,即使在晚上也灯火通明,热闹极了。 热烈的号声,兴奋的鼓点,高高低低来回起伏的欢快音调,还有小丑高亢的笑声,马戏团终于来到了。 首先是两排穿着红黄相间西装的号手在前面开路,他们脸上洋溢着笑容,腮帮子吹得鼓鼓的,脸上泛着通红的颜色。 后面跟着四匹洁白威武的高头大马,马儿的鬃毛被染成了鲜艳的红色,脸上用蓝色和黄色间错开点了椭圆形的斑纹,马背上有深蓝色的镶嵌着七彩钻石的马鞍,上面坐着两只穿着红色西装的小猕猴,戴着英国士兵的黑色小高帽,手里举着小彩旗不断地挥舞着,伴随着油亮的黑色马蹄的起起落落,发出呜呜呀呀的兴奋叫声。 紧接着是一辆挂着彩带和三角形彩旗的马车,里面不知道有没有坐人,但外面一圈都攀着耍杂技的绿色衣服的小丑。他们有的戴着橘红色的泡泡假发搭人梯,有的戴着红鼻头在抛彩球,有的穿着滑稽的绿色西装,还唱起了《费加罗的婚礼》中“快给大忙人让路”的片段。 还有一大群穿着各种颜色的小猴子,他们看起来跟正常小孩的体型差不多,养得油光水滑,眼里神采奕奕。它们排着各式各样的队形,一会儿站成方形,一会儿变成圆形,一会儿又变成五角星,还能立起来搭成一个行走的倒金字塔,看起来又稀罕又热闹。 再接着又是几辆马车,上面搭载着各式各样表演的小丑,鹦鹉们在空中盘旋,被漆成金色的大象跟在身后,几位身材曼妙的女伶穿着高腿黑丝,一位在大象的背上热舞。另外几位在大象拉着的平板车上一边摇着鲜红飘逸的裙摆一边踏着爵士舞步,还要接住人们抛上车的钞票,在手里不住地挥舞。 然而,最引入瞩目的,是站在后面平台上压轴出场的高个子悲伤小丑。他可是整个马戏团的台柱子!粉色的卷曲短发,黑色菱形的眼睛,黑色的鼻头,还有被画得向下的嘴角。他穿着黑白横向相间的紧身上衣,头戴双羊角小丑帽,下身是黑白纵向的阔腿裤,肩上披着克莱因蓝的华丽披肩。他有将近三米高,却又十分瘦削,站在车上之后,他看起来就像高耸的摇晃扭曲的细竹一样。他像是商场门口的细长迎宾气球人一样夸张地摇晃扭曲着自己的躯体,好像快要掉下来了,但在快要摔下去前一刻,他总能稳稳当当地落下。他不说话,因为他是一位专演悲剧来逗人发笑的默剧小丑。 最后一位大轴,是一个紫色的欢乐小丑。他紫色外翘还夹着金色亮片的发型十分引人注目,身上那与悲伤小丑截然不同的彩色波点外套和夸张的大号拉夫领,还有衣服上挂得到处都是的糖果,金色的眼睛和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让他很受小孩子们的欢迎。他不断地放飞着提前准备好的气球,往周围的人群里抛洒彩带亮片和糖果,吸引了一大片的欢呼叫好和小孩子们热烈的青睐。 新的惊喜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