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给他正衣冠,带他拜圣人,朱砂启智,每中心点上一粒朱砂。宋玉成咯咯咯的笑起来,被冷氏呵止,教他给宋清平磕头道谢。在她们南浦小地方,寻常人家能到书塾里已是不易,如今宋清平新科进士单独教授宋玉成,冷氏心中岂不激动,喜极而泣,说着落起泪来。
“儿啊,你启蒙先生是二叔这样的人物,在咱们南浦大户老爷家也是请不到的。你要争气才是,以后要用心苦读,定要读出名堂来,告慰你父亲的亡灵,给咱们宋家光耀门楣,也不枉为娘这些年的熬煎……”
宋玉成懵懂,也晓得哄他娘:“儿子要中状元,接娘进京,让娘诰命加身,受众人封赏朝拜!”
听儿子这样讲,冷氏破涕为笑:“说你胖倒还喘起来,口气不小。为娘受不起,这辈子哪也不去只呆在南浦。不求你大富大贵,日后能有你叔叔一个指头强就不错了!”
“少年立志不可欺,亦不可小觑,成儿日后一定比我强!”
“叔叔莫要纵着他……”
哭哭笑笑,好不欢欣,满园子欢声笑语。简单的仪式过后,冷氏灶上烧菜炮制饭食,宋清平写了几个字,让宋玉成描摹。炉膛里填柴的空档,淘米洗菜的功夫,她几次回望屋内,只见宋清平把着宋玉成的手教他一笔一划的写,满眼的认真。潮寒阴冷的南方,更凸显宋清平的苍白,阳光射在他消瘦的下巴,泛青的胡茬冒了出来,那时属于男人的气息。他们好像、好像一家人,夫,妻,儿……。如果、如果,是真的……。
冷氏羞怯的低头,新秋冽寒,盆中水冰凉砸人。她却浑不在意,下力气的淘洗,十指揉搓的通红。赌咒立誓要烧出一桌子好菜,心中业火正盛,臊的面皮通红。嗐!由它去……
笋干炖火腿,清蒸鲈鱼,野茼蒿时蔬,一锅子新稻米粥。家常菜系,江南口味,清淡略甜。她拿出最棒的手艺希望能符合他的胃口,可她最远到过南浦的海子塘,更不知外头乡风口味。眼巴巴的偷瞄着他的反应,他一直都安静,修长细白的手指,举箸捧碗,一举一动之间无喜无悲。不赞美也不评论,认真的食用便是对她最好的肯定。冷氏喜欢他身上静谧的感觉,稳定平和,让人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