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韦德最终还是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女儿。 是的,他辗转了不少地方,一晚上不眠不休,总算在处处碰壁之下,记起了自己还有一个不是来自卡玛泰姬的魔法师熟人。 黑爪,一个非洲来的巫医,擅长灵魂魔法,喜欢玩尸体,头上常年带着黄色的公鸡帽子。 虽然现在死侍对于公鸡头有些心理阴影,但没有办法,能用的施法者只有他一个了。 他包直升机飞去了加勒比海的泰诺岛,一座根本不在地图上标注的岛屿,顶着无数活尸的啃咬,见到了黑爪。 在付出了3000美元外加许诺带去100具新鲜尸体的代价后,他从黑爪那里得到了妻女的住址。 好在坐标是美国,亚利桑那州的一个地方。 于是他带着自己的书包,兴冲冲地找上门去了,他这是在和社会保障部争分夺秒! 然而当他敲开门的时候...... “卡梅丽塔?呃,你还活着?” 开门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黑人女性,虽然生活困窘让她看起来有些显老,但是眉眼间还能看到一丝当年很漂亮的痕迹。 至少在黑人里算是漂亮的那种,不像是瓦坎达皇家卫队那种光头健壮女,不符合外界审美观。 她不光不瘦,还有点微胖,脸色黑中透红,怎么看也不像是丧钟说的,得了重病就要死了。 黑女人认出了韦德,她抱起自己的胳膊,用眼白看着他。 “我没死你很失望?想要回你的钱?没有,花了,最多我再陪你睡一觉。” “不,不是这样的,那个,我什么都知道了,我是来......看我女儿的。” 死侍至少确定自己是有女儿的,毕竟黑爪是通过给他放血才锁定的这个地址。 卡梅丽塔皱起了眉头,她不清楚死侍是怎么知道的,一时间沉默不语,往日的种种仿佛都浮现在眼前。 .......................... 她当初生孩子只是为了反抗家里人的决定,他们当年想要把自己嫁回非洲老家,给某个军阀做第70房小妾,她不愿意。 美国多好呀,灯红酒绿的,动不动就是超能力者混战,随时随地能体会街头枪战,种族屠杀,利益战争。 非洲有的这里都有,那为什么要回非洲? 而人家军阀有钱也有枪,硬顶是不可能的,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怀上别的男人的孩子,这样军阀就看不上她了,她家里人的打算也就落空了。 计划本来没错,但她不知道父母这样做的原因。 她的弟弟得了重病,需要钱来治疗,在美国没有钱就没有医保,除了去找街头黑医外,是没法接受救治的。 老家的军阀有钱,也愿意买一个在自由国度生活过的少女充面子,但二手货?他不要。 卡梅丽塔的弟弟最终不治而亡,她从死侍那里偷的钱根本不够用,而父母也在之后的抑郁中自杀,只剩下她带着女儿在美国生活了。 你问她有没有喜欢过韦德? 也许在二十年前,韦德还是小鲜肉的时候有过,至少韦德那是比他的狐朋狗友,年轻时的靶眼要帅气那么一点。 所以那时候还上小学的卡梅丽塔,凭借朦胧的好感,从威尔逊超市偷了一个书包送给他,她没有别的东西,只有这么点‘手艺’。 而二十年后,再次相见的时候,卡梅丽塔已经在酒吧做了十年陪酒女,韦德也变成了风干牛油果,还能指望她是什么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吗? 其实她根本没有认出韦德,也没有认出书包,毕竟当初她偷来的书包是hello kitty小白猫的,而不是小马宝莉的。 是的,丧钟在这点上又骗了死侍。 毕竟那个印着小猫的书包早就坏掉了,韦德是因为总觉得记忆中有个书包对自己很重要,自己做了佣兵后有一天喝多了,去买了各式各样的小书包。 至于为什么书包对他重要,跟爱情什么的也没有关系。 只因为书包意味着是用来装书本的,在孤儿院长大的韦德,小时候就想上学。 这很难,他忍了变态的孤儿院长那么久,只因为那货愿意出证明出钱让韦德上学。 至于为什么苏明没有继续帮衬死侍婴儿? 因为他从1980年起,接下来的十年间他都在荒蛮大陆到处钻,找蜘蛛图腾,找宇宙立方,找反振金,找科技,建立至圣所来着,记得么? 而除了他和死侍本人之外,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安排过死侍的起源故事,即便参与其中一环的多蒂也只知道一点点边角,自然不会有人对死侍婴儿给予额外照顾。 命运在没有外力干预的情况下,还会按着某种既定轨道继续运动。韦德的养父母因为华盛顿大桥上的车祸,养父当场毙命,养母被初号防线送去了医院。 但到了医院,依旧有一种情况叫重伤不治,在大桥上她那么精神其实是回光返照...... 总之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韦德疯了以后也记不清以前背的是什么包了,反正粉色的卡通书包全都买了一个,不光有小白猫的,小马的,甚至还有威尔逊企业生产印着美国队长的,平时也是换着背。 卡梅丽塔再见到韦德的时候,她只是看到了醉醺醺的一个雇佣兵,而一个可笑的粉色书包里装满了绿色钞票。 她正好想要找人借种,同时这个人还带着一包钱,岂不是更好? 一举两得,就算人家酒醒了想要拿回钱,她一口咬定是女票资就行了。所以她实施了自己的计划,从各种意义上榨干了这个佣兵。 而第二天醒来后的死侍,完全想不起来头天晚上做了什么,钱又到哪里去了,只能回家继续睡觉。 再后来,卡梅丽塔生下了孩子,而她家发生了种种不幸,家破人亡。她也从电视新闻和报纸上知道了,当初穿着红黑制服的恶臭佣兵居然是她的小学同学,韦德威尔逊。 她感觉到内疚和惭愧,所以带着女儿搬家离开了纽约。 其实如果韦德脑子当时正常一点,想起要问钱的去向,他本可以早就找到她的。 而她如果当时认出了韦德,寻求他的帮助,故事也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因为卡梅丽塔那时工作的地点是‘玛格丽特姐妹’酒吧,酒吧老板是死侍的朋友黄鼠狼,而她本人和凡妮莎还能论个干姐妹。 凡妮莎出道更早,因为她家庭背着高利贷的问题,她不到十岁就出来做皮肉生意。所以她虽然年龄比卡梅丽塔小得多,但按街头辈分来算她倒是姐姐...... 韦德这个人很讲情谊,要是卡梅丽塔当时以小学同学和凡妮莎小姐妹的身份,给他说说故乡军阀的事情,死侍肯定愿意去非洲走一趟,杀个几百人的。 而且大概率不要钱,最多要点酒或者薄荷糖什么的。 但世间没有后悔药,故事已经发生。 综上所述,这样的黑暗现实,哪怕丧钟也没法直接告诉韦德,所以干脆编一个和谐美好一些的故事,比如懵懂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