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安都在为她惋惜,林嬛倒是习以为常。
小时候,家里规矩严,莫说像这样和一群外男同在一室吃酒,便是没有家里人陪同,独自出门,于林嬛而言,也是万万不能够的。
偏生,她母亲过世得又早,父亲和哥哥也都各自有事要忙,抽不出闲暇陪她。大部分时候,她都是独自一人闷在家中,和几个丫鬟作伴,仰头能瞧见的,也只有侯府四四方方的天。
每年也就生辰这天,她才有机会随哥哥一道出门,看一看帝京的繁华。
但那也是八年前的事了……
打从哥哥随他师父离开帝京,云游四方,她便连这仅有的机会也失去。
有时连年节,也是她一个人过。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就只有一桌丰盛无比的年夜饭,一屋子各府送来的节礼,和一个孤零零的她。
好不容易等到父兄回来,他们也是一头扎进书房,忙自己的事,没有多少时间陪她。对她说过最多的话,就是“下次吧”——
“下次再陪念念逛灯会。”
“待下次念念过生辰,爹爹定要亲手给念念放一支帝京最大的炮仗。”
“对不住念念,哥哥下次再……”
……
却从来没有人告诉她,这个“下次”,究竟是哪次?
渐渐,她也就习惯。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过节,也没什么不好,不去期待,就不会失望。
父兄得空回来,她便陪在他们身边,伺候笔墨,照顾起居,为他们分忧解乏;
他们忙起来顾不上她,她也不吵不闹,乖乖留在家里操持中馈,不叫他们有后顾之忧。
永安侯府的姑娘,本就该是如此。
只是偶尔看见别家同龄闺秀,在父母膝下承欢,指头叫针扎一下,都会有无数人拥上来嘘寒问暖,她还是会忍不住心颤。
月上柳梢头,她也会蜷在被窝里偷偷幻想,假若母亲还在,家里会是何模样?
卷了被子往肩上一搭,便算是母亲在月光下倾情拥抱她。
奉昭笑话她是没人要的小孩,还真是说着了。
也便是那时候,她遇见了方停归。
十六岁的方停归。
不是在千军万马中斩将夺帅,也不是在朝堂上呼风唤雨,而是被人打断右臂,压住背脊,如猪狗一般狼狈地跪在街市中央。
四面灯火璀璨如星,满街行人灿笑若花。
只有他苍白、羸弱、伶仃。
像一只无家可归的败犬。
那样寒冷的天,他身上也只有一件单薄的短打。料子破破烂烂,还不如她家下人手里的抹布。手脚暴露在外,早冻伤发紫。
几个锦衣少年抓着他头发,将他往泥里摁,嬉皮笑脸地唤他“阿狗”,让他汪两声回应,他连反抗的力气也没有。
可偏生,他骨头硬得很。
别的乞儿为了活命,争先恐后地从领头少年的胯/下钻过,去抢泥潭里的馊馒头。只他始终冷着脸,饿到眼冒金星,被打得头破血流,也不肯屈服。
一双凤眼凌然又锋锐,像荒原上喋血的狼,纵使死,也要先咬下你一块肉。
林嬛不由打了个寒颤。
她生于后宅,养在深闺。
世间男子于她而言,要么如她父兄那般,眼神刚正,内心清明,终日为国事奔波;
要么就像那些勋贵子弟一般,眼里常带谦和的笑,一言一行都极尽风花雪月之温雅,会在她苦闷之时,聊赠她一枝春。
似他这样的狠戾,林嬛还是第一次见。
许是出于好奇,又或许是从他身上窥见了似曾相识的落寞,林嬛救了他。
带他回侯府,给他吃食,给他衣裳,帮他治好身上的伤,还给他改了名儿,叫“方停”——
愿他今生所有苦难,都能到此为止。
十六岁的少年,玉剑初成,锋芒毕露,正是引人注目的好时候。
他又生了副极好的皮囊,漠然望着你时,已是皎如玉树临风前,笑起来,又不止丰神俊朗。
府中有多少丫鬟,在林嬛救人的时候,还对方停归嗤之以鼻,可等他梳洗完,换好衣服出来,又都克制不住春心萌动,每天宁可绕远路,也要去马棚看他。
就连一向跟林嬛不对付的奉昭,也因为这个新来的马奴,开始主动跟林嬛套近乎,闹得林嬛都有些无措。
方停归却依旧冷若冰霜。
旁人送给他多少东西,他都悉数退回;帮他干活,他也直言拒绝,不与任何人亲近。
哪怕是林嬛,先前帮了他那许多,他也从未同她道过一声谢。对她,并不比对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的人热络多少。
大约骨头硬的人,都是这般“遗世独立”的吧?
林嬛也懒怠同他计较。
横竖最开始救他,也不是图他什么。能结善缘自然是好,倘若不能,也无需勉强。彼此都能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很是不错。
只是每天清晨醒来,林嬛闺阁的窗台上,都会有一枝当日新摘的花,从早春的第一枝桃夭,到隆冬的最后一簇腊梅,日复一日,风雨无阻。
起初,林嬛也怀疑是他,还曾找借口旁敲侧击地打听过。
可无论怎么问,方停归都只有一句:“姑娘想多了。”
语气冷淡至极。
双眼始终盯着自己在刷的马鬃,不屑分她丝毫,好像根本不认识她。
反闹得林嬛涨红了脸。
是啊,人家多清高一人,公主的邀约都敢推拒,又岂会起早贪黑给她摘花?
大约又是哪家郎子送给她的吧?
毕竟那时候争着给她送东西的人确实不少,有那么一两个别出心裁的,也算不得稀奇。
林嬛也就没放在心上,每天照旧做自己的事,日子平淡也美好。
原以为两人之间的缘分,应当也就到此为止,一场宫宴却改变了一切。
那是林嬛快满十四岁时候的事。
父亲和哥哥难得都在京中,可以陪她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