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好吃!真好吃!” 威尔逊连锁快餐厅里,托尔穿着韦德新买的街边T恤,大口吃着汉堡包。 雇佣兵就坐在他对面,思考着如何骗......不,是安抚一个精神病人乖乖听话。 清晨的阳光照在韦德脸上,他感觉有些懒洋洋的,不由地打了个哈欠。 对方好像很害怕他爸爸?之前在精神病院里提到他父亲,他就给予了自己信任,这应该可以利用? 话说有钱人真是都闲得没事干啊,教育自己家儿子了解民间疾苦? 这任务听起来就很气人,把自己家产业全捐掉,全家流落街头不就直接体验到了吗? 算了,自己现在是个雇佣兵了,接了第一单就要好好完成。 韦德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从小桌上凑过去:“你爸......” “啪!”托尔突然把手里的杯子甩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他高声叫道:“再来一杯!” 许多同时在就餐的顾客朝这边投来了鄙夷的眼神。 然而韦德作为一个孤儿,从来不知道丢人是什么意思,他十分大方地和人们对视,同时也把自己的那杯可乐喝完,也把杯子摔了,朝服务员招手: “两杯!” 是的,想要争取陌生人的信任,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表现出两人的相似之处,尽管不知道喝完水摔杯子是什么毛病,但韦德还是照做了。 这都是为了任务。 威尔逊企业不愧是大企业,这里的工作人员素养过硬,很快有人来清扫地上的碎玻璃,同事中还有人用不会碎的纸杯送来了新饮料,问两人是不是从北欧来的。 韦德尴尬地笑了笑。 他哪知道自己是哪人,根本就没有关于自己父母的记忆,就连现在的名字都是他自己在孤儿院给自己起的,至于姓氏也是同理。 那时候韦德大概才七八岁,从孤儿院翻墙溜出来闲逛的时候第一次看到了电视机,在路边商店的橱窗里。 他也看到了当时推出‘全家桶’这一概念的威尔逊连锁快餐广告。 看到广告里的一家人都那么高兴地吃着鸡腿,啃着玉米,美国队长在旁边竖着大拇指时...... 没有姓氏也没有亲人的韦德顿时觉得好羡慕。 那种快乐,还有喜悦,都在那些人的脸上。 他想要自己也变得那么快乐,于是韦德给自己找到了姓氏,也就是对于年幼的他代表着欢乐的‘威尔逊’,尽管当时他只知道威尔逊是个连锁快餐店的名字。 从那以后他一直以韦德·威尔逊这个名字生活。 当然,起个吉利的名字也没什么用,他依旧吃不饱穿不暖,不能上学也不能读书,每天被困在寸草不生的院子里,孤儿院长的目光还总是在韦德的下半身徘徊。 不过随着小韦德长大了一些,变成有点可爱的金发正太后,那院长老头对他有了些非分之想,所以对他变得格外体贴,还送他去上过几年学。 但十二岁那年,院长表示要和韦德发生关系,他誓死不从,对方就真的要杀了他。 他只能逃跑,跑到了码头上,混上了走私船,结果就被送到了非洲变成了少年兵,根本没得选,只是为了活着。 那都是以前小时候的事情了,他现在当然知道广告里的人那么高兴是假的。 但姓氏就不用改了,毕竟已经用习惯了。 他现在最爱吃的也不是威尔逊快餐了,而是香辣的墨西哥卷饼,接下来则是芥末热狗,再下来才是汉堡和披萨。 不过他还是最爱看电视了,沉迷于各种电视节目无法自拔。 “谢谢,我们会赔偿杯子的。”韦德打发走服务员,然而开始按照计划行事,对托尔说道:“你爸派我来的。” 知道奥丁还在关注着他,托尔心里有底了,他又豪横了起来,脑袋一扭,喝起了肥宅快乐水:“吾没错!让吾学生命真正之意义,吾不学。” 韦德挠挠下巴,这是哪的方言啊?也太难懂了吧? 教学目标是生命真正的意义?嗷,懂了,不就是怎么过日子呗? 这个自己可是专家啊。 “哎,话不能这么说,你想啊,如果你学不会,他就不让你回家,不能回家就不能享福不是?”韦德把盘子里的番茄酱挤成一坨,用手指蘸着吃:“还是说你不想过好日子?我是来帮你的,可你如果自己不愿意,那我现在就走。” 托尔眉头一皱,原来神王安排给了自己一个老师吗?一个米德加德的凡人? 他不觉得地球上除了丧钟和卡玛泰姬的那些大师之外,还有什么人是值得自己学习的。 但回家的愿望还是推动着他。 这可乐也和他在华纳海姆喝到的味道有些不一样,也许是更好喝导致心情愉快了吧?怎么喝着它就觉得眼前这人类越来越顺眼了呢? 也罢,既然人家想要教,那自己就学学好了,到时候应付了老爹的考试,又可以回仙宫掌控雷电了。 “善,凡人,吾就给汝教导阿斯加德伟大雷神托尔的机会!说吧,从哪里开始?是去杀什么?”托尔想通了,大手一拍胸口,表示可以先从地球的打猎开始学。 韦德觉得哪里好像有点不对劲,怎么感觉两人说的不太像是同一件事呢? 还有,这得先从教对方怎么说人话开始。 这么中二地自称雷神,又表现出了要杀什么东西的狂躁症迹象,韦德也顾不上多想,连忙劝阻道: “不杀,我们不杀好人的,这样吧,也不要先去太远的地方,我们从纽约开始怎么样?看看凡人的生活,也许你会学到一些什么。” “甚好!” 托尔一抹嘴,利索地站了起来,即便昨晚被车撞了,他身体也早已恢复。 他觉得自己变成凡人了,毕竟失去了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