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这不比跟在落难的沈家好上许多? 起码,在沈家两口子看来是这样的,沈家落难,成分变差,绵绵跟着他们才是受罪。 连带着亲闺女美云,他们都不打算留自己身边了。 可是,沈怀山和陈秋荷不知道的是。 那亲生父母的家里,对于绵绵来说不是享福,而是送命的窟窿。 只因为,绵绵是那户人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真千金回归家庭,没有亲情,只有嫌弃。 原因不过是因为,那家人养了一个闺女,那闺女是个有福的,得到了全家的喜爱。 对方那一大家子,也把那闺女当成了亲闺女看待。 哪里想到,半路杀回去了一个绵绵。 那不是平白无故的破坏人家一家人的感情吗? 绵绵哪里会被喜欢呢? 她不止是没有被喜欢,反而处处和那养女比较,绵绵不如对方聪明,不如对方会来事,不如对方有福气,不如对方嘴巴甜。 总之,和那个养女比起来,沈美云视若珍宝的绵绵,一无是处不说。 还只会争抢东西。 这不,等到真千金一天天长大,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和假千金又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 那是他们之间的青梅竹马。 只是,那竹马一边同情着绵绵在新家庭里面的遭遇,却又一边享受着假千金带来的便利。 长此以往下来。 这更是让绵绵和对方的关系,紧绷到极致。 更难过的是,在这种时候,全家人都在指责绵绵身为姐姐,不知道让着妹妹。 是啊。 绵绵从回到那家后,就开始让着妹妹,把父母让出去,把上学的机会让出去。 到了最后,连带着自己喜欢的男孩子,也要让出去。 可是,让出去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绵绵她啊,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啊。 面对亲生父母的偏心,妹妹的无辜,心爱男生的指责。 绵绵发现,这个世界之大,似乎没有她立足之处了。 她选择了结束生命。 而且,还是在沈美云的坟墓上,结束的自己生命。 那是她那短暂的人生里面,唯一感受过的温暖。 这样,她生来的时候,有了妈妈,她死去的时候,也有了妈妈。 那个自始至终,都爱她如初的妈妈。 那个自始至终,都视她为珍宝的妈妈。 看啊,她也是有人爱的,她的血,浸满了沈美云的坟墓。 这样,仿佛她就可以和妈妈在也不用分开了一样。 看到这里。 沈美云的浑身抑制不住的发抖,她的女儿啊,她如珠似宝,何尝受过这种委屈和苦楚? 那鲜血染红了坟墓。 也染红了她的眼睛。 不,绝对不能这样!! 沈美云嘶哑着嗓音,这是她开口的第一句话。 “妈,我要去找绵绵。” 她的宝贝女儿也穿过来了,她确定以及肯定。 她必须要找到她! 这话一落。 陈秋荷就懵了下,她下意识地放下了粗瓷碗,甚至连喂对方都给忘记了。 “不是,美云,绵绵已经上火车了啊,再说了,有绵绵在,你还怎么相亲嫁人啊。” 没错,他们送走绵绵,就期盼着闺女能够靠着嫁人,躲过这一场灾难。 闺女虽然生病得了恐男症,以前他们也不强求,但是在生死面前,什么病啊,都不是事了。 沈美云知道的父母的苦心,但是,她不可能放弃绵绵的,那是她的宝贝女儿。 她不可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去那家的家里,受那种非人的罪。 更遑论,女儿还有一个泡泡空间,五岁的她,没有她在身边,女会出什么差错。 沈美云不敢想。 毕竟,怀璧其罪。 想到这里,沈美云抬头,眼眶含泪,一字一顿道,“妈,我不相亲,不嫁人。” 如果,相亲嫁人的前提是把绵绵送走的话。 那么,她选择这辈子孤独终老。 “因为,绵绵是我的命啊。” 眼泪打湿了睫毛,仿佛一汪清泉,干净到极致,也漂亮到极致。 没人能够拒绝得了。 陈秋荷也是,她闭了闭眼,喃喃道,“冤孽,冤孽!” 那孩子是美云的命,但是美云也是他们的命根子啊。 当妈的,谁不疼自己的孩子啊。 美云疼那孩子。 可是,她也疼美云啊。 还是,推门而入的沈怀山,打破了母女之间的沉寂,他沉声道,“秋荷,让她去吧。” 这话一落。 陈秋荷就忍不住站了起来,争执,“怀山!” 好不容易把那孩子送出去,腾出空来解决闺女的人生大事。 他们当父母的,是一定要在自己出事前,为女儿铺平前路的。 可是,这会让绵绵回来,那她女儿不又要走一条荆棘路吗? 那一条路,她和怀山都知道的,不好走,也是最难走的一条。 没了他们当父母的帮衬,美云会的日子会很难过的。 “秋荷,你没看出吗?绵绵不在,美云的精气神就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