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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集中,卫所军官对军户手握生杀大权。 这就导致军官们役使军户如役奴婢,不仅大肆侵占军户田产,还把军户变成自己的私兵与佃户。 到了明朝中后期,军户实际上已经完全沦为了卫所军官种地与敛财的工具,日子过得反而不如普通百姓,根本没有战斗力可言。 或者说,还不用等到中后期,因为洪武时期军户逃逸的事情就已经屡禁不止。 到了永乐朝,由于对外战争比较多的缘故,卫所制度的弊端反而还没有洪武朝明显。 有明一朝,朱元璋最引以为傲的两大制度,分封诸王与卫所制度,没有一个发挥出他心里预期该有的那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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