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朝我淡淡一笑。 没错,今天我要是没有来,我一定会很后悔没有跟顾长风好好道别。 两个小时后,我捧着顾长风的骨灰盒走出了殡葬馆,下午我就和众人坐上了返回魔都的飞机。 易飞扬将一个亿的美金尽数打给了雇佣兵的家属。 徐灿问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钱,他说这是当初帮助史蒂芬夺得路易斯公司股份时候送给他的薄礼。 徐灿听到这一个劲问易飞扬有没有留下一点,易飞扬直骂他浑蛋。 —— 回到魔都的第一个晚上,李明良做了一桌子菜招待我们,这段时间只有他一个人待在魔都研究史蒂芬给我们的关于丹祀的材料。 我吃了片涮羊肉,随后喝了口葡萄酒。 自从北森提奈岛回来以后,我就发现自己吃饭的时候有点离不开酒精了。 易飞扬问:“老李,成果怎么样?” 李明良放下筷子,说道:“基本上是看明白了。” 李明良脸上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看来这段时间基本上没有睡觉。 “石头里是一种微生物,这种生物寄存在石头内部。一旦将这种生物注射进人体,它们会立刻吸附在红细胞上。” “短时间内,人体的造血功能会在短时间提高,血小板会增加什么的,这使得人体的自愈修复功能变强。” “这种生物寄生在人体一段时间以后就会进入细胞的核糖体,然后发生生命反应。” 徐灿将土豆粉吸进嘴里,支支吾吾的说道: “菜渣,说点我能听得懂的。” 李明良道: “简单来说,核糖体是基因转蛋白质表达的重要工具,这东西直接作用在人体的基因结构。” “不仅如此,正常人的基因都是双螺旋结构,这东西可以让人体的基因结构出现异常,基因序列的含氮碱基出现了迄今为止人类从未发现的序列。” “这东西使得人类在短时间内完成进化,但是他也有很明显的副作用。” “这生物是一种寄生生物,它们具有属于自己的意识,在人体完成进化以后,这种生物还是会继续在人体工作。” “这个时候的工作需要人体生命的大量养分,往往进化还没有完成,就把人体拖死了。” “路易斯这几十年的时间相当于就是在想方设法地让这些生物和人体共存,消除副作用。” “但路易斯并没有成功,这里面有讲到,进入人体以后的丹祀如果再以抽血的方式抽离出来,没有了红细胞上携带的养分,这东西很快就会死亡。” “丹祀死了之后会变成我们熟悉的H20,也就是水。” 李明良推了徐灿一把:“死胖子,给我留块肉!” 苏梨问道:“那注射丹祀之后,为什么向泽明死亡,但是方菲却没有。” 李明良说道:“这就是自然选择的问题了。” 所谓自然选择,打个比方,在几万年前的非洲,生活着一群鹿。 这群鹿把地上的草都吃完了,他们很饿想要吃树上的叶子,但很无奈,自己的脖子太短了,并不能吃到树上的叶子。 这个时候,鹿群中有一只鹿发生了基因突变,他的脖子变得老长老长。 本来他应该是个怪胎,但因为脖子长,他可以吃到树上的叶子,之后他成为了族群中的佼佼者,获得了交配权。 他的子孙中也都是长脖子,他们都可以吃到树上的叶子,这样一来,那些短脖子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被自然淘汰了。 李明良所说的自然选择就是这样。 丹祀就是这个自然,他对于人体基因十分挑剔,合胃口跟不合胃口成为了一个人能否活下来的主要理由。 “这不就是刷彩票吗?”徐灿听完我的解释叫道。 李明良道:“没错,所以路易斯公司到现在都没有解决。” 张葭信问:“那这份研究报告有没有讲到为什么北森提奈岛上有丹祀?为什么我们可以根据丹祀的折射出的光源找到其他丹祀。” 李明良道: “这个路易斯公司里倒是有讲到。他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生物本来生存在东方大陆,后来在原始人的迁移携带或者板块移动的过程中去了其他地方。” “至于阿信说的指引问题,拿聚光照射生物,因为其自身结构的构造过于特殊,它们会折射光源,就好比日光通过三棱镜变成彩虹,这完全就是普通的物理现象。” “丹祀这种生物之间有着十分强烈的共鸣,即使远在天边他们也可以感受到同类的存在。如果甲注射了丹祀,乙也注射了,那么二人在一定范围也会相互感知。” “因为这东西过于随机性,又研究不出它的原理,所以路易斯花了几十年提取出了这生物的部分基因,就是对人体细胞再造一类的。” “这东西成为了一种药品的主要材料,这药可以让受伤的人恢复伤口,也可以让得了重病的人大病初愈。” 李明良吃了口肉: “哦,对了,除了以上生物学研究,他们的资料还有这东西的历史记载。” 李明良后面讲的东西就是对吴弦在江南时候和我讲的传说做了一个佐证。 春秋时期,楚人发现了西南部山上住着一只凤凰,楚人用大量祭品供奉着这只大鸟。 每当楚人的国家遭遇危难的时候,这只凤凰就会划破自己的身躯,流出燃烧着火焰的血液。 血液干涸以后就是黑色的固体,楚人吃了这玩意就能力大无穷,聪慧过人。 所以华夏文明自古以来信奉龙文化,只有楚国人的图腾都是凤凰。 但不是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