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五天以后出发往扬夏的。出发的时候,除了太武皇帝派来的一支名义为护送的卫队,再没有别人。慕珏似乎有紧急军务匆匆离开了国都,至于颜瑟,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得到她父皇获准出宫,所以我等了五天,直到我不能再等下去。但是我想,一来她的公主身份尊贵,太武皇帝不可能允许她出宫去千里之外的江南,二来就算太武皇帝同意,也不可能允许她和我这样的人一起去。
我不会骑马,每天就坐在马车上,我的时间很紧,为了尽快到达扬夏,除了吃饭和睡觉,我几乎都待在车厢里,马车一直在路上行驶,车速很快,路途很颠簸,尽管我坐的马车已经算得上豪华,连续几天坐下来也绝对说不上舒服。但是一想到,马车方向是往南的,目的地就是我向往已久的江南,扬夏,我的心里就充满了期待,因为我就要能够亲身验证现实里的江南和浩如烟海般的书画上描绘的风光是不是一样美好了。一千三百里地,或许一路上还有其他的好景致,但是我顾不得欣赏,为人做事往往不能两全,既然有了领略江南之美的机会,这沿途的风景就只好牺牲。
当我到达扬夏的时候,我竟然看见那个明媚的少女,我以为自己赶路久了眼睛花了,可是不管我怎么定睛去看,她依然是她,她坐在一匹枣红色的马上,骏马的马鬃迎着风飞扬,她难得没有着宫装,而是一身骑马装,看上去英姿飒爽,奕奕有神。
她看到我来,眸子里竟然也是一亮,那种一闪而过的亮光足以让人的血变得滚烫。她纵马过来,说:你终于来了,我都等你三天了。
我忍不住问:你怎么会来?你怎么会在这里等我?你怎么走在我前面了?
颜瑟只回了我一句,你怎么一下子这么多问题?
我有点发愣。
她扑哧一下笑了出来,说:你赶紧下来吧,江南很好看,扬夏也很好看,你好不容易来一趟,可别被这马车上的布帘子遮挡了视线。
我赶紧下了马车,颜瑟也下了马,牵着缰绳,带我进了扬夏城。
走在路上,她说:现在,就让我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答你的疑惑。第一,我跟父皇说的是,我想去钱塘看潮信,而不是来扬夏,否则父皇是绝对不会同意我和你一起来的;第二,你不会骑马,可是我会,我的速度比你快多了,所以我三天前就到了扬夏;第三,我到了扬夏之后,可没有一个人偷偷进城,我在城门口等你三天了。
我迟疑地问:那,我们一起看看扬夏?
颜瑟理直气壮地说:当然啊,扬夏可是你的封地,那你就是东道主了,在扬夏的日子,衣食住行都是你的事了。
我笑了笑,说:好啊。
扬夏当真满足了我对于江南水乡古镇的所有想象。和北方不同,北方的格局往往显得苍茫大气,建筑之间开阔纵横,而扬夏,地方不算大,却将精致的美发挥到了极限。
江南多雨,我们在扬夏待了三天,雨就下了两天,所幸只是绵绵的细雨,江南的风光恰在这细雨中展现的淋漓尽致。“雨欲落时烟波起”,雨水顺着瓦缝溅在石板砖上,酝酿出一层朦胧的雾气,形成了独特的江南烟雨景致,宛如一幅活灵活现的水墨画卷。雨不停,石板砖上就遍布着深浅不一的积水,这些积水就像一面面打磨通透的铜镜子,将古城精巧的马头墙、小轩窗映照其中,显得尤其温婉动人。城里有许多曲径通幽的小巷子,青石板铺成的,不时就能看见撑着油纸伞,踩着轻巧的绣鞋,缓缓走在小巷里的妙龄少女;时常也有肩挑货担走街串巷的货郎小哥经过,见到人就高兴地摇着手上的拨浪鼓,“嘿得隆咚!嘿得隆咚!”。河道从扬夏穿过去,顺着地势又延伸出纵横交织的水网,于是扬夏最不少见的就是一座座古桥,有拱桥,有梁桥,它们建造精美,体态玲珑,或跨或卧,拱型者如彩虹飞架,平卧者似长笛横吹。桥,在江南水乡这幅秀美天成的画卷里联芳济美,是最不可或缺的点缀。桥上经常有行人走过,桥下也不时有轻舟划过泛起的涟漪;船上,时常有曼妙的歌声响起,特有的江南语调,教人心生酥软。这个时节,正好赶上杏花绽放,杏花酒的酒香味穿过一条条幽深的巷道,交织在一起,熏得游人未饮已经先有了三分醉意。
三天时间过得很快,第三天晚上,正是一场灯会结束,我和颜瑟并肩立在一座拱桥的桥头,皎洁的月光和沿岸的灯光倒映在水面上,不时被舟楫搅乱,感受着迎面吹来的风,颜瑟忽然开口说:我教你一套剑法吧。
我问:为什么要教我剑法?
她说:之前不是说好的嘛,找个机会我教你一套武功,我可不是说着玩玩的。而且,夺旗之战在即,虽然慕珏哥邀请你进尊武堂并不是看中你的武功修为,但不管怎么说,夺旗之战也是一场战争,你会些武功,能自保总归是好的。
我问:你很想赢下夺旗之战?
她说:当然,我是为国而战,我身为云琅国的公主,就肩负守护云琅的责任,生活在这片国土上的人,不论男女老少,甚至不论好人坏人,都是我的子民。她说:你可不要把我当做高高在上养尊处优不知民间疾苦的公主殿下哦。
我问:何为民间疾苦呢?
她垂下头,声音忽然低沉下来,缓缓地说:我本来也不知道什么叫民间疾苦,我以为天底下的每个人都和我一样,有疼爱自己的父亲和母亲,有富足的生活,能够无忧无虑地长大。可是,有一回,我在父皇的御书房,不小心将他御案上的奏折碰倒了,我在整理的时候,看到了一封奏折里的内容,真是字字诛心,我才知道我原来活的那么天真。奏折上的字很多,我不是每个字都能记得清楚,可是我记得大概。奏折上这样说:臣治下州府,自去年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蓬草食尽,则剥树皮而食,也可稍缓其死。至年终树皮尽则掘食山中观音土,土性冷而味腥,吃一点就饱,过几日就腹胀下坠而死。最可怜的是,县城西边有一处粪场,每日都有两三个婴儿被丢弃在那里,有涕泣者,有叫号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到了第二天,所弃婴儿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更可怕的事,小孩和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没有踪影,而后见到有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才知道所食之人正是之前失踪之人。吃人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