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矫情书院>武侠修真>诡道君> 第十四章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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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对策(2 / 2)

独立于文武官系统的监察缉拿机构,散布全国,为国朝耳目手脚;五当升大理寺权,在各地置行大理寺,分判决之权;六当分封仙道巨擘,以利诱之,分而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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