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得顺风顺水,把刚才的不愉快都抛之脑后了。
吃过晚饭,又玩了一会儿,温柔索性撒赖:“方姐姐,我今天不想走了,我想跟你睡。”
王小石也说:“那我在外面保护你们。”冲着方夏讨好般一笑,“给我端个椅子就行。”
许天、衣和他们玩了一下午,也熟悉多了:“我和王师弟一样。”
方夏失笑道:“后院房间这么多,都收拾出来了,给你们留着呢,自己挑吧。”
此后,王小石忙完金风细雨楼的事务,就常去锦绣布庄探望,借口也很好找。他的父亲就是开布庄的,他自幼耳濡目染,对个中内情十分熟稔,方夏却是个愣头青,什么都不懂,他去了,就帮着进货盘货算账什么的。
温柔经常和唐宝牛、张炭、方恨少一起玩闹,四人组常去方夏那里吃饭、打牌。
而方夏呢,她在忙着写小说。
方夏住在运来客栈时,每天除了练剑,闲来无事就买了坊间的市井小说来看,一看月余,什么落难书生夜会小姐,佳人一笑留情的话本看了个遍,她在现代看过那么多小说,再看这些老套故事,自然一目十行,难有新意。
她在迁居饭局里脑洞大开,把苏梦枕想像成了霸道总裁,禁不住大发奇想,要是写一个北宋末年武林版的霸道楼主爱上我是什么效果。
这个念头一起,顿时无法自拔。她在锦绣布庄安定下来以后,每天除了练功,就是打理一下那其实不怎么需要她打理的生意,时间一多,她终于忍不住伸出了万恶之手。
当然,为了给金风细雨楼上下留几分面子,她设定的男主角除了是京师第一大帮腾龙帮的帮主,还有一个公开的身份是六扇门的神捕。
没错,既调戏无情之后,她又把无情拉下了水。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她看诸葛先生不顺眼,迁怒无情罢了。
再者,无情和苏梦枕的相同之处实在太多,都是身体不好,偏偏把武功练出了自己的特色,都是外表冷漠孤傲,实则一腔热血。
如此相似的两个人,怎能不一网打尽?
为此,连男主角的名字,都叫舒卿。
女主角么,那就太好写了,就叫盛芳华,她是一个美貌的小姑娘,温柔善良,不会武功,家里做点小生意,小富即安,整个开封城里,这样的女孩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男二以王小石为原型,设定成女主的青梅竹马,那叫一个神助攻,女主伤心有他、失意有他,就是嫁人没有他。
开篇就是舒卿受了重伤被人追杀,盛芳华无意中救了他。舒卿一见钟情,拿走了盛芳华的手帕,并放话说女人,等着我。
接下来就是满篇的狗血,先是盛芳华误会舒卿杀了自己哥哥,再是舒卿的下属兼暗恋者悄悄搞破坏,整个是狗血与霸道齐飞,恶俗共天雷一色。
方夏心心念念的“女人,不就是仗着我喜欢你”、“还喜欢你看到的吗”、“这条街道被你承包了”全被塞了进去,写的她是心满意足,心神愉悦。
不过篇幅也不长,五万字就完结了。
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她甚至还给稿子做了个封皮,上书七个大字“霸道神捕爱上我”,再署上个“一枕黄粱”的笔名。
她把书稿藏在书房里,有空就拿出来看看,虽然很想拿出去给别人分享,奈何她实在拉不下这个脸。
直到那天,咋咋呼呼的温柔闯了进来,方夏要她答应不外传并且只能在这里看之后,半推半就地把稿子给她看了,并强调说自己也是无意中从一个落魄书生处买来的。
反正她写的时候故意用了楷体,骗行家不容易,糊弄温柔还是手到擒来。
温柔如或至宝,连夜看完,一脸神往地拉住方夏:“还有没有?”看方夏摇头,不禁大失所望,“还能找到那个一枕黄粱吗?”
方夏再次摇头。
温柔恋恋不舍地摸了摸封皮,叹了口气:“这个舒卿,是以我大师兄为原型写的吧,要是找到了他,我想让他以大白菜为原型写一个故事。”
方夏一惊:自己是不是给温柔打开了什么新世界的大门?
她面上却丝毫不露,只说:“要是有机会,我会替你转达的。”心中想:白愁飞是另外一种类型的霸道总裁,以他为原型,再写个温柔这样的女主,哄温柔开心倒也不难。
方夏将书稿藏在书房里,温柔常常取来反复观看,有时候方夏有事或者不在,就让她自己去找,温柔也不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