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栾希开走的那辆,也不是王立清开走的那辆。 我明明从未见过这辆越野车,却莫名的觉得有些熟悉。 越野车缓缓停在了我和干尺面前。 副驾驶的门开了,一个皮肤白嫩,眉清目秀的女人走了下来,跑到我的身边,大声喊道:“赵瑞!干尺!怎么就你们两个人?其他人呢?他们都去哪里了?” 我仔细看了看她,觉得她有些面熟,却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有人来了,干尺便迅速戴上了墨镜和口罩,整个人沉默下来,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女人见我不说话,眉头紧皱的指着她自己说道:“赵瑞!你没认出来吗?我是栾希啊!” 我眉毛一拧,仔细观察,果然从她的轮廓中看出了栾希的影子。 她没画夸张的眼线和浓妆,头发梳起来,扎了个高马尾,和原来差别很大。 她开走的那辆越野车呢?为何会坐在一辆陌生的车回来? 我还没开口询问,自称栾希的女人便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起来: “那天晚上,我被戈晚歌气得跑出了帐篷,本来想透透气就回去的。结果一回头,帐篷不见了,你们全都不见了。 我太害怕了,就大声喊你们的名字。沙漠那么大,那么黑,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以为你们把我抛弃了,我肯定活不下去了。 我不甘心,我要是死了,不仅不能加入超自然研究协会,而且耿承平不就能和戈晚歌正大光明的双宿双栖了吗? 一想到这个,我就浑身充满了力气,我顺着沙漠向前走。 我想着,哪怕是走路死在沙漠里,也好过待在原地。 亏着我运气好,走着走着就遇见了任科,不然,我真的就死了!” 说到这里,栾希像是一只叽叽喳喳的活泼小麻雀,转过身冲着越野车挥手说道:“任科,快来,这是我们旅行小队的两个人。早就跟你说我是跟着旅行小队来的,你还不相信!” 一个留着板寸的男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的皮肤黝黑,国字脸,浓眉大眼,看起来很是憨厚。 他对我和干尺点了点头,爽朗的伸出手来:“你们好,我叫任科。” 我同他握了握手,他的力气很大,用力捏了捏我的手掌。 我眉头微皱,眼睛在他和栾希之间转了转,他这是警告我不要打栾希的主意? 我的力气更大,稍稍用力,他脸色一变,豆大的汗珠儿从额头滑落,咬着牙没有发出声音。 “幸会。”我也没太为难他,说完就松开了手。 栾希显然没看出我和任科之间的机锋,还在喋喋不休的问着,其他人都去了哪里。 我和干尺对视一眼,出言试探道:“栾希,你失踪的第二天晚上,耿承平就开车出去,将你找了回来,你还趁着夜色,去戈晚歌的帐篷里,刺杀她……” 栾希眨巴眨巴眼睛,愣了好一会儿,才哈哈大笑起来:“赵瑞,你说的这个笑话真有趣。那我刺杀戈晚歌成功了吗?” 栾希眨着眼睛,一脸认真的看着我,眼睛里满是好奇。 我干巴巴的说道:“没成功,被我们阻拦以后,你抢了季风的车钥匙,开着车跑了。” 栾希噘起了嘴:“我不喜欢这个结局。” 我仔细看着她,想从她的表情中看出戏谑或者玩笑,但里面只有认真和不满。 如果说眼前的这个栾希是真的,那么之前耿承平找回来的那个栾希就是假的,那个栾希来我们旅游队里走一遭,什么都没干成,就讲了一个《蛇变》的故事,然后抢一辆车逃跑?未免有些奇怪。 如果说那个栾希是真的,那么眼前的这个人又为什么要冒充栾希呢? 我分不清哪个是真的栾希,就好像我分不清干尺脸上的到底是蝴蝶还是铜钱,就像我分不清太阳到底是红色的还是白色的。 我的世界因为尸油变得扭曲,我的思绪也跟着疑神疑鬼。 站在一旁的任科开了口,他低头看向栾希的时候,神色温柔:“不喜欢的话,咱们就换一个结局。不如就……你发现戈晚歌不怀好意,杀了讨厌的戈晚歌,成为众人的首领,带着大家顺利离开沙漠。” 栾希眼睛一亮,拍手说道:“这个结局不错,我喜欢这个结局。” 他们的对话有来有往,好像真的不知道此前发生的事情。 我倒是也不再纠结,只开口问道:“任科,你来沙漠旅游的吗?” 任科沉默片刻,栾希抢着说道:“才不是呢。任科是来自杀的。” “自杀?” 我看向任科,他的身上穿着名牌衣服裤子,就连鞋也是奢侈品,一双好像上万。 这样一个打扮光鲜的人,来沙漠里,是为了自杀? 任科点点头,叹气说道:“是啊,我生来就是富二代,我家里的花园一千多平米,佣人几十个,每天都过着无聊的生活。 极限运动我玩够了,赛车赛马我玩腻了,只觉得人生太无聊了,这才决定来沙漠里自杀。 活着真无趣啊!” 任科说着,便双手插进了裤子的兜里,迎风站着,颇有几分‘人生寂寞如雪’的味道。 如果张庚在这里肯定会指着他怒骂,说他是装B犯。 可惜,张庚不在,只能由我来了。 当然,我可是个文明人,绝对和张庚那家伙不一样,我用词文雅多了。 我开口说道:“吹牛B!你既然这么富有,想自杀还不容易,怎么现在还活着呢?” 任科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过头,深情的看向栾希,夹着嗓子,说出了气泡音:“谁让我遇见了一个特别的女人呢,我想保护她,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