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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陈年旧案(1 / 2)

将十份鸡汤收进置物篮,文舒简单的梳洗一番,便出门赶往相府。

虽然秦培昨天说了让她在家等,可她哪里等的住,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相府等消息。

系统才升级到百分之五十,她在家待着也没用。

文舒赶到相府时,皇宫里早朝已经开始了。

宣政殿内,殿头官刚喝完‘有事出班早奏,无事卷帘退朝’,就见左边的班部里走出来一位御史。

“陛下,臣有本启秦。”

“讲。”赵端高坐御前,还有些没睡醒。

“臣要弹劾刑部待郎窦广山,私掳平民,罔顾法纪。”

“哦,竟有此事。”

窦广山立马反驳:“回陛下,臣抓的并不是平民,而是一个凶杀案的案犯。”

“既是案犯,可经了开封府,可有认罪画押书?”陈御史不依不饶。

“那是当然。”

见对方真从袖子里掏出一卷案卷,陈御史不由的皱了眉。

人群中的秦培也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卷宗呈到御前,赵端翻了翻,疑惑道:“怎么是十七年前的?”

“正是。”窦广山回道:“臣抓的正是十七年的凶杀案案犯。”

“究竟是怎么回事?”赵端来了兴趣,“难道十七年前此人逃脱了?”

“并未,而是当时的县官徇私枉法,未判他死刑。”

“哦,难道此人是县官的亲戚,你详细讲讲。”

其实事件的经过,他面前的卷宗上都有。但他是官家,自持身份,此时又是朝议,也得有一人把经过说出来,让众臣都听听。

窦广山自无不应,把案件经过大概讲述了一遍。

就是十七年前,福州发生的一件凶杀案,一名农家小子因妹妹被当地富绅糟蹋,而奋起杀了富绅的事。

这案件本也没有拿到朝堂上来对峙的必要,毕竟杀人偿命,律法所定。

问题出就出在,当时断这案的县官并没有将案犯杀头或判绞刑,而是免除死刑,将他发配去了钱塘。

“犯下此等大罪,不说杀头,竟还发配去了钱塘富庶之地,实在是不该。”

“是啊,也不知是哪个昏官判出来的案。”

“...........”

朝堂上议论纷纷,大多都指责当时的县官断案不清,徇私舞弊。

秦培听得眼睛直跳,因为那位官员就是他!

“不知秦参政可还记得这件事?”窦广山已经望了过来。

“自然记得。”

不仅记得,而且这个案件还改变了很多事,以至于如今对那名案犯的名字都还记忆犹新。

十七年前,他初次为官,任福州罗源县县令,这桩案子是他任满快要离职时判的案子。

死者是钱塘县一个小有名气的富商,被人杀害后,家属要求重罚凶手,判处死刑。

原本这个要求并不过份,可他过堂后却发现案件中还有一个受害者,凶手的妹妹。

她因为被富商糟蹋,不忍受辱,选择了投河自杀。凶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愤起杀了富商。

判凶手死罪很简单,但考虑到他妹妹是受害者,而富商所行也触犯到律法,算不得无辜,先按了下来。

其实富商糟蹋的女子不止凶手妹妹一个人,早在案件发生以前,他就多次听闻过那名富商的不义之举。

只是当时被他糟蹋过的女子,碍于名声都没有勇气报官。官府又素来有‘民不举,官不究’的惯例,便一直无法将他定罪。

他当时能做的,最多也只能在商税这块卡卡他,其它的.......

直到这起案件的发生。

秦培觉得机会总算来了,他终于可以为百姓除去这颗毒瘤了!

最后,他以凶手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且主动自首认罪的态度良好为由,免除其死罪,将他发配钱塘服役。

当时钱塘正在修堤,缺乏大量民工和劳役,他觉得这个判决很合理。

堂下的百姓也觉得很合理,连声赞好。奈何家属不同意,依旧提出严惩凶手,判处死刑。

他们在钱塘经营多年,与官府之人也常有往来,他们一发声,立时便有多名小吏上前说情,甚至最后连县尉也站到了他们那边。

他当时年轻气盛,觉得富商死有余辜,这帮子人却因为收了人家的好处而罔顾人情理法,心下大怒,坚持原判。

并且即日执行。

他记得当时那名凶手叫石常,却也不知道怎么变成了文泰。

后来他任满离职去往钱塘赴任,半道上却被人暗害,昏迷之前,只听得几人嘻笑道:“敬酒不吃,吃罚酒,真当自己是根葱了。不过一个小小县令.........“

然后他就昏过去了。

再醒来,很多事情就变了。

“竟是秦参政!”

“不能吧,他做事向来滴水不漏,怎么会.......”

“人有失误,马有失蹄,更何况年轻气盛,出错也难免。”

殿内再次议论纷纷。

赵端听了一会众臣议论后,才问秦培:“秦参政可有想辨驳的?”

秦培看了一眼窦广山,“窦侍郎说的都对,不过有两点却忘了补充。”说着,将凶手妹妹的事,以及死者的不法之举点出来,然后问众臣:“若是诸位同僚遇到了这种事,会如何判?”

凶手即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死者即是受害者,同时也是加害者。

群臣没想到还有这个隐情,皆交头结耳议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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