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是我的!” 贝恩拍拍胸口:“只要钱到位,我可以帮你把他的背折断。” 小丑布满血丝的双眼猛地转向了他,那眼神中都是疯狂和偏执:“我说了蝙蝠是我的!你是不是理解有问题?!你敢碰他我就杀了你!” 贝恩深深吸气,把火气压了回去,他们是在大水期间从阿卡姆逃出来的,但不光是平民们如今一无所有,就连他们也一样。 不光是泰坦毒液的配置,还是更新装备,他都需要钱,雇佣兵不是那么好做的。 也正是因此,小丑挥舞着金元大棒找到他们时,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拒绝小丑的招揽。 小丑视金钱如粪土,出手向来都十分大方,只要不触及他的一些病灶,他可以说是佣兵们喜欢的那种雇主。 不在乎过程,不在乎手段,他只要结果,而且他还会亲自面对最强的敌人。 他们不知道之前小丑去了那里,也不知道他都做了什么,而现在他又发疯一样,在哥谭拉出了一支队伍,像是要准备和谁开战。 但没有人能看清他的目的,因为整个计划听起来根本不像是对付蝙蝠侠的。 不过这和几人无关了,耳边只有螯蛱蝶那竖着的嘴巴撕咬尸体的声音传来,湿润的,粘稠的声音。 小丑抖动了一下,用力吸了吸鼻子,吐出舌头喘息着,他突然笑了起来。 “没事,贝恩,我的朋友,去做事吧,刚才的我太激动了,你知道的,我很想他。” 一边说着,他把手掌贴在了自己的脸上,那已经干涸的血迹形成的碎块,在白脸上留下几道长长的痕迹。 用袖子擦了一下鼻涕,他首先走出了房间,仰头看向天空,那熟悉的蝙蝠阴影。 他一瘸一拐地走上马路,把怪物的脑袋从水坑里又捡了回来,握住那脖颈下面的颈椎断茬,他跳上了路沿石。 绿色头发的疯子把这个脑袋当作是雨伞,举在手中让它看着自己,他则在路基和泥塘之间跳起了《雨中曲》,把烂泥踢得到处都是,快活地大笑。 “动起来,伙计们,时间就是金钱,你们的钱,快,快把蝙蝠侠给我带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