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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1 / 4)

(1)

爱德华很讨厌圣殿骑士。

在听到康纳说救了谢伊之后,他是第一个表现出厌恶的刺客。连后来到的艾吉奥和阿泰尔都没有他如此明显。

现在他更讨厌圣殿骑士了。

他直接跑到了天台,然后飞身跳到了另一栋房子的楼顶。鞋子踩到瓦片上,发出一阵哐当声响。

相较于谨慎行动的刺客,他的作风更为大方,毫不掩饰,也从来不会选择压抑自己的情感。

弯月已经升空,星星像是画布上的污渍,不一会儿就被画家挥洒画笔,巧妙地将它们融作了背景。爱德华抬头扫了眼夜空,估计目前时间还不算太晚,于是便打算继续前进,但很快他就听见了康纳在身后呼唤他的声音。

“爷爷……爱德华!”

噢,急得叫出了他的名字。

印第安人身姿矫健,双脚落地只发出一阵很小的动静。他是整个刺客当中体型最为强壮的人,像是一头巨熊,但行动起来却如豹猫般灵活、悄无声息。

鸽子咕咕叫着落到爱德华的肩膀上。

爱德华并未康纳的称呼觉得有何不妥,收回了脚步,回头看向他,然后撞上了年轻人干净的眼瞳。

想起不久前,那个小伙子还和他说过他儿子的事情。他们几乎待在房顶看了整个晚上的星星,深皮肤刺客乖巧地坐在他身旁,抱着双臂,像是个对长辈诉说心事的小孩子。

海尔森·肯威——北美圣殿骑士团大团长,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与美洲的原住民结合生下康纳——他的刺客孙子。

康纳说,他亲手了结了海尔森的性命。后来发现海尔森的日记,读完了父亲的一生,他开始对所做的一切而感到后悔。

爱德华没有安慰他,只是安静地听着儿子的故事。康纳讲故事的方式很简单,几乎是平铺直叙,连说到亲手杀掉父亲,也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概括。看着大男孩,他心底却不由得一阵疼痛。

好啊,自己是刺客,儿子却做了敌人,孙子又回归了刺客,他们这一家实在是戏剧性满满。

爱德华叹息一声。

他未来的房子里全是圣殿骑士,他那素未谋面的儿子还是个圣殿骑士大团长,现在那个来到现代的圣殿骑士还如此挑衅……他这一辈子都与圣殿骑士脱不开关系了么。

康纳在他面前停下了。

“爷爷,你一个人会很危险。兄弟会警告过我们。”

本以为康纳会就刚刚的闹剧劝些什么,他也做好了反驳的准备,但这个大男孩的脑回路总是令他吃惊,他心头的火苗一吹即散。

不过,也许是他不想点破……

“噢,康纳,正好。”爱德华平静地看着他的双眼,也没想到自己开口时,语气会如此轻松,明明之前还因谢伊的事情感到愤怒,“陪我透透气。”

他说完,放弃了继续前进的打算,干脆直接就地坐下。

康纳一愣,张大了嘴巴,似乎有些错愕。爱德华可不管那么多,拍了拍身旁,示意他坐下来。

他一抬头,就能看见不远处依旧灯火通明的街道,有好几家店还在营业。夜的香气弥漫在空中,织成了一个柔软的网,把所有的景物都罩在里面。眼睛所接触到的都是罩上这个柔软的网的东西,任是一草一木,都不是象在白天里那样地现实了,它们都有着模糊、空幻的色彩,每一样都隐藏了它的细致之点,都保守着它的秘密,使人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眯起眼睛,他甚至都用不着开启鹰眼,就能将街道上的一切收入眼中。

人们张着嘴,不断说着什么。但遥远的距离使人失去了听觉似的,康纳耳边只有寂静。

但爱德华甚至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嗅到酒味。喝醉躺在地面不省人事的家伙,抱着路灯哭得撕心裂肺的女人,小巷子里靠着墙壁吞云吐雾的少年仔……一切看起来失去了秩序,混乱不堪,像是即将要发生事件似的推理小说画面,白天的秩序好像就是一通笑话。

康纳靠着他坐下来,然后挪动了下脚。印第安人发现,爷爷的眼睛和父亲相似极了,不仅仅是瞳色相同,而是有着同样的眼神。

尤其当船长安静下来的时候,他凑近了看,似乎都能从爱德华身上找出海尔森的影子。

(2)

即便外表怎么看都是英伦绅士,可父亲骨子里始终淌着的是海盗的血,眼神也带着海盗一样的狠厉;他的刀上沾染了无数人的鲜血,脚下是无数尸骨,却从不犹豫,从不回头。

父亲在他面前一枪崩死敌人的画面还历历在目。

康纳曾以为所有的圣殿骑士都跟父亲一样冷血无情,直到他与父亲合作、读完了父亲的日记后,他才了解真实的海尔森。

可是,为他骄傲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他的血亲、导师、好友,曾经深信不疑的人都离他远去了。

独立的枪响额外明亮,自由的呐喊响彻整个北美,盖过了波士顿的寒风,而他的行动在这个漩涡之中微不足道,即使帮助华盛顿赢得了胜利,可他依旧只能挣扎。

因此在遇到爱德华时,康纳格外惊喜,也小心翼翼地维护和爷爷的关系。这个和平的世界里,他重新拥有了家人,如果这里的一切只是一场梦,康纳也愿意在这场梦境当中沉溺久一些。

发觉到孙子的视线,爱德华回过头。

大男孩正认真地看着他,被发现了也完全没有收回视线的意思。印第安人的眼睛是棕色的,像是两颗栗子。虽说是混血儿,但五官却更趋近于美洲原住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他看了好半天,实在想象不出儿子的容貌。

“康纳。”他出声问道,“你的名字是海尔森起的?”

“实际上,是导师给我的名字。我的本名是拉顿哈给顿,母亲给我的。”康纳说到本名时顿了一下。他几乎习惯大家都称呼他为“康纳”了,原来的名字还有机会被人叫出来吗?

“拉……拉顿……顿哈——”爱德华张了张嘴,尝试模仿康纳的发音,可刚念出一个音节就感觉自己的舌头不听使唤了,印第安人的名字简直要比威尔士语还要难念。

“没事的爷爷,还是继续叫我康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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