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你够了哈!”挨了沈初棠好几下打,林贵发狠的拽住了她扬起来的大扫帚。 猛地将大扫帚从沈初棠的手中扯了过来,林贵黝黑瘦削的面上露出了几分狰狞。 见王婶已经自己一个人先跑了,他还有什么看不出来。 这桩生意看样子是做不成了,白费他特地花了两毛钱租牛车回来。 本以为这一次他能将娶媳妇的钱给赚够,没成想临了了这婆娘居然变卦了。 狭小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沈初棠,视线落在她白皙又精致的面容上,林贵啐了一口,四处张望了一番,见附近没有其它的住户,沈初棠的男人又还没回来,顿时恶从心起。 “妹子,我之前就听王婶说,你跟你男人感情不好?”将扯过来的大扫帚丢到了身后,林贵嘿嘿的笑了两声,那双色眯眯的眼睛露骨的在沈初棠的身上上下打量着。 啧啧啧…… 这脸蛋,这身段,就算是放在城里,也是顶顶好的。 他之前就听王婶提到过,这婆娘是个不安于室的,不知道背后给她男人戴了多少顶绿帽子…… 既然现在钱是没有了,但是……要是能让他占一把这婆娘的便宜,这一次回小港村一趟花的两毛钱,也值当了。 反正…… 既然别的男人都可以,那是不是也就意味着他也可以? 这么想着,林贵顿感有什么东西在撩拨着他的心弦,对着沈初棠那张美艳的脸,他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妹子,那五十块钱吧,我也就不跟你拿了。但能进那大厂的机会有多难得,你应该晓得吧?” 顿了一下,林贵抬眸瞟了沈初棠一眼,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开口说道:“要不这样吧,你跟我过一晚,我就将进厂的机会介绍给你怎么样?” 沈初棠:“……” 心下恶寒,忍着恶心看着眼前的男人那不带任何掩饰的眼神,沈初棠觉得,对着这么一个人,她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原主虽然喜勾三搭四,却也只点到为止,从未跟其他人越线一步。因为和顾默笙结婚后都没有让他碰过,因而现在她还是黄花大闺女。 如果放在现代,原主就是典型的嘴上说得厉害,实际上却怂的一批的那类人。 而勾引男主莫修言那一天,是原主勇气最大的一次。在原书里,在那一次勾引男主失败后,原主就再也没能鼓起勇气再干一回这样的事。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她还没再次做出这种事情之前,就被顾默笙关进小黑屋当猪养了。 抿了抿唇,沈初棠目光沉沉的看着面前笑得分外淫荡的男人,强行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在扫帚被他夺走丢在地上的那一刻,她才终于从刚刚的愤怒中抽离出来。 也是在那一刻,她清晰的意识到了男女力气的悬殊。 余光瞥过周围的场景,在没有找到任何的防身用具后,沈初棠的心仿佛被直接泼了一盆凉水,跌到了谷底。 糟糕…… 刚刚打得太激动,在不知不觉间,他们竟从门外打到了院子里。 这下,她真的处于很被动的地位了。 “妹子,我刚刚的提议,你考虑得怎么样?”嘴边荡起的淫笑依旧挂在脸上,林贵一直说着能帮沈初棠进厂,说多了,连他自己也信了去。 遗憾于既没有拿到五百,也没有拿到五十,他恨恨的在心中吐槽了一句“穷鬼”后,视线一直巴在沈初棠的身上,不曾离开。 没有钱,有色也是不错的。 “我跟我男人感情很好,你听谁说我们感情不好了?”咬了咬牙,默默的往后退着,为了稳住男人,沈初棠试图用谈话转移他的注意力。 在院中放柴火的地方,有一把斧头。到时候趁着林贵不注意,她就去将那斧头捡起来防身。 斧头不比棍子,想来林贵也没那么大胆子跟他来个鱼死网破。 这种人,往往有色心,胆子却不大,若是能吓走,自然是最好的,但若是不能吓走,那就只能采取下下策了。 垂下了眸子,沈初棠面色微沉,对着林贵继续说道:“那工作我不要了,你赶紧走。” “走?”嗤笑了一声,林贵吐了口唾沫在手心搓了搓,笑道:“我千里迢迢从城里回到这穷乡僻壤,就为了赚点钱,现在好了,钱没赚到,你不让我好好的疼一番,就让我走?” “厂里的活有的是人要,能出的起你开价的人不少吧?我不要,你去找他们不就行了?何必在我这里纠缠?” 听到林贵这话,沈初棠冷冷的笑了笑,眸中的愤恨怎么也掩藏不住。 强买强卖这种事情,自古以来都是屡见不鲜。但人家强买强卖,好歹还给了点东西。这林贵,要是真的有能力疏通关系让人进厂,他怎么不去。 刚刚她可是听得清楚,在工厂里上班的是他的亲妹子,不是他。 真是好笑。 被沈初棠的话说的一噎,林贵面上一僵,沉默了半晌,面色也变得阴沉了起来。 他要是真的能给人找进厂的工作,那他还用为了这么点钱在这跟她扯? 自从跟家里人从小港村搬到了城里,林贵就见到了城里的繁华。那些供销社的米面粮油,都是精细的玩意,他们家从来吃不起。 直到妹子在城里的大厂中当上了女工,有了工分,每个月的工钱和粮票肉票都不少,他们家这才吃得好了一些。 可是…… 跟那些城里人比,却是比不得。 下馆子对他们来说是件极其奢侈的事,从小港村搬到城里以后,他看城里人每年总有那么一两次去下馆子,就嫉妒得不行。 凭啥他们可以,而他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