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铃声。
眼皮沉甸甸的,手上好像也系着千斤重,窗外隐约传来了淅淅沥沥的雨声,但却听得并不分明。闭着眼,我努力向着床头柜摸索去,昨晚好像确实是把手机扔在那了。
“喂?”
比往常还要沙哑许多的嗓音,我接起了电话,语调里是难以消去的疲惫倦怠,身后的乱步不知是醒了还是没醒,蹭了蹭我的肩膀。
“凛一?”电话的那一头是清亮又知性的女声,脑子转得有些慢了,我一时没听出是谁,就又听见她问道,“声音怎么这么哑?生病了吗?”
“不。”即使意识不太清醒,我仍是下意识地顺口给了个含糊的答案,“昨晚有事熬夜了,刚刚在补觉,有点累。”
“这样啊……是加班了吗?那我傍晚再打给你好了,你先睡——”
“没事,你说。”捂住了昏沉的额头,我打断了她的话,总算是听出了这是谁的声音,“不是加班,我这几天休假,忙其他事去了,不在横滨,高桥你有事找我吗?”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好久没联系,下周我好不容易才有个休息的时候,想和你喝个下午茶什么的。”高桥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时大时小,不过还算清楚,背景音里能听见模糊的交谈声,还有清晰些的文件翻阅的声音,“就是下周三,日高已经去学校报道了,所以只有我们俩了。”
“下周三吗……”翻了个身,我抱住了乱步,他已经有些醒了,不过还是带着犯困的样子,直往我怀里蹭,“我的休假这周五就结束了……不过腾一个下午出来还是没问题的,到时候再确定碰头的时间吧。”
“好,那你好好休息。”高桥切断了电话,她现在在一家大型外企工作,似乎每天都忙得晕头转向,但本人倒是对这份工作相当的满意。而我们当中最不像是个好学生的日高,反倒是成了唯一一个在学校继续深造的人,历经艰辛考上了东京大学的研究生。
保持着将手机靠在耳边的动作几十秒,我深吸了一口气,撑着床慢慢地坐了起来,扯着被单想要将腿放到地上,但才刚动了点,就又被乱步起身抱在了怀里。
“去哪?”他的语气里还带着朦胧的睡意,像是个想要赖床的孩子一样把脑袋窝在了我的肩颈里,呼吸声缓慢而又悠长。
“洗澡,换衣服,做早……午饭。”我瞥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换上了正确的词,顿了顿才又补充了一句,“去药店买药。”
安静了一小会儿,乱步才耍性子一样地小声说道,“最后一个不要。”
“那万一中了怎么办。”揉着额头,我放下了手里的手机,小小地打了个哈欠,“那样还要去医院,更麻烦,而且还疼。”
昨天晚上五次,凌晨,也可能是清晨或者早上,外面一直在断断续续的下雨,我也不确定时间,总而言之上次醒过来的时候又是两次。这么多次鬼知道会不会就有哪一次中了,虽然说吃药对身体不太好,但如果真中了,再去医院那对身体可更糟。
“乱步大人都说过了。”他咬了咬我的侧颈,语气有些不高兴了起来,“回横滨之后就结婚,所以那样也没关系。”
“那是你说的,我可没答应。”慢吞吞地往床边挪着腿,我毫不留情拒绝了他的要求,“我才不要这么早就结婚。”
『机智帅气的我当然永远十七岁。』
我在心里补上了这句以前常用来反驳风生的话,结婚这种事情简直就像是个魔咒,管你是二十一岁还是三十一岁,只要一结婚,好像立马就老了一大截一样。人类本来就是容易逝去的存在,年轻的时间果然还是能拖多久拖多久好了。
嗯,我绝对不是在给自己之前单身了那么多年找借口,绝对。
“那再等三个月。”
“不行。”
“半年!”
“不行。”
“一年!不能再多了!”
“不行。”
接连被我否决,乱步一下子又把我圈紧在了怀里,不满地大声嚷嚷了起来,“月见山你不能这样!”
“哪样?”
我转头看他,结果被他咬了一口脸颊。似乎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的问题,乱步鼓着腮帮子看了我半天,才嘟囔着小声答道,“不能喜欢别人,也不能和别人结婚。”
“行啊。”我干脆利落地点点头,趁着他愣神的功夫脱开了他的怀抱,坐到床沿,踩到了地板,“反正我也……嘶!”
才刚刚站起了点身子,我立刻就因为大腿根传来的酸痛感龇牙咧嘴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双腿一下子没用上力气,整个人扶着床沿瘫坐在了地板上,未说完的话也中断了。
“疼……”
一手扶住了腰,我将额头靠在了床沿,乱步早在我一下子软了下去的时候就想伸手扶我,但没扶到,立刻也下了床,坐在地板上,将我又抱进了他的怀里。
“很疼吗?”他的神色里带上了些慌乱,伸手似乎想要帮我揉一揉,但又不知道怎么下手,最好只好小心翼翼地环住了我的腰, “那你不要动了。”
“但是我还要赶紧去药店。”我将脸埋进了被单里,闷闷地回答他,“现在都过去不止半天了吧。”
委屈似的蹭了蹭我,乱步不情不愿地说道,“名侦探去买药给你,反正药店就在路口吧,那家有卖彩虹糖的便利店边上,我记得路。”
“但是……”我从被单里略微抬起了些头,稍稍侧转了点脑袋,但还是看不见背后他的脸,只好用小指勾了勾他扶在我腰间的手,“午饭也还没做。”
“那种事情叫外卖就可以了吧。”他想也不想就给出了解决方案,手上稍微收紧了些怀抱,俯身轻轻贴上了我的背。
沉默了几秒,我丢出了最大的问题。
“我还要洗澡……”
“名侦探帮你洗。”
他理所当然地吻了吻我的耳尖。
……
羞耻这种东西不是你想不要就不要的,但我严重怀疑乱步到底有没有这种意识,没记错的话我好想就从来没有见过他脸红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坦然得过了头还是只是我恰巧没有见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