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李俞第二次光着身子出现在八号房里了。 好在这一次他有了准备。 蹲在地上等待脑袋里的晕眩感逐渐缓解后李俞站起身,打开了角落里的那只备用背包。 里面有从内衣到袜子一整套备用衣物,除此之外还有一台带电话卡的备用手机,口罩,和一些零钱。 李俞穿好衣服,拿起手机跟零钱,推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很是安静。 大概是受企业文化的影响,明明才下班几分钟这会儿公司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就连那个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的行政小姑娘都打卡回家了。 李俞还在前台看到了一张她落下的韩式炸鸡的优惠券,和半包没吃完的西梅干。 不过李俞之后在走廊转了一圈,却没看到哪间屋子是在装修的,也不知道徐梦园到底把他的那间办公室给安排到哪里去了。 他的目光最后又落到墙上那台电子钟上。 那串倒计时依旧在跳动,从它变化的频率来看,应该是秒。 于是李俞掏出手机,将那串足足有八位数的数字输入进去,转化为天数,得出的时间大概在1106天,刚好三年多一点。 李俞在手机自带的日历上将那一天给标记了出来,大致看了眼,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他又在网络上检索了一下这个日期,跳转出的结果也只有与之对应的老黄历。 上面写着宜婚丧嫁娶、入宅搬迁。 李俞收起手机,走出写字楼。 在回家的地铁上他开始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他现在到底还算不算……一个人。 抛开那些乱七八糟的装备不谈,他现在已经开了两条,或者说三条神格序列,拥有能听懂任意语言、死而复生,还有在水上行走的能力。 而这些能力也对他产生了影响,比如刚刚,他之所以会选择只身引走追兵,给汤姆等人增加活命的机会,仗着的就是自己刚获得的水上行走的能力,还有会按时返回本宇宙的特性,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自己的不死之身。 但这些能力无疑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类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确开始变得越来越像神了,尤其是像某位在《新约》中非常出名的老哥。 李俞也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不过至少就目前来说,这的确在工作中给了他不少帮助。 为了抚平刚刚被人塞进麻袋中的不爽,顺便弥补下逃跑这一路浪费的体力,李俞决定晚上不做饭了,在小区旁边找了个小馆子,一边吹着空调一边涮着羊肉。 透过火锅店的玻璃还有氤氲的烟气,李俞又看到了之前那个头发乱糟糟,脖子上挂着一副耳机的女初中生。 她低头走进街对面的一家便利店里,买了一罐可乐,然而趁着老板扫描商品码的时候,她又迅速的从收银台前的架子上抓起了什么,快速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之后若无其事的掏出手机付钱,拿起自己那罐可乐,走出店门,消失在了街角。 李俞目睹了这一幕,把面前剩下的那盘同蒿涮完,也心满意足的结账,走出火锅店。 这时候差不多到晚上八点了,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了这座城市,不过车灯和路灯还是将街上照的宛若白昼。 但拐进小路后人就少了很多。 李俞向租住的小区慢慢走去,期间他又经过了那家名叫欧尚的小网吧,里面依旧吵闹,有人将键盘敲的啪嗒啪嗒作响,还有人边打游戏边骂队友。 李俞在里面看到了另一张熟悉的面孔,那个叫王嘉琦的高中生。 不过他并没有上网,只是站在别人身后看那人玩吃鸡,但整个人有些心不在焉的,目光不时飘向桌子另一角,上面有台小米10手机。 看一眼手机后他又会抬头有些心虚的看一眼网吧里的监控。 看得出这会儿他正在天人交战中,整个人面红耳赤,满头大汗。 就连在他前面玩吃鸡的那个胖子都在一局游戏结束后,从屏幕的反光里注意到了他脸色的异常,于是拿起面前的那瓶芬达,丢给王嘉琦。 王嘉琦接过芬达后一怔,随后就见那胖子冲他咧嘴道,“喝吧,小弟弟,看给你热的。” 王嘉琦的嘴唇动了动,“我,我……” “没事儿,不要钱的,算我请你,你今儿个可是哥哥我的吉祥物,一来围观我我就连吃了三把鸡!” 王嘉琦呆呆的拿着那瓶芬达,最后什么也没做,就这么离开了网吧。 他出门的时候两眼发直,根本没注意到门口站着的李俞,失魂落魄的向前走了一小段路。 在一个小胡同前踟蹰了一会儿,下一刻,一只手从里面伸了出来,直接把他一把给揪了进去。 而这一幕也被跟在后面的李俞看到了。 李俞叹了口气,环视了一圈四周,目光最终停留在了小巷前一只大号垃圾桶上。 之后他继续向前走去。 路过小巷的时候里面那三人也听到了他的脚步声,纷纷抬起头来。 除了王嘉琦外,剩下那两少年李俞也见过,而他们显然也将李俞认了出来,原本警惕的神色顿时缓和了下来。 “唷,好久不见,大叔你是丢了工作了吗,这么早就下班了。”其中一人跟李俞打招呼道。 另一人也笑着接道,“要是实在找不到工作的话,也可以给我们来当小弟,肯定比你打工舒服,反正也是当马仔,给谁当不是当?” 李俞没理会他们,继续往前走。 一直走到那只垃圾桶前,将手机立在盖子上,然后又从一旁找了点垃圾把手机给挡起来,只留了个摄像头在外面。 李俞退后半步,又调整了下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