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的就是快刀斩乱麻的确定工厂,签合同了。 可结果没想到,实际情况却和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这件事居然“难产”了。 现实又给他上了一课。 问题不是出在李处长身上。 应该说,李处长办事还是挺实在,也挺靠谱的,前后带宁卫民去实地看了三家厂家。 有两家是轻工局麾下排名第一和第二的箱包厂家,还有一家是轻工局下属最大的皮革制品厂家。 三家工厂规模,最小的也在千人以上,生产设备和职工素质,也是全市最好的。 不过这三家厂子虽然一开始都挺热情,也很感兴趣,甚至还摆酒迎接,热情款待。 但由于宁卫民为了给日本政府少缴税,不能直接和国内工厂产生联系。 需要以国内的易拉得公司为中转,好把出口价定的高高的,用这种方式把绝大部分利润留在国内。 所以宁卫民并不是以日本大刀商社名义跟代工厂商签合同的,能以这易拉得的名义来下订单。 而且所有的原材料都用的是本地采购,不涉及进口。 最终的成品质量要求也极为严格,还不允许厂家超量生产在国内销售。 这些厂家就非常奇妙的转变了态度,变得不是那么热衷了,甚至很有些冷淡。 “李处长,这个项目我们的能力可能接不了啊。您知道的,我们下半年生产任务重。宁先生的要求这么高,订货量又大。我们勉强承接,怕是达不到质量要求。我们可是怕被扣钱啊。要不,您二位去问问别人……” 有的厂子拒绝的还委婉点,开始自曝其短。 而有的厂子却忍不住公然对易拉得的成色表示嫌弃。 “哎呀,原来你们不是外资企业啊,只是个合资公司。李处长,您这可没把事儿说情况。您当初跟我们传达指示的时候,说是来自日本的海外订单,我们就当成外资企业了。要不这样好了,局里等两天,我们厂领导班子再开会合计合计,看看生产计划能调配开不行……” 有的厂子甚至不惜当面发起了牢骚,还大言不惭要条件。 “我说李处,咱局里可不够意思啊。我可听说局里可是把西德的订单都给了老马他们厂了!光每年原材料的进口配额有三百多万。怎么?我们厂就这么不受待见,就拿这种订单对付我们。也太厚此薄彼了吧?要我们接订单也行,但我们有条件。您得同时再给我们介绍个真正的外商来……” 总之,虽然这件事有着良好的开端,中间也算顺利,但最终没能有个完美的结果。 实际上在不同程度上,等于三家厂子都回绝了宁卫民的订单。 这不但让李处长感到十分尴尬,觉得自己有点办事不周,累得宁卫民白跑了好几趟。 同样也让宁卫民感到十分光火。 他是怎么都琢磨不明白这三家企业是怎么想的? 明明都是钱啊,而且他也可以给外汇啊! 怎么这些厂子到了最后,就没人愿意拿正眼瞅他了呢? 反倒弄得他好像低人一等,是他拿着支票来求人的呢? 他可是甲方啊! 甲方! 你们这些乙方臭牛个什么劲? 这事儿都邪性了都! 是不是外企又怎么了? 就这样,本来挺好的事儿就这么出了岔子,李处长推荐的几个厂子都是消极对待,完全没法再继续谈下去了。 这仨厂子算是把宁卫民和李处长一起给撂在半路上了。 后来啊,几还是李处长不甘心让这事儿糊里糊涂就办砸了,有点怀疑是局里谁给他下绊子了。 不惜找遍所有的关系,东打听西打听的,几天之后才弄明白怎么回事。 敢情这事,跟宁卫民是不是以外资企业的名义跟他们合作,还真有关系。 关键就在于此时外资企业的特殊地位,以及他们在共和国境内所享受的特殊优惠政策上了。 众所周知,八十年代初期改革开放,共和国对于外资和先进技术有着极大的需求。 当时合作的主要模式,就是外资企业提供设备、原材料、来样和建厂房的资金,并负责全部产品的外销。 共和国这边所能提供的除了土地就是劳动力。 中外双方就以这种条件形成了一种“三来一补”合作机制。 外商有享受进出口优惠政策的权力,从这种分工合作中,还可以拿走大部分的利润。 而共和国的本土企业也无需承担任何风险,用免费用地和优惠政策来吸引外商,只拿劳动力的代工报酬。 不但旱涝保收,还能从外商身上,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生产技术。 国家同样因此感到满意。 因为外币无法在华夏内地流通,工人发工资都需要转化为人民币,外币就留在了政府的手里。 应该说,这种模式最初实行的时候,职权分明,效果卓著,让合作双方,还有国家都心满意足。 完全就是多赢的局面。 但没多久,问题就来了。 因为当时国内的工业原材料,几乎所有的高级货样样紧缺。 国内的企业要想进口,除了要缴纳高额关税之外,还必须经过外贸部门或者物资局调配。 很快,那些为外商代工的工厂就渐渐发现了一个不费吹灰之力的发财窍门。 只要他们每次以外商的名义,或者通过外商进口原料,如果数量比实际生产的需求多一些。 那么多余原料就可以在国内投放,然后被市场一抢而空,换回巨大的利润。 甚至利润之大