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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说过的话,你都记住了吗?”涟月拗不过她,再三叮嘱。
叶贝妮点头总结:“不可出声,不可靠近。你若不敌,我直接跑。”
涟月:“嗯。这是最坏的情况。有多远就跑多远,不要停。”
“但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的,对吗?”叶贝妮笑。如果遇到涟月都解决不了的麻烦,她跑多远都无用。
“我会永远挡在你前面。”他说着,单手将她抱起,一同坐到最后步蹄虫背上,用防风毯将她从头到脚裹起来:“你我同骑。”
叶贝妮以往没见过步蹄虫,它们被养在岩山底下的一处洞穴里,由于使用的局限性,就连打捞队也很少动用它们。
她一坐上去,就夹紧了腿:“它看起来好小,能承受我们两个人的重量?”
涟月回答:“别小瞧它,两只步蹄就能推翻一只巨锹,它的力气比你想象中大得多。”
“明白了。”以叶贝妮的认知来说,步蹄虫就是加强版的蚂蚁。
两人一坐下,步蹄虫的腹部便高高隆起,与胸部组成了一个恰到好处的角度,不会让人因为坐不稳而中途掉下去。唯一不足的,就是舒适度不高。
屁股底下的虫鬃有些扎手,叶贝妮只好把手往虫子的头顶放。那里不仅光滑,还有两支弯弯的触角,看上去是个不错的把手。
“离它的触角和口器远一些。”涟月把她的手抓了回来,强调说,“它会吃肉。它们受人类驱使,只是为了啖一口辐射生物的肉食,有传言说,这是先人和它们的族母定下的规矩,是一场交易。不要让它以为你的手就是报酬。”
叶贝妮悟了。好家伙,原来这还是几只打工虫。她好奇,以前的人类,又是如何做到与虫子沟通交易的?这废土世界,似乎比她想象当中的更奇幻。
“那我手放哪?”她问。虫子浑身上下好像没有可以下手的地方了。
坐上这只匀速百公里的“小摩托”,手里不抓住什么东西,显得特别没安全感。
“放我身上,哪里都可以。我抱着你,不会让你摔下去的。”涟月的胸口紧贴她的后背,一只手自然而然地圈上她的腰。
另一只手则抓住了步蹄虫头上的触角。
叶贝妮噎住了:“……你不是说不能碰它的触角吗?”
涟月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我可以。因为它不让我碰,它会死。”
“?”叶贝妮觉得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隐隐约约有种中计的感觉。
“坐好。出发了。”涟月愉悦地勾起唇角。
一个小时后。
一望无际的黄沙,不曾变换的景色,使叶贝妮昏昏欲睡。
涟月凝视着躺在他怀中的人,目光柔软。
片刻之后,他打开手里的地图,上面标注有一个红圈的地点,便是发现污染种的地方,直线距离还剩一百余里,以步蹄虫的速度,也要两个多小时才能到达。
已经过去了十几小时……污染种的位置应当会有变化,如果去往原先的标记地点,会走空。
他思考着所有可能性,最终做出决定。
“要换个目的地。”
涟月驱使步蹄虫加快了速度,赶到前方,与飞速并驾齐驱。
他向飞速传达了他的想法。
飞速:“可是,我们现在并不能确定污染种会往哪个方向转移……”
“可以确定。”涟月把地图扔给飞速,让他仔细分析红圈周围,“它是水生生物习性。它的行进方向,无非是寻找水源和食物,能满足这两点的,只有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