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个铜龙,一盏台灯,加一把随身灯,汤姆高兴地捧着两件小型灵器走出商店。 比购买灵风灯的预算要超标一些,但得到的东西他认为更好。 骑上自行车,回到家里,妻子正在做晚饭,见到汤姆并没有拿着灵风灯,不由得询问一句。 “怎么没买灵风灯?” “没买。”汤姆乐呵呵的走进厨房,“晚上做什么菜,这么香啊?” “炖了一点点排骨,给女儿、儿子补补身子,到时候你也吃一块,好久都没吃排骨了。” “哇,这也太棒了吧!”汤姆馋的口水都流下来。 “你还没说,怎么没买灵风灯呢,不是说走夜路没有灵风灯,心里面感觉不安全吗?” “灵风灯没买,但是我买了其它的灯,比灵风灯更好使,而且还更加节能!” 汤姆献宝一般,将随身灯和台灯拿出来,一样一样演示给妻子看,很快便得到了妻子的认同。 比起老式的灵风灯来说,随身灯和台灯这种新式灯具,便捷性一目了然。 等到女儿放学回家,一家人吃了晚饭,汤姆立刻拿出台灯,放在女儿的书桌上面。 插上储灵卡,台灯绽放出光明。 整个书桌都亮堂堂。 “爸爸,台灯太棒了!”女儿赞不绝口。 看到女儿高兴的样子,汤姆觉得浑身都有劲:“行了,你在家认真学习,看着点弟弟,我送你妈去上班了。” 一辆自行车,载着夫妻二人,很快就走到了没有路灯的那段道路上。 妻子一边抱着汤姆的腰,一边拿着随身灯,为汤姆照亮前面的路,光明的感觉让两人打心底里觉得安全。 “真好呢。”妻子轻声说道,“这下你一个人回去路上,我也不担心你了,之前老怕你骑到水沟里,或者被人下黑手给打劫了。” “我有什么好打劫的,口袋比脸还干净。”汤姆笑道,“不过有了随身灯,确实胆子大了,骑车也敢骑快一点。” “也不知道是哪位博学者大人,发明了随身灯呢。” “肯定是一位博学多才、知晓民间疾苦的博学塔奥法师老爷,只有博学塔最向着我们普通人。” …… 灯具热销。 光之巨人灵器公司的厂房,三班倒24小时连轴转,依然供不应求,邮差猫头鹰的咕咕叫声响个不停。 全都是发来订货的信件。 “转告订货商,提前支付全额货款,可以优先排队订购灯具,只支付定金的全都往后排!”维亚尔不停的在供货单上签字、盖章,顶着一双黑眼圈,人却兴奋地不行。 他想过光之巨人的业务会火爆,但是没想到会这样火爆,短短一个多月时间,便点燃了全城百姓的热情。 “科里蒂亚,尽快联系施工队,我们要扩大厂房面积,再上两条流水线!” “总经理,会不会太冒进了?”身为副总经理的科里蒂亚,之前在尤氏服装公司上班,还没经历过如此热销的情况,“一旦消费者热情回归,我怕产品会积压。” “不,不会,外面还有很多地域等着我们开拓,扩张,必须尽快扩张,这也是董事长的意思。” 听到这是杜克的意思,科里蒂亚没有任何犹豫:“好,我立刻执行。” 联系施工队,办理建筑手续,在订单大潮的推动下,光之巨人的厂房进一步扩张。 招人也时刻不停。 工厂的流水线需要工人,奔波外地的销售团队需要人手,就连公司大楼都需要招聘大量文员。 “一家冉冉升起的公司啊。”博学塔的顶层办公室中,看完光之巨人的销售数据,埃尔文啧啧惊叹。 “太爷爷,这不过是灵风灯变了个模样,怎么就能火热起来?”秘书有点想不通。 “这可不是简单的改变外形,这是博物之学的一大进步,不亚于灵风灯、灵墙灯的发明,它足以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埃尔文赞道,灵风灯类似灯笼,灵墙灯则类似电灯。 “可是,这一点也不新奇,就像是一个能随便移动的车灯。” “你这脑子,有时候真怀疑你是不是我的血脉……随身灯原理与车灯没太大区别,但是谁又能想到将车灯改变一下,拿在手中呢。博物之学往往就是一个点子的绽放。” “好吧,太爷爷,但您真要表彰光之巨人和杜克阁下吗?”秘书的语气里依然有些不以为然。 埃尔文摇了摇头,对于自家血脉后代,有点儿失望。 这已经是家族最优秀的第四代人,才会被他选中带在身边,可惜并未得到灵性的眷顾,脑子一般,眼界更是狭隘。 不过终究是自己的种,埃尔文也没办法再苛求,只是语气淡然的说道:“博学塔的宗旨就是为了造福社会底层,从底层推动整个联邦的发展,随身灯做到了这一点,为什么不表彰?” 埃尔文决定的事,身为秘书的埃斯科自然不敢推翻:“那我这就起草一份表彰计划,提交到博学塔常务会议上进行讨论。” “嗯,起草吧。”埃尔文兴致寥寥。 心中有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若这个杜克,是我的重孙子该多好,怒涛家族出了个基丽雅,基斯顿老脸都差点笑裂了。我若是有杜克这样的重孙子,能笑得比基斯顿还夸张!” 可惜。 杜克并不是他重孙子,他的重孙子是面前这个脑子一般般的埃斯科,做事的确沉稳,但也只有沉稳这一个优点了。 养到二十二岁了,还是四星灵性学徒。 一点没有晋升五星的迹象。 “灵性奥法有那么难理解吗,我当初无人教导,光靠上公开课,就能在二十岁时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