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关,属于皇帝的私事。 譬如皇帝想要提拔一名小太监到司礼监当掌印太监,是不需要经过内阁阁臣签署印章备桉的,因为太监实际上就是皇帝的私奴。 而如果皇帝想要用中旨提拔一名官员的话,吏部也是可以抗旨的,因为从律法的角度来说,是不合法不合规的。 但问题是一般情况之下,只要皇帝不是很胡闹,即便是中旨,也没有官员敢于抗旨的。 譬如皇帝想要将一名白身提拔为从九品的巡检,或者将一名县令提拔为知府,内阁或者吏部都不会反对。 因为这样做没有什么坏的影响。 但如果皇帝想要将一名白身提拔为县令,或者将一名县令提拔为某部侍郎的话,不管是内阁,还是吏部,恐怕都会反对。 因为这样做的坏影响太大了。 当然,众官也知道,方小悦这次即便是抗旨成功了,也是后患无穷。 要知道,当今圣上可不是什么善茬,他可不会管你是怎么想的,他只会认为有人胆敢违抗自己的旨意。 由于方小悦不接旨,那宣旨太监也只能灰熘熘的回宫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