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在安全出口标识的那一抹绿上。
他的童年有三分之一时间在诺曼底度过。那是法国北部的海滨地区,离巴黎很近,与海对面的日不落帝国也仅相隔一座英吉利海峡。
田中艾莉莎的父亲是法国人,在诺曼底拥有一座花岗岩里面的小房子,它重建于战后,外型算不上精致,离城中的旧集市广场很近。
祖父告诉他,那是曾经圣女贞德就义的地方,广场上立着用以纪念的十字架,旁边屹立着圣贞德大教堂,莫奈曾经很喜欢在那里作画。
年幼的田中正树并不认识这两个名字,就像他也并不认识产自当地的苹果白兰地,甜滋滋的卡尔瓦多斯,他只是偶尔在席间会扯着大人的衣襟,央求尝一尝那种甜味儿的“饮料”。
在大多数时候,大人们都待他很好,田中艾莉莎往返日法两国做生意,父亲重村广树则常年在日本工作,很偶尔才会随乐团来到欧洲。即使他平时在日本上学,也难以见着父亲一面。
田中正树和小三岁的妹妹常常在诺曼底挥洒完夏日的一整个假期,并在新学年开始前的冬日在这里度过短暂的圣诞周。
那是梦一样的日子,如果父亲不曾出现就好了。
田中正树清楚地记得两件事。第一件,某个夏日,一家四口难得团聚,父亲驱车带他们前往海上的圣米歇尔山,灰蒙蒙的天空下,城堡屹立在海面尽头,屹立在云雾中。
游览结束后他看中了纪念品商店里的一只塑胶独角兽小摆件,独角兽通体白毛,鬓毛则被刷成粉色,额前长着漂亮的银色长角。其实它做工并不算精细,价格也不昂贵,但田中正树就是特别、特别、特别地喜欢它。
他有些害怕父亲,但依旧努力地央求了很久,从成绩到吃穿用度全部胡乱保证了一遍,这才获得允诺。
回程的路上,父母因为琐事怒气冲冲地吵了一架,田中艾莉莎抱臂坐在一边,一言不发,重村广树夺过他手里的独角兽,指着粉色的鬓毛对他说:你是男人,不应该喜欢这样的东西。
随后,独角兽被父亲扔出窗外,落在荒芜的公路边。
第二件事则要更加刻骨铭心一点——田中正树在祖父家里收养了一条活泼的小狗,猎犬的品种,稍微长大一点便跑得飞快。他带着小狗和祖父一起去城市边缘的树林徒步,从未发生任何意外,狗狗是亲人的种族,也格外亲他。
于是某一个下午,终于考到狩猎证的重村广树带着儿子去城市郊外徒步,这是父子间的第一次,田中正树牵着最爱的小狗,他的膝盖前些天因为骑车的小意外不小心蹭破了,因此走得颇有些一瘸一拐,小狗通人性,亦步亦趋地蹭着他的腿。
午时,父子在林间共享带来的便当,小狗被田中正树放出去自在撒欢,他往常也这么做,每一次小狗都会准确地找回来。这时,重村广树起身,拎着枪说要自己瞎转一会儿。
田中正树安静地在原地等待,直到林间传来一声枪响。
他无端僵住,年幼的瞳孔颤了颤,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事发生了。
他回过头,父亲拎着小狗尸体,正向这里走来。
小狗的鲜血滴在草丛中,重村广树对他说:养宠物太软弱了,你应该有一些正经的爱好。而且,这狗长得肥,一定很好吃。
田中正树知道这其实只是一个借口,父亲不喜欢那条狗,就算小狗蹭着他的小腿,嗫嚅着小声叫唤,他也只会投注一个冰冷的眼神。他也不像其他大人那样,愿意在饭后喂小狗一些吃剩的骨头,事实上,他根本不想接近那条狗。
但是,明明是父亲不喜欢小狗,为什么要说成是他的错?
为什么要那么冷血、那么残忍、那样践踏一个孩子的真心?
除了这两件事外,曾经还发生过很多事,他不是不记得,只是不想记得。只会带来苦闷的记忆似乎没有回忆的必要。父亲出现在北风吹拂的诺曼底,就好像是来剥夺他的童年、夺走他的生活的噩梦。
他养成了既怯懦又极端的性格,极端自卑,又极端自负,害怕任何人的接近,又害怕任何人的远离,总认为自己配不上一切,又总想拥有一切。
做每一件事前,他都要战战兢兢地思索良久,他身上没有那种开明家庭养出来的自信、大方、明媚,相反,他阴冷、停滞、扭曲,他带着面具活在人群中,又总是控制不住地想从人群中逃跑。
有时候,田中正树甚至怀疑自己丧失了爱人的能力,似乎在他目睹亲手抚养长大的小狗被硬生生射成碎片后,他便不愿再接近任何类似的情感,因为他害怕自己守护不了,他害怕再次见到小狗血肉模糊的尸体。
他依旧喜欢动物,修习了兽医专业,但他不敢再养宠物。
然而,亲情是那样纠缠不惜的荆棘,每当他以为自己恨透了父亲、看清了他是怎样一个混账,就又会发生一些事,让他不得不承认在世俗意义上、社会层面上,父亲是一个受人尊敬、事业有成的好人,一位指挥家,音乐家。
更令人难过的是,他知道那样的挣扎只有自己能体会,因为父亲根本不知道他曾造成怎样的伤害。做儿子的又太心软,妹妹早已难以忍受地和父亲彻底断了联系,田中正树却依旧无法克制地抱有期待。
直到二十年后,他鼓足勇气,犹豫许久,才问父亲是否记得那只血肉模糊的小狗,是否记得他怎样扼杀了儿子最喜欢的小狗,重村广树却只是漫不经心地回道:你记错了吧?
那句话让他的爱与恨都崩裂。
他决定杀死父亲,用那颗狩猎专用的、把小狗的躯体炸得四分五裂的“达姆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