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非大沙漠。 叶白在这里的一家小旅馆住宿的时候,看上了店老板的姑娘,一番手段下来就完全征服了店老板夫妇和他们的女儿,当起了临时的上门女婿。 之所以说是临时,是因为他从来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呆三个月以上。 无论这个女人是如何的美丽富有情趣痴情,他都会在某一个清晨在女人熟睡的枕边放一支清晨带着露水怒放盛开着的红玫瑰,还有一封离别信。 而这盆玫瑰花,就是在他上了每一个女人的第二天清晨,到附近的集市现买的一盆。 精心修剪浇灌施肥,只留下一个花骨朵,只等着三个月的时间到了的时候的那个黎明前的清晨,离别一剪。 此时,在明珠那边迎来了十月二号的清晨的时候,在这片大沙漠还是深夜的凌晨。 原本还要在这家小旅店还要再呆一个月才离开的叶白,在窗前那盆红玫瑰的唯一一个花骨朵才将将成形的时候,就不得不提前选择离开。 因为昨天晚上他在附近一家小超市里面和几个月没有通话的父亲通话的时候,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他的妹妹叶紫要订婚了! “你妹妹未婚夫叫董季思,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大家族嫡系子弟,就是东海重工的董家;他俩的感情很好,不会让她受委屈,这点你放心。还有一件事情,董家提出你妹妹的订婚宴,你这个当哥哥的怎么能不回来,他们那边已经和叶鹤仇联系过了,你可以回来。” 放下电话的叶白到了一家小酒馆,喝得酩酊大醉。 他不管自己妹妹是不是和那个董季思真心相爱,还是作为交换的筹码被逼无奈,这场订婚他必须去阻止。 即使阻止了以后,自己的妹妹埋怨自己,以后还是要嫁给那个董季思。 因为他绝不允许这些人拿着自己亲妹妹的幸福,来作为对自己解锁的手段! 喝得大醉的叶白,当地几个痞子起了冲突,到最后事情发展到直接拿枪平了这股当地的痞子。 在当地的过来以后,一个打向法兰西的越洋电话,瞬间平了事情。 叶白倒不是怕这些人渣的家人们事后对他的报复, 而是害怕自己离开以后这些人对小旅店老板一家报复。 醉醺醺的回到小旅店以后,叶白就把店老板的女儿抱上床开始了征伐。 此时,店老板的女儿已经满足的昏睡过去,叶白开始做离别的事宜。 他乘着酒意,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封告别信,留下了足够这家小旅店苦心经营四五年才能挣到的一笔钱,剪断那支带着花骨朵的窗前的红玫瑰,放在熟睡的女人的枕边。 低头亲了亲这个漂亮的异国女人,打开房门,关门离开。 ―― 在红外线摄像仪的镜头里面,看到叶白站在月光下的小旅店的门口,抬头仰望月亮。 然后头也不回的决然离开。 红外镜头追逐着叶白的背影,直到消失在街道拐角的路上;。 然后镜头移向了小旅店老板夫妇女儿睡得那个房间的窗户,在摄像头的视界里,窗前那株原本有着一支花骨朵的红玫瑰,依然静静的沐浴在柔和的月光里。 只是那朵原本还要一个月的时间,在盛开的那个清晨才会被剪断的玫瑰花,已经消失了踪影。 “叶总,鸽子已经离开,极大可能不会再回来。” “知道了,再潜伏一个星期,没有通知你就回去。” “是。” “叶总。” “鸽子离你那里还有三百公里,极有可能明天回进入机场,确认一下。” “是。” 星城。 凌晨四点。 叶景天和人熊屠正在一个酒吧里面喝酒。 他俩今天才从西欧飞过来,这个时间才是西欧的凌晨,根本就不是这些夜猫子睡觉的时间。 由于倒时差,即使是星城的这个时间,他俩也依然毫无睡意。 “鸽子,这个名字够奇怪,土堆,比你的外号还要有意思,是说他长得又白又嫩么?” 人熊屠砸吧着嘴巴,一副饶有兴趣的模样:“是那种长得秀气的像个小娘们儿一样,但是一打架就不要命那样的神经病。” “你一个神经病居然说别人是神经病?要远比你想象中的要壮!” 叶景天踹了人熊屠一脚,让他离自己远一点,别恶心了自己。 “那你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要世界和平,不要战争?” 人熊屠咧着大嘴开玩笑。 “鸽子,有时候不仅仅用来表示世界和平,还可以用来炖!” 叶景天说得淡淡的,嘴角甚至带着一丝微笑,然而眼睛里面却是杀意毕现。 “炖乳鸽,这可是一到好菜,你准备在哪里炖,你们国内可不行,我坏事做得太多了,就怕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人熊屠倒有自知之明。 “不需要这么麻 亲,本章未完,还有下一页哦0烦,他会先来星城,再乘机去明珠;不过――” 叶景天冷笑着说道:“这里就是他的丧生之地!” ―― 明珠。 叶紫在清晨的阳光里面醒来。 慵懒的躺在床上,望着窗外一树的桂花像满天星一样的开着,鼻子里闻着好闻的桂花香气,许久叶紫的心情才算是好过一些。 昨天几个月没有联系的哥哥给父亲打了电话,不过叶紫当时不在场,而是和董季思一起在外面挑选订婚宴上面穿得礼服。 原本董家的意思是由一位明珠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