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了。 没有人相信我,就连我的父母,也不信我身上的遭遇。” 之后,沈凡这才讲起了自己究竟遇到了什么可怕的怪事。 —— —— 若记忆储存于心脏或肠道,一定都比大脑存在的更长久。 可惜,人类的记忆,其实和金鱼一样,对大多数事情,只保留得住几秒。 但人类的记忆,又和金鱼有点不一样。 对少年时,对暗恋的人,对那一只轻轻不小心碰到的冰凉的手。 这些事,一个人,一辈子,都不会忘。 不知何时,同学会,已经变成了一种消耗当初美好回忆的产品。 强大者在同学会上炫耀; 投机者在同学会上寻找机遇;cascoo.net 而失意者,只能坐在角落里沉默。 沈凡就不算失意者,但也不过中游水平罢了。 不起眼,但是怡然自得。 刚过了中秋不久,卦城的雨就不停歇似的,接踵而来,踏着节拍,淅淅沥沥。 本来沈凡还算平稳的生活,也像是被这雨,给打破了似的。 变得湿漉漉的。 或许打破他生活的,不光是小城的雨,还有那场同学会。 沈凡这人很普通,找的工作也很普通。 本来这种普通从前他并没有意识到,直到在同学会上,看到当初在初中总是欺负他的同学永伟意气风发。 这家伙,貌似在卦城开了不错的连锁超市,事业爱情双丰收。 而当初的二班花,也舔着脸,不断地朝永伟敬酒。 那窈窕的身材,毫不掩饰地恨不得直接挤进永伟的怀中。 沈凡微微叹了口气。 自己二十九岁了,一把年纪,到现在都还只是个单身狗,不知道另一半在哪儿。 看看人家永伟,啥都没干,二班花就已经准备今晚以身相许了。 甚至根本不顾永伟是不是已经结婚生子。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咧。 奶奶的,一定是社会的风气有问题。 富二代了不起啊,他不过是老爸老妈有钱,沾了父母的光罢了。 坐在没人注意的角落,沈凡一口气猛灌了好几口酒后,还是不解气。 闲暇之余,他抬头,之后就愣了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