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庆忌还不知道伯噽伙同朱姬正在算计自己。 庆忌率领着一队宿卫已经下了戎车,进入郁郁葱葱的山林之中进行狩猎。 姑苏山一带,有一片山区实际上已经成为吴国王族的林苑,专门供给王族子弟狩猎的。 相当于汉朝的上林苑,平时并不对外开放! “咔嚓嚓……” 庆忌拉动弓弦,对准一头正在逃奔的野豕(猪),跟着飞快的奔跑起来,一箭射出。 “噗嗤!” “噗!” 在庆忌射箭出去的时候,居然还有另一支箭矢飞射过来,正好就一起射在这野猪的脖颈之上,顿时血流如注! 偌大的一头野猪,约莫二百斤左右的野猪,凄厉的嚎叫一声后,就直挺挺的栽倒在血泊之中,淌着血,还没咽气。 见到这骤然射出去的一箭,熊子丹等一众披坚执锐的宿卫还以为是刺客来袭,连忙将庆忌团团围住,戒备起来。 庆忌朝着远处的山丘上一看,只见是孙武及其随从站在那里。 适才射出一箭的,乃是孙武边上的一个身材瘦削的人。 由于距离太远,庆忌并不看清楚其面貌。 孙武眼看着那一箭居然惊扰到庆忌,不由得一溜烟儿的跑过来请罪。 “大王,臣管教不严,惊扰到大王,请大王降罪!” 孙武吓得额头直冒冷汗,连忙躬身赔罪。 他了解庆忌的秉性,知道后者宽宏大量,有容人之量,但这惊扰王驾的罪名可大可小,所以孙武只能硬着头皮请罪,将罪责大包大揽下来! “无妨。” 庆忌只是淡然一笑,随后又拔出插在野猪脖子上的箭矢,扫了一眼,又看着孙武身边的那个容貌清秀的少年。 肤白貌美,唇若涂丹,穿着一袭束身的白色武士服,以布带束发,扎着头巾,腰悬利剑,背负长弓箭囊。 这般风度翩翩的美少年,着实罕见! 难不成,孙武有龙阳之癖,喜好娈童? 庆忌心中不无恶意的揣测一下,只感到一阵恶寒。 好在,庆忌又认认真真的打量了一下那个少年,终于释怀! 连喉结都没有! 这分明是一个女娃子! 由此可见,孙武并没有那种特殊嗜好! 此时,被庆忌那“不怀好意”的眼神盯了这么久,孙武身边的那个少年禁不住脸色僵硬,吓得手心手背都是汗。 “不错,不错。适才从她所站之地,至这豕,少说也有一百步开外,她竟能一箭射穿野豕的咽喉,足见其箭术和臂力过人!” 庆忌颇为赞赏的道。 “大王谬赞。” “不知,这位……小兄如何称呼?” “回禀大王,此乃臣之舍……” “舍弟!” 在一侧女扮男装的女娃子,连忙开腔道:“大王,草民乃是孙长卿之舍弟,孙俪。” “没想到长卿居然还有这般秀丽,箭术超群的舍弟,实属难得。孙俪,可堪称我吴国第一美男矣!” “大王说笑了。” 孙武颇为尴尬。 尽管,庆忌并没有明令禁止参加田猎的公卿大夫携带自己的女眷,可是孙俪已经女扮男装,这时候再向庆忌坦白性别,岂非让后者无所适从? 随即,庆忌又率领孙武、熊子丹等众将士在山林之间进行狩猎。 所射杀的麋鹿、梅花鹿、野猪、野兔等等猎物可不少,满载而归! 直到有些疲乏,兴致缺缺,庆忌这才准备启程返回营地。 这时,意外陡然发生! 只见一道白色的身影风驰电挚一般,快速的从狩猎的队伍路过,身后还紧随其后的跟着一群凶残的丛林野狼。 “鹿!白色的鹿!” “是神鹿!” “大王,这是天降的祥瑞!” 适才那一道白色的身影,正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麋鹿。 为何说是与众不同? 只因为它的皮毛尽是洁白的颜色,十分罕见! 至少在场的人是真的没见过! “快!追上去,救下那只神鹿!” 庆忌当即下令。 祥瑞,这可是求之不得的祥瑞,能在一时之间极高的提升庆忌威望的一种祥瑞! 庆忌又怎能容忍那群不长眼的丛林野狼伤害它? 在庆忌的命令下,所有人都立刻追逐过去,一边跑,一边还张弓搭箭,射杀着前面还在追击白色麋鹿的那群野狼。 “噗嗤!” 野狼的鲜血四溅,弥散在空气中,化作一团又一团的血雾。 凡箭矢所过之处,都有一头又一头的野狼应声倒下! 原本还在逃命的白色麋鹿,在看见野狼们被人类射杀后,跟着转过头,以自己那尖锐的犄角进行反抗,撞飞了一头又一头的野狼,甚是生猛! 终于,这群野狼死的死,逃的逃,只留下一地的尸体。 奋起反抗的白色麋鹿跟着瘫倒在地上。 孙俪连忙上前察看,只见这头麋鹿全身上下都是雪白颜色的皮毛,犄角多叉似鹿,颈长似骆驼。 其鹿角形状特殊,没有眉杈,角干在角基上方分为前后两枝,前枝向上延伸,然后再分为前后两枝。 每小枝上再长出一些小杈,后枝平直向后伸展,末端有时也长出一些小杈,最长的角也有三尺左右! 这是一头难得一见的麋鹿! 其特殊的毛色,在他人看来极度罕见,堪称祥瑞,但庆忌知道,这是由于麋鹿的基因突变导致白化病造成。 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