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给自足的古代自然经济中,国家从农民身上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按田亩计征的税,即土地税;二是按人头计征的税,即人头税。 人头税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 所谓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税收成本征收到较多的税收。 因为任何一个具备良好户籍管理的国家都使人头税的计税依据比任何一个其他税种简单,税款的征收成本可以非常低。 所谓最不公平指的是收入最丰的富人和几乎无收入的穷人缴纳同样多的税款,具有累退性。 从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在征人头税的情况下,富人的福利损失微乎其微,而穷人则可能把最必要的福利损失掉。 与其他税种相比较,人头税的不公平程度几乎是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