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郡僧曹维那违规将其族编列寺籍,以令其家长期负担着僧祇户与供养户的双重压榨。 维那是州郡管理境内寺庙钱粮等各项事情的僧官称谓,通常也是由僧人来担任,每隔一段时间便由境内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寺庙进行选举。 僧祇户则就是隶属于寺庙的编户,要向寺庙捐输僧祇粟、承担寺庙分配的各种劳役等等,大抵类同于一般均田户所要承担的租调赋税,说是编户,其实就是隶属于寺庙的僧奴役户。 寺庙在获得了僧祇户所捐输的僧祇粟之后,除了满足一部分寺庙自身的消耗之外,还承担着另一项社会责任,即就是灾年贷出、丰年收回,取一个佛法无边、普济世人的意味。当然这是好听的说法,实际上就是高利贷。 接受寺庙高利贷的当然也不是一般人,这一部分人便被称为供养户。他们接受寺庙的借贷,然后再增加一部分利息返还,从而让寺庙可以长期获利。 故而供养户往往需要具有一定的家底,若不然把借贷来的粟米吃了却还不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佛爷们却无米下炊,那可真是一翻两瞪眼。 僧祇户和供养户各自的身份不同,经济状况也都不同,总之就是通过各自的努力来让佛门发扬光大。 可是,一户人家既属于僧祇户,同时还属于供养户,这就有点奇怪了。因为僧祇户本身就是寺奴,你的一切都是我的,但是你还得不断的支付利息来供养我。这真的是,他明明可以抢…… 卷宗中记载,这一户怨种人家也不是一般家庭,而是天水阎氏一户,故而才能承受这么多年的双重剥削还有口气喘。 同时也体现出陇右沙门势力之大,哪怕你是什么豪强世族,只要佛爷们看上你家业了,照样把你摁地上扒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