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如钩,繁星似豆。 静谧的桥洞似乎成为这座城市唯一的净土。 刘自华裹紧身上的破衣烂衫,呆呆的仰头看向夜空。 从十多岁开始,他就一直跟着孟乐混。 见识过花天酒地,也品尝过纸醉金迷,但好像真的很久没仔细看过星星和月亮。 记得上次像这样的时候,还是自己孟乐过三十五岁生日,他喝的酩酊大醉,抱着大哥连哭带喊,孟乐把他带去公园看星星。 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天会逃离这座生他养他的小城,更想象不到竟是这样一种方式。 刘自华自嘲的摇了摇脑袋,心情复杂的胡思乱想。 今晚将是他在崇市的最后一夜,这是他给高宏宇的承诺。 “有点冷啊华子,给我也来颗烟。” 旁边的包子坐立不安的坐了过去。 不同于刘自华的感春悲秋,包子绝对算得上一个心比屁眼大的大老粗,他既没有在崇市闯出什么名头,也没安置任何产业,属于走到哪都很无所谓的状态。 刘自华没吭声,直接把烟和打火机丢给他。 两人“吧嗒吧嗒”裹着烟卷,全程没有再交流任何。 “阿嚏!阿嚏!” 入夜,好不容易才迷糊着的刘自华被阴冷的寒风惊醒,懂得大鼻涕直流,无可奈何的又给自己点上一支烟。 其实抽烟根本不能换来任何温度,只是萤火虫似的烟头能多多少少给人一丝暖心。 他侧头看去,发现包子这家伙比他精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躲在桥柱的拐角处,那地方特别背风,狗日的正呼噜连天的打鼾。 “唉,没心没肺活的不累。” 刘自华羡慕的叹了口气,同时双臂交叉的怀抱胸前,把脖子竭力往衣服里面蜷缩。 “喝两口暖和暖和吧,抽烟没屁用。” 就在这时,一个沾满油渍的酒瓶抻到他的脸前,握着酒瓶的是只骨瘦如柴的大手,对方的手背脏兮兮的。 刘自华循着那人的手背缓缓抬头,见到是个岁数不小的老头。 老头应该是桥洞子底下的“原住民”,套件和体型极不相符的红色女款羽绒服,脚下蹬着两只颜色各异,明显就不是一对的运动鞋,造型的凄惨程度可比刘自华二人要专业的多。 “喝吧不脏,是个好心姑娘送我的,她在附近饭店当服务员,总会送我们一些吃的喝的。” 老头晃了晃酒瓶微笑,犹如鸿沟一般抬头纹挤成一团,但是却丝毫不引人反感。 “谢谢。” 刘自华犹豫几秒,接过酒瓶仰脖“咕咚咕咚”牛饮几大口。 辛辣的酒液顺着喉咙进入他的身体,他被呛得剧烈咳嗽几下,不过效果也算立竿见影,他感觉一下子暖了不少。 “这酒挺贵呢,听说饭店卖一百多,再来几颗花生米,神仙也就不过如此。” 老头像是很馋一般,吞了口唾沫,又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摸出一沓拿报纸裹好的花生米。 “酒好菜硬,谢谢您。” 咀嚼着还沾有对方体温的花生米,刘自华感激的翘起大拇指,他虽然谈不上阅酒无数,但这些年崇市但凡有点名气的酒店餐馆基本都光顾过,但是却从未像此刻这般满足。 善良,和职业身份无关。 在这个凌冽的夜晚,刘自华有生以来第一次有种感动的心悸,而且还是在一个素味平生的拾荒者身上。 “你不属于这里吧年轻人?” 几口酒下肚,刘自华晃动几下被冻得僵硬的手腕子,起身来回活动几下,老头闲聊似的发问。 “能看得出来?” 他好奇的反问。 “当然,你的眼里有光,不像我们这些人似的浑浑噩噩,人生路嘛,总会有太多的沟沟坎坎,沉沦一段时间就好,千万不能一直堕落下去,不然就真爬不起来了,虽然不清楚你正在遭遇什么,但是我相信眼中有光的人,早晚都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老头从裤兜里摸出半截不知道什么牌子的烟蒂,递向刘自华。 “承您吉言,抽我的吧。” 刘自华掏出烟盒招呼。 “我抽这个就好,好东西容易上瘾,我怕会忍不住犯错,我这年纪不容许再出错,不然就是死路一条,你不一样,还年轻,错错对对全是经历。” 老头赶忙摆摆手,点燃烟蒂。 “大爷,我听您谈吐靠谱,不像是个流浪汉。” 刘自华好奇的发问。 “流浪分两种,一种是被迫,一种是自愿,我属于第二种,心无牵挂既是流浪也是修行。” 老头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 对于没多少文化的刘自华而言,对方的话太深奥了,他根本听不明白,此时也没余力去琢磨,但是一点不妨碍他感激老头的慷慨和陪伴。 “您是个好人,好人就应该有好报。” 贪婪的将瓶里最后一滴酒滴入口中,刘自华惬意的打了个饱嗝,冲老头道:“趁着暖和,我赶紧睡了,大爷您也早点休息吧。” ...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刚蒙蒙亮,老头就已经从自己搭好的窝棚里出来,结果一个不小心被个酒瓶绊了一下,低头看去,竟然见到酒瓶子里塞满了花花绿绿的大票,至少得有一两千。 他立即朝昨晚上刘自华睡的方向望去,结果发现早已经空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